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規則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确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一緻後,并由證券交易所确認後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并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于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于當天的指數無影響。
交易特點
大宗交易系統具有定價靈活、對場内交易價格影響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點,适合大規模股份集中轉讓,為已獲得流通權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轉讓平台,有效地緩解限售存量股份轉讓對二級市場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