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體檢标準

國家公務員體檢标準

法律規範
按照原衛生部關于發布《臨床生物化學檢驗常規項目分析質量指标》等8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标準的通告(衛通(2012)23号)的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衛生計生會結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際,組織醫學專家對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實施。在具體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 衛生行政部門 。
    中文名:國家公務員體檢标準 外文名: 别名: 實施時間:2013年9月1日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公務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按照原衛生部關于發布《臨床生物化學檢驗常規項目分析質量指标》等8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标準的通告(衛通[2012]23号)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衛生計生委結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際,組織醫學專家對《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實施。在具體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内容

第一條 風濕性心髒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髒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髒病,不合格。先天性心髒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nn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髒病理性改變,合格:nn(一)心髒聽診有生理性雜音;nn(二)每分鐘少于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nn(三)心率每分鐘5O-60次或100-110次;nn(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nn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範圍内,合格:nn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nn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nn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nn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nn(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愈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nn(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愈後2年無複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nn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nn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愈合,1年内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并發症者,合格。nn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nn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nn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nn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愈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nn第十一條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nn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nn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nn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内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nn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nn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nn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nn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nn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标準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nn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内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nn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标準,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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