年年紅紅木家具

年年紅紅木家具

年年紅家具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産品
年年紅紅木家具是年年紅家具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産品,2010年“年年紅”商标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标,年年紅紅木家具被評為國家A級産品。[1]“年年紅”牌産品有富典、金典、雅典、工藝品四大系列二千多個規格和品種,材料全部采用東南亞、拉美、非洲等地進口的優質紅木、名貴木材,産品經六十多道工序,精制細作而成,擁有國内外經銷商300餘個,産品暢銷全國29個省市,并出口東南亞及歐美等國家和地區。
  • 中文名:年年紅紅木家具
  • 外文名:
  • 别名:
  • 産品類型:紅木家具
  • 所屬公司:年年紅家具集團有限公司
  • 公司性質:有限公司

成就規模

年年紅家具集團是目前國内最大的中式家具研發生産基地之一,是中國家具協會常務理事單位,中國傳統家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單位,浙江省家具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單位,是浙江省重點私營企業,義烏市木木材行業副會長單位。公司是浙江義烏工業十強企業,金華市工業五十強企業,中國家具百強企業。

年年紅家具集團下設五大事業部,即金典、富典、雅典、工藝品、飾品五個事業部。公司技術力量雄厚,其中10級以上家具高級工藝師和設計師600餘名.,并擁有國際一流的意大利烘幹設備和200餘條開料、木工制作流水線。公司建立了系統化電腦網絡,實現了辦公、生産銷售餓售後的信息化管理,同時公司在老撾、非洲建立木材、闆料供應基地,為公司原材料提供可靠的保障。

業務特色

年年紅家具集團具備别墅、門店裝潢配套業務和能力,為消費者提供從設計到施工的“一條龍”服務。裝潢風格融中式文化和時代氣息為一體,配合“年年紅”中式家具,使用戶的家居在整體風格上突現中式文化氣息,彰顯獨特的高雅之品位。

優質保證

年年紅家具集團以質量求生存,注重品牌建設。公司在國内同行業率先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年年紅”商标被評為浙江省著名商标,年年紅産品董事長金樟溪被農業部評為全國優秀鄉鎮企業家。2008年被中國家具協會授予“中國改革開放30年,中國家具20年傑出貢獻獎”。

家具規範

前言

紅木家具作為中國的傳統工藝家具曆史悠久,淵源流長。現代紅木家具的範疇與傳統觀念有所區别,其特有的保值性和藝術性卻依然存在,并深受消費者喜愛。國家标準《紅木》的制定為規範紅木家具市場奠定了基礎,本标準的制定旨在此基礎上規範我省範圍内所生産的、銷售紅木家具的标識标注方法,以利于公平競争,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1.本标準依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産品标識标注規定》。

2.本标準附錄A、附錄B是标準的附錄。

3.本标準附錄C是提示的附錄。

4.本标準由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

5.本标準主要起草單位:浙江省家具質量監督檢驗站。

6.本标準參加起草單位:浙江年年紅實業有限公司、浙江舒麗雅紅木家具公司。

範圍

本标準規定了紅木家具的産品分類、産品标志、銷售标簽、銷售票據及相關憑證的标識。

本标準适用于在本省生産、銷售的紅木家具類産品。

引用标準

下列标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标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标準的條文。本标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标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标準的各方應探讨使用下列标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

QB/T1951.1—1994木家具質量檢驗及質量評定

QB/T3914—1999家具工業常用名詞術語

QB/T2385—1998深色名貴硬木家具

主要部件

坐具類、箱架類指可視部件。櫃類、桌類、床類指可視部件、抽屜闆件和隔闆。

銷售信息

産品分類

按用材比例可分為以下三類

全紅木家具;

紅木家具;

主要部件紅木家具。

按主要用材名稱可分為以下八類

紫檀木家具;

花梨木家具;

黑酸枝木家具;

香枝木家具;

紅酸枝木家具;

烏木家具;

條紋烏木家具;

雞翅木家具。

按産品用途分類

餐桌餐椅;

木沙發;

床、矮櫃;

寫字桌等等。

産品名稱标識

産品名稱組成:用材比例+木材名稱+産品用途

例1:全部用紫檀木制作的木沙發:

全紫檀木木沙發或全紅木木沙發(紫檀木)

例2:主要部件用紫檀木,其它木制零部件用花梨木制作的木沙發:

紫檀木木沙發(輔料:花梨木)或紅木木沙發(主料:紫檀木;輔料:花梨木)

例3:主要部件用紫檀木,其它木制零部件用古夷蘇木制作的木沙發:

主要部件紫檀木木沙發(輔料:古夷蘇木)或主要部件紅木木沙發(主料:紫檀木;輔料:古夷蘇木)

産品标志

每件(套)産品出廠時應随産品标志。

産品标志應包括生産廠标志、主要用材樣闆和産品使用說明書(或産品質量保證書)。

生産廠标志:産品上應有持久性的中文标識的廠名、廠址。

主要用材樣闆:有和産品主要用材材質一緻的樣闆。樣闆木料尺寸應不小于50mm×30mm×10mm(長×寬×厚)。

産品使用說明書應有根據産品特點和使用要求的說明,内容包括:

産品名稱(應符合本标準4.4條規定)及規格型号;

産品主料和輔料的木材樹種名稱、産地和使用部位;

塗層漆料名稱及耐磨轉數;

産品出廠木材含水率及适用的環境要求;

産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質量等級及産品标準編号;

日常保養方法及使用、搬運有關注意事項;

有關質量保證事項。

産品銷售

紅木家具銷售标簽應包括以下項目和内容:

産品名稱;

規格型号;

産地(指産品的最終制作地、加工地或組裝地);

生産廠廠名;

主料(主要部件用木材樹種名稱和原産地);

輔料(其餘部件用木材樹種名稱和原産地);

漆質(塗層漆料名稱);

質量等級(注明合格品、一等品或優等品)及産品标準編号;

配套件數(成套家具所包含的件數);

計價單位(“件”或者“套”);

銷售價格。

銷售票據

銷售票據應标明以下内容:

産品名稱(應符合本标準4.4規定);

規格型号;

銷售者和生産者名稱;

銷售日期;

質量等級;

數量;

單價;

金額。

相關憑證

産品出售時,除提供銷售票據外,還應提供與本标準第5章規定的産品标志内容相符合的銷售憑證。

制作機器

紅木家具可采用木工雕刻機雕刻浮雕、平面雕刻、還可進行镂空等。采用雕刻機雕刻,比人工雕刻效率得到顯着的提高,精度也更加的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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