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紅十字會标志

國際紅十字會标志

由五人委員會成立
紅十字标志,由五人委員會成立,後由白底紅十字作為識别标志,采用了倒轉的瑞士聯邦國旗的顔色,改成紅新月标志,再後來改成了紅水晶标志。1859年6月,有個名叫亨利·杜南的瑞士商人,親眼目睹了拿破侖皇帝率法軍和撒丁軍與奧地利陸軍為争奪倫巴第地區,在馬根塔和索爾費裡諾兩地血戰的過程。索爾費裡諾之戰,雙方傷亡4萬多人。大批傷兵被遺棄在戰場上,在烈日蒸曬下無人救護,狀況十分凄慘。杜南出于同情和憐憫,當即出錢購買藥品,号召該地居民同他一道不分國籍地搶救和看護被遺棄的傷兵。回到日内瓦後,1863年2月9日,杜南和瑞士陸軍總司令杜甫爾将軍、莫瓦尼埃律師、阿皮亞和莫諾瓦兩位醫生等一道,組成了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被後人稱為“五人委員會”。到1876年,五人委員會正式易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中文名:國際紅十字會标志 外文名: 别名: 成立:五人委員會 識别标志:白底紅十字 來源:瑞士聯邦國旗

來源

紅十字作為救護團體應有識别标志的想法,是由五人委員會的成員之一阿皮亞醫生最先提出來的。1863年10月,他建議采納“白底紅十字”的臂章作為傷兵救護團體志願人員的識别标志。五人委員會采納了他的意見,并作出了相應的決議。日内瓦公約明文指出紅十字标志系掉轉瑞士國旗的顔色而成。這樣做是為了對日内瓦公約發祥地瑞士表示敬意。從此,白底紅十字旗幟逐漸飄揚到世界各個角落。人們看到紅十字,就想到人道主義,也想到紅十字運動發源地瑞士。

基本内容

該組織以白底紅十字作為識别标志,采用了倒轉的瑞士聯邦國旗的顔色。1876年,土耳其與俄羅斯戰争時,土耳其通知瑞士政府,紅十字标志冒犯了該國穆斯林軍隊的信仰,因此,該國即改采用紅新月标志。這種單方面改變日内瓦公約條款的做法,是對紅十字運動統一性的破壞。由于戰争正在進行,考慮到救護傷兵的緊迫性,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提出暫時接受紅新月标志,戰争結束後,這個标志随終止使用。

可是,這樣一來不少穆斯林國家公開表明支持土耳其,應該把“紅新月”标志作為伊斯蘭國家使用的标志。1929年召開的國際外交會議采取了妥協的做法,紅新月從此與紅十字在國際上取得了同等資格。最近,為了“照顧”對“紅十字”和“紅新月”長期懷有抵觸情緒的以色列人,《日内瓦公約》的192個締約國在會議上通過了增加新的紅水晶标志的附加協議書。伴随着“紅水晶”标志的生效使用,以色列加入國際紅十字運動指日可待,國際紅十字運動正在走向更廣泛意義上的普遍性。

2005年12月8日,在有192個成員國家參加的為期兩天的國際會議上,《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約關于采納一個新增特殊标志的附加議定書》獲得通過,“紅水晶”作為國際紅十字運動的第三個标志被推廣。這個新的标志被認為不具有任何民族、宗教或者文化的内涵,因此那些不願使用現有十字标志的社會團體可以選擇使用這個新的标志。

據以色列《國土報》報道,《日内瓦公約》的192個締約國代表在5日至6日的會議上通過了增加這一新的“紅水晶”标志的附加議定書。該标志為鑽石形狀的紅水晶,白底。另據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網站消息,選擇這個設計是因為它不含有任何政治、宗教、文化或其它内涵。它将在各方面具有與現有紅十字與紅新月标志同樣的作用。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相信新增标志将有助于強化其人道使命。據悉,“十字”是基督教的标志,“星月”是伊斯蘭教标志,而猶太教的标志即為“大衛盾”。

“紅大衛盾”為以色列全國性醫療組織标志。50多年來,以色列醫療組織由于堅持自己的立場,不願為加入國際醫療組織而失去自己的傳統标志,因此一直沒有被接納為國際紅十字會運動成員。對于使用現有标志存在問題而又等待承認的國家紅十字會,新增标識可以使它們加入到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中成為正式會員,從而使該運動真正具有普遍性。國家紅十字會如果有此願望,并與政府達成共識,就可以在新增标志中合并使用現有标志。

标志曆史

1859

十九世紀之前,各國用以辨認武裝部隊醫務人員的标志各不相同。一般而言,這些标志并不為大家熟知,很少受到尊重也無權得到任何形式的法律保護。

至十九世紀後半葉,武器技術的迅猛發展導緻戰時死傷人數的大幅增加。

1859年6月24日,意大利統一戰争正在進行。瑞士公民亨利•杜南因私出遊至索爾費裡諾鎮。在那裡,他目睹了45000多名士兵的痛苦,他們被遺棄在戰場上,或死或傷。

返回日内瓦後,亨利•杜南開始創作一本書并在書中提議徹底改善為戰争受難者提供的援助。

1862

1862年,《索爾費裡諾回憶錄》出版。該書提出了兩個建議:

每個國家都應在和平時期建立志願者團體,旨在于戰時照顧傷亡人員;

使各國就保護戰場上的急救志願者和傷者問題達成共識;

第一個建議是目前183個國家紅會的起源;第二個建議則是目前已獲192個國家簽署的《日内瓦公約》的起源。

1863

1863年2月17日,五人委員會,即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前身,召開會議以研究杜南的建議。

會議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通過一個法律支持的特殊标志,以表示對軍隊醫務人員、急救協會志願者以及武裝沖突受難者的尊重。

标志要樣式簡單,易于辨認,盡人皆知,而且不分敵友,一視同仁。任何人使用的标志都必須一樣而且獲得普遍承認。

1863年10月26日,第一屆國際大會召開。來自14個政府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大會通過了十項決議,規定建立傷兵救護協會——未來的紅十字會以及後來的紅新月會——大會還決定将白底紅十字作為統一的特殊标志。

1864

1864年8月的外交大會旨在将1863年通過的決議轉化為條約規則,大會通過了《日内瓦第一公約》。

現代國際人道法由此誕生。《日内瓦第一公約》承認白底紅十字标志為唯一特殊标志。由于此标志的目的是反映武裝部隊醫務人員及其所享有保護的中立性,所通過的标志是将瑞士國旗的顔色翻轉而成。數年以來,瑞士已經穩固地在實踐中确立了其永久中立地位,而且1815年的《維也納條約》和《巴黎條約》鞏固了這一地位。此外,白旗一直是談判或投降意願的标志;向誠心誠意舉白旗的人射擊是不可接受的行為。

由于其對比強烈的色彩,最後确定的标志具有易于制作并在遠處就能夠辨認的優點。

1876-1878

在俄羅斯-土耳其戰争期間,奧斯曼帝國宣布将使用白底紅新月标志代替原來的紅十字标志。在尊重紅十字标志的同時,奧斯曼當局認為紅十字本身的特性冒犯了穆斯林士兵。在沖突期間,紅新月标志暫時得到了承認。

1929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1929年召開的外交會議旨在修訂《日内瓦公約》。土耳其、波斯和埃及代表團要求承認紅新月以及紅獅與太陽标志。在漫長的讨論之後,會議同意在紅十字标志之外承認這兩個特殊标志;但是為了避免标志的泛濫,隻有已使用這兩個标志的三個國家得到了授權。根據《日内瓦公約》的規定,這三個特殊标志具有同等地位。目前,151個國家紅會使用紅十字标志,32個國家紅會使用紅新月标志。

1949

1949年召集的外交會議旨在于二戰之後重新修訂《日内瓦公約》,會議研究了旨在解決标志問題的三個建議:

荷蘭建議選擇一個新的唯一标志;有些國家建議恢複僅使用紅十字标志的做法;以色列建議承認其武裝部隊醫務人員所使用的紅大衛盾這一新的特殊标志;三個建議都遭到了反對。會議表示反對保護性标志的泛濫。紅十字、紅新月和紅獅與太陽仍是唯一得到承認的三個标志。

1980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宣布放棄其使用紅獅與太陽标志的權利,并使用紅新月作為其特殊标志。然而,如果其它新标志得到承認,該國保留重新啟用紅獅與太陽标志的權利。

1992

1949年決議之後,有關标志的辯論仍在繼續。一些國家及其救護協會仍想使用各自國家的标志,或同時使用十字和新月标志。至20世紀90年代,在某些難以解決的沖突中,人們非常關注紅十字或紅新月的中立性是否得到尊重。1992年,當時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公開呼籲創建一個不具有任何國家、政治和宗教涵義的新增标志。

1999

為從本質和程序方面,找到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永久性辦法以全面解決标志問題,1999年的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批準了成立一個各國和各國紅會的聯合工作組的建議。

2000

工作組意識到大多數國家及其紅會都對紅十字和紅新月标志具有深厚感情。因此,如果想找到一個得到普遍認可的解決辦法,唯一的方式就是采納一個不具有任何國家、政治或宗教涵義的新增标志。

新标志的設計應令使用該标志的國家紅會能夠:

嵌入一個十字或一個新月;

并排嵌入一個十字和一個新月;

嵌入任何其它正在使用中并已經通告《日内瓦公約》保存國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标志。

2005

在2005年12月于日内瓦舉行的外交會議期間,各締約國通過了《日内瓦公約》的《第三附加議定書》,在紅十字和紅新月之外創建了一個新增标志——紅水晶,它解決了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多年來一直面臨的問題,包括:那些不願使用紅十字或紅新月标志的國家有可能使用紅水晶标志從而作為正式成員加入運動;同時使用紅十字和紅新月标志的可能性。

2006

2006年6月,又一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在日内瓦召開,旨在修訂運動章程,從而将新标志的創立納入章程條款。

2007

2007年1月14日,日内瓦公約第三附加議定書生效(在兩個國家批準議定書六個月後)。這最終完成了确立新增标志供政府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使用的整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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