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時差

工作總時差

工作時差
總時差是不影響總工期的情況下該工作擁有的時差[1]。本工作可以利用的機動時間,即由于工作最遲完成時間與最早開始時間之差大于工作持續時間而産生的機動時間。利用這段時間延長工作的持續時間或推遲其開工時間,不會影響計劃的總工期。
    中文名:工作總時差 外文名: 别名: 對應:不影響總工期 對象:利用的機動 屬性:總工期

工作總時差的計算

公式一:TFi−j=LSi−j−ESi−j

公式二:TFi−j=LFi−j−EFi−j

例如在左圖中,工作(3—7)的總時差為:

TF3−7=LS3−7−ES3−7=8−4=4

TF3−7=LF3−7−EF3−7=9−5=4

工作總時差的特點

工作總時差還具有這樣一個特點,就是它不僅屬于本工作,而且與前後工作都有密切的關系,也就是說它為一條或一段線路共有。前一工作動用了工作總時差,其緊後工作的總時差将變為原總時差與已動用總時差的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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