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

市政設施建設工程
市政工程(municipal engineering)是指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在我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範圍内設置、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産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設備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範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範疇。市政工程一般是屬于國家的基礎建設,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環境衛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對外開放的基本條件。
    中文名:市政工程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英文名:municipal engineering 全稱:市政設施建設工程 範疇:城市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

發展

2010年,中國城鎮人口已達6.66億,占49.68%;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億,占50.32%,與2000年相比,城鎮人口增加2.07億,鄉村人口減少1.33億,城鎮人口比重上升13.46個百分點。而且,從中國的城鎮化規模來看,不論是年淨增量還是城鎮人口總量,都已經長期處于世界第一的位置。中國城鎮人口總量為美國人口總數的兩倍,比歐盟27國人口總規模高出1/4。

在未來的二十年裡,世界城市将以史無前例的速度和規模發生擴張。這一系列的城市化将主要發生在崛起中的亞洲地區以及該地區人口最多的中國和印度。從規模、效率以及投入上對兩個國家的城市化進程進行對比,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明顯更勝一籌。

“十二五”期間,中國将進入城鎮化與城市發展雙重轉型的新階段,預計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8-1.0個百分點,到2015年達到52%左右,到2030年達到65%左右。城市經濟發展一個具有裡程碑意義的變化是城鎮化率超過50%,城鎮人口将超過農村人口。這一時間大約在“十二五”中期,屆時城鎮人口與鄉村人口都将是6.8億人。由于城鄉人口比例的變化,城市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體地位更為強化。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及城市化正面臨嚴峻的挑戰,一方面,城鄉和區域差距進一步擴大,大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中心區極度繁華,大都市邊緣城鎮及鄉村停滞和衰落。另一方面,光鮮之下,城市化的過程也造就了交通擁堵、環境污染、貧困失業、住房緊張、健康危害、城市災害、安全弱化等多種多樣的城市病。大都市時代離中國尚有不短的距離。全球化、市場化、工業化、信息化和基礎設施的現代化,使得全國的資源、要素、商品和服務越來越便捷地在全國流動。在市政工程建設和公共服務上采取的重視城市、偏好大城市、偏好城市群與中心城市,忽視邊緣城市及農村、忽視非城市群的政策和措施,以及缺乏科學、合理和前瞻性的人口及産業的空間活動的規劃和政策引導,使得全國的資源要素和人口活動迅速向優勢區域及城市聚集,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難以跟上資源和人口過度集中的步伐,市政工程建設還待進一步規範化、人性化。

概論

市政工程一般是屬于國家的基礎建設,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環境衛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對外開放的基本條件。

研究和教學内容包括:工程流體力學,給排水理論、技術和設施,城市廢水處理和回用,污泥資源化技術,污水廠管理與運行,城市垃圾處理以及資源化利用技術,垃圾滲濾液處理技術,清潔生産,資源循環利用,城市生态理論,飲用水水源微污染淨化處理技術,地下水污染綜合整治等,給排水設計優化技術,可再生能源與城市供氣供熱。

20世紀80年代之前,我國常把城市公用設施稱之為“市政工程設施”,主要指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改革開放後,有關研究城市問題的專家提出應以城市基礎設施取代“市政工程設施”的叫法,并得到社會各界普遍的認可。

從事市政工程所涉及到的市政行業類的人才包括:項目總工項目經理市政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市政工程師等等。

給排水工程;城市垃圾處理理論與技術;污泥資源化利用技術;清潔生産;城市道路設計;橋涵施工技術。

市政工程專業領域主要指:橋梁隧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給水(含泵站及設備,下同)和污水處理工程、地方鐵道及地下鐵道(線路)工程。n本标準适用于從事市政工程專業的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生産、監理、設施(備)使用、養護以及技術管理崗位上的工程技術人員。n從事市政工程專業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時,必須依照下列條件進行評審。

内容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橋梁、給排水、污水處理、城市防洪、園林、道路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城市公用事業工程;

1、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廣場、交通設施、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

2、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橋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閘橋等水工構築物。

3、地下管線工程。為常見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電、通信、供煤氣、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

4、架空杆線工程。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杆線、通信杆線、無軌杆線及架空管線。

5、街道綠化工程。行道樹、灌木、草坪、綠化小品(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遊廊、畫架、水池、噴泉等)建築物、構築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工程場(廠)、站、點

市政工程技術主要研究市政工程識圖與繪圖、施工測量、質量檢測、施工組織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進行市政工程的設計、測量、施工、質量檢驗、組織管理以及市政設施的養護與維修等。常見的市政工程有道路交通工程、橋梁工程、地下管線工程、街道綠化工程、架空杆線工程等。

規定

全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管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北京、上海、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各計劃單列市建委:為便于執行已頒發的《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現将《全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全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管理規定

《全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額》(以下簡稱“工期定額”)第一本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橋梁、排水管道、泵站和駁岸五類工程;第二本為公用管道工程,包括給水、熱力、燃氣、電信和電力五類工程;第三本為市政公用廠、站工程,包括給水、污水、燃氣和熱力四類工程。這三本定額已先後于1989年4月1日、1991年5月1日和1993年6月1日發布試行。為了切實執行工期定額,特作如下規定:

總則

1.凡城市市政工程、公用管道工程、市政公用廠、站工程均應以工期定額為依據,确定施工工期。

2.工期定額是加強市政工程建設管理,科學地制定工資和考核工期的依據。簽訂承發包合同時,應以工期定額的工期為基礎确定合同工期,以保證甲乙雙方的正當權益,在編審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和編制标書,也應以工期定額的工期為依據确定工程總工期。

管理

1.建設部負責全國工期定額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負責本地區工期定額管理工作。

2.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所屬定額站内應設專門機構具體負責工期定額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1)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情況,編制補充定額工期水平,制定工期定額管理細則,補充部分作出統一解釋。

(2)要将工期定額及其編制說明等有關文件轉發市政公用工程計劃、設計、施工、監理、建設銀行等單位,必要時可召開交底會或組織業務培訓工作。

(3)監督、協調工期定額的實施。

實施

1.在某些市政公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合同工期需要變動時,施工企業要有正式報告,建設單位同意後,方可調整總工期。如有争議,由主管部門裁定。

2.對于需要壓縮工期的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審定,在确認有保證質量、安全施工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費用後,方可簽訂合同工期,由于不适當地壓縮工期,造成質量下降或出現質量與安全事故時,必須追究簽約人的責任。

3.對于兩項或兩項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時交叉施工的工期應以定額為基礎,編制綜合項目、合理交叉施工進度計劃或綜合施工網絡圖,取關鍵線路工期或工期最長的單項工程工期乘以1.1~1.3的系數。

4.凡在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執行經過審定的工期者,可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實行工期獎懲辦法,獎懲标準以合同工期為準,每提前一天或拖後一天,獎或懲金額均為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至二,但獎懲金額不得超過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三。

調整補充

為使定額貫徹執行,凡定額中需要各地主管部門進一步具體确定的量或補充項目,均應逐項加以解決。

1.定額工期是按照一般地區條件編制的,各地區可以根據本地具體條件對定額工期水平作适應調整。對定額範圍以外而本地常見項目,應自行編制補充定額。

2.關于各種管道工程計算工期的限額長度,定額隻給出一個範圍,各地應根據本地區施工設備能力,技術力量和實際可能,确定具體的限額長度值,做為計算标準。

3.關于季節補償工期:定額工期已包含了一般季節影響和常規假日,對于冬、雨季節影響,各地區應根據本地冬、雨季各月份工期損失,确定補償的日曆天數。作為統一的季節補償工期标準。總工期覆蓋哪個月份,即可補償相應工期天數。

4.關于地區補償工期:定額工期是按照一般城區環境測定的。總工程處于鬧市區,因幹擾因素較多,總工期可适當增加5~25%,若工程處于郊區,因幹擾因素較少,總工期可适當減少5~15%。

5.對定額項目進行補充調整定額工期水平,應做好調查研究,進行必要的測算和相關項目工期水平對比,經過平衡調整,增補本地區普遍适用的項目,調整不适當的工期水平。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規定和執行定額的需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報建設部備案。本規定由建設部城建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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