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碩士研究生

在職碩士研究生

以在職人員身份進行研究生教育
在職碩士研究生,國家計劃内,以在職人員身份,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種類型。在職攻讀碩士方式有兩種:1,雙證非全日制研究生:為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曆(統招學曆),效力等同全日制研究生。2,單證在職研究生(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同等學力申碩):有學位、無學曆。在職研究生一般指單證在職研究生(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同等學力申碩),在職攻讀形式在2016年之前均為單證(隻有學位證,無畢業證),2017年起原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考試(GCT)取消,同等學力申碩是我國現在對于在職人員以同等學曆申請碩士學位的全國性的考試,考試時間為每年的五月。其學位授予模式采用先上課再參加申碩考試的模式,并在其通過考試後通過相應的論文答辯後授予相應的碩士學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于在職研究生。2017起在全日制研究生基礎上設立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效用相同,同屬于統招統分計劃,既有畢業證,也有學位證。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國家統考,和全日制研究生統一劃線,采取同樣錄取和畢業要求,其學曆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學曆類型同為普通高等教育(統招學曆),非全日制僅指學習方式,不是指學曆類型。
    中文名:在職碩士研究生 外文名:Graduate Student 别名: 開設高校: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 特點:在職 性質:碩士研究生 學曆類型:普通高等教育(統招非全日制學習形式);僅有碩士學位無學曆(單證在職研究生、同等學曆申碩)

簡介

專業學位對于很多人來說或許很陌生,但說到MBA、MPA非常熟悉。其實,MBA、MPA正是專業學位中的兩種類别。目前,我國經批準設置的專業學位已達39類。

(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包括法律碩士(J.M)、教育碩士(Ed.M)、體育碩士、藝術碩士(MFA)、工程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風景園林碩士(MLA)公共衛生碩士(MPH)、軍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

(二)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專業學位教育是我國研究生教育的一種形式。區别于一般意義上側重理論、學術研究的研究生教育,專業學位教育旨在針對一定的職業背景、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

據了解,在西方國家,專業學位教育是後高等教育裡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職業指向非常明确,就是針對職業要求培養職業領域需要的應用型人才。從專業學位教育的對象來說,都是工作了一段時間,有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并明确了自身今後的職業發展領域,從而選擇攻讀相應的專業學位。

各行各業對應用型人才需求的擴大,專業學位教育正在成為一種潮流。此外,今後的專業學位教育還将逐漸與特定職業(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相結合,成為國際上通行的“職業學位”,即隻有獲得這種學位才能進入某一行業從業。

盡管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初就開始了專業學位的設置,但大多數人對專業學位仍然存在很多疑惑。新聞晨報記者(張智麗葉蘊華)采訪了上海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田蔚風和複旦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顧雲深,請他們比較全面地解析了專業學位。

專業學位和通常所說的“碩士、博士學位”有什麼不同?

專業學位的職業指向性非常明确。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專業學位為具有職業背景的學位,為培養特定職業高層次專門人才而設置。

專業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但大多隻設置碩士一級。各級專業學位與對應的我國現行各級學位處于同一層次。專業學位的名稱表示為“XX(職業領域)碩士(學士、博士)專業學位”。

另外,有的專業學位招生對于來自某些領域的學生有一定的招生額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碩士,《關于200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明确規定,非政府部門人員的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該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專業學位教育頒發何種證書?

由于攻讀方式不同,大多數專業學位教育隻授予學位證書,沒有學曆證書以下簡稱“單證”),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和博士、建築學學士和碩士等,存在既有學位證書,又有學曆證書的“雙證”情況。(詳情請見表)大體來說,“統考”生是“雙證”,“聯考”生是“單證”如今社會上常見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和研究生學位有何關系?“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一種非學曆教育,主要教授一些研究生專業的核心課程,沒有入學考試,也沒有學曆證書,隻頒發學位證書。

開設高校

北京地區: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财經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交通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北京理工大學

天津地區: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科技大學

上海地區:

上海交通大學、複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師範大學等

江蘇地區:

南京大學等

四川地區:

四川大學等

重慶地區:

重慶大學

相關規定

凡是擁護我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業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标準的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向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博士學位。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實行逐級申請,即申請碩士學位必須有學士學位,申請博士學位必須有碩士學位者。

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上做出成績。申請人應在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内,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學士學位證書;

②最後學曆證明;

③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④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簡曆、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學位授予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内,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确定具有資格的申請人,按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包括對申請人學位論文水平、專業知識結構及水平以及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申請人應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課程考試、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在四年内未通過上述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申請人應在全部考試通過後的一年内提出學位論文,學位授予單位指定指導教師對申請人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論文答辯在申請人提交論文半年内公開進行,答辯未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

獨立設置的成人高等學校培養的本科畢業生和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分别由成人高校和自學考試辦公室向有權授予學士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主管學位工作的部門擇優推薦學位申請者,學校負責學士學位的授予工作。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平均考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才有資格申請學士學位,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要對申請學位的畢業生按要求嚴格進行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初審通過的成人本科畢業生,必須參加并通過由省教委組織的外語統考和由學校組織的“主幹課程”考試。外語專業本科畢業生必須參加第二外語考試。“主幹課程”包括一門基礎課,兩門專業課,由有關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參照學校全日制本科教學計劃、大綱的要求組織命題、考試。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初審通過者,不參加主幹課程考試,直接參加全省外語統考。非外語專業獲得國家承認的外語專業專科以上畢業證書或通過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者、外語專業獲第二外語專科以上畢業證書者,經批準可免試外語

2013年在職法律碩士考生已經進行複習的第二個階段,那麼在這個強化階段考生應如何對待呢,

第一、強化階段要确定複習目标

在職研考生在強化階段一定要先掌握基礎知識,之後要确定這個階段的短期目标,繼續強化《指南》的消化和吸收,同時也以通過渠道弄到輔導班的錄音幫助理解。注重細節和重難點的突破。這樣兩個月的時間計劃應該很充分了,應該可以收到比較好的果,可以用模拟提演練來檢驗自己的提高。

第二、強化階段的參考資料

法碩指南全稱為“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指南”。這本書的内容涵蓋了法碩專業課考試的所有五門課程,初學的同學必須通過法碩指南快速掌握法律知識。書中内容總體變化不是很大,如果有最近兩年的,可以不買最新的。法碩指南隻有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目前市面上有打着指南的旗号亂出書的現象,大家在買書的時候要認準出版社,

謹防上當受騙。

第三、強化階段考生應如何調整心态呢

相信在職考研的同學一定準備好了吃苦的勇氣了,開始可能還會堅持如果要幾個月如一日地看書那就未必啦,因此會很容易導緻迷茫、懈怠和沒有信心的心态,記住這時候一定不能松氣,要和别人做做交流,千萬别鑽牛角尖,一定要學會堅持。即便最後失敗,也要學會對自己說!!“吾盡其志而力不達,無悔矣!”

考試範圍

五月同等學曆申請碩士考試是在職人員獲取碩士學位的重要方法,2012年在職研究生同等學曆申碩考試的政策有所變動,對考試年限進行了放寬,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機會,今天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重點給您介紹一下2012同等學曆申碩考試範圍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

以同等學曆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專業碩士學位的同等學曆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于獲學士學位時為外國語專業的同等學曆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報考其它語種的考生,由各省将報考人員名單、報考語種等彙總遞送“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範圍: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有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曆史學、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作物學、臨床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和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等27個學科。在這些學科範圍内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要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外,還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題型變化

1.口語會話部分:增加了長篇對話選擇填空的題型,不單單是兩個對話人物簡單的一問一答,而是關于某一話題的長篇對話。這類題型,類似于大學英語四級的考試,更多的考察了學生的口語能力。

2.詞彙部分:單詞替換或者是選詞填空兩種題型任選其一,而不再像以前的考試那樣,兩個題型都包含在内。這就要求考生詞彙量一定要達标,由此可見,詞彙還是複習的重點。

3.閱讀理解:考試分為兩節,其中增加的B節,其閱讀形式可以是博客、跟帖或相關的短文閱讀、短文主題快讀、廣告浏覽等。這一類型題目類似于英語四、六級考試中的快速閱讀,一般這類題目都比較簡單。

4.完型填空:完型填空是英語語法與閱讀理解能力的綜合考試題型,其中删除了5個題目,由原來的15個題目減少到10個,分值減少5分。

5.翻譯:删除了漢譯英的部分,主觀試題減少,減少了考試難度。

6.新增加題型:短文完成,這類題目很新鮮,給你一篇短文,選出适合的句子填入,使句意完整。 

常見問題

問題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包括哪些類别

答複: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類别:

(一)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包括法律碩士(J.M)、教育碩士(Ed.M)、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MBA)、農業推廣碩士(MAE)、獸醫碩士(VMM)、公共管理碩士(MPA)、公共衛生碩士(MPH)、軍事碩士、會計碩士(MPAcc)、體育碩士、藝術碩士(MFA)、風景園林碩士(MLA)。

(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問題二:GCT成績的有效期多長?

答複:2010年GCT成績當年有效。

問題三: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各學位類别的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考試大綱、招生院校及招生限額?

答複: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各學位類别的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考試大綱、招生院校及招生限額請見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職聯考”欄目。

問題四: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确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内,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考生網上報名成功,系統将自動生成《2010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樣表)。

考生在規定的現場确認時間内,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确認報名信息。考生在現場确認時,應提供相關材料證明其符合報考有關學位類别的條件,供現場确認點工作人員審驗,同時現場打印資格審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确認。報名信息一經簽字确認,今後一律不得更改。

網上報名時間一般為7月上旬。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确定所轄考區網上報名具體時間和網址後,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由學位中心彙總後在學位中心網址公布。

現場确認時間一般為7月中旬。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體安排,并在網上報名階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如招生單位有特殊要求,應按招生單位指定的地點報名考試。

問題五: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時間?

答複: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的時間一般為每年10月最後一個周末。考生入場時将核驗準考證、身份證件。

問題六: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成績如何查詢?

答複:考生考試成績清單于年底由學位中心下達至有關省級主管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同時,考生可通過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在職聯考”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學位中心不受理考生電話查詢成績業務。

如因各種原因考生無法通過網絡查詢個人成績,請考生向招生單位查詢。

問題七: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分數線如何确定?

答複: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錄取工作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錄取分數線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劃定,擇優錄取。考生可向招生單位咨詢詳細的錄取規定。

問題八: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成績如何複核?

答複:要求複核考試成績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之前向所報考的招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由招生單位彙總後上報學位中心,逾期學位授予單位不再受理。複核工作結束後,将複核成績與原下達成績有異的考生成績通知其考試所在地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及相關招生單位,複核成績與原下達成績一緻的考生成績不再重複下達。考生還可以通過短信方式申請成績複核,具體方法見成績查詢頁面。

問題九:成績單中百分位的含義是什麼?

答複:百分位為不高于該考生總成績的考生人數占全體考生的百分比。它代表了某考生考試成績在本次考試中的相對位次。例如,考生張三總成績為260,百分位為72.4,表示在本次考試全體考生中有72.4%的考生總成績等于或低于張三的總成績(260分);有27.6%的考生成績高于張三的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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