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湖慘案

千島湖慘案

刑事案件
千島湖慘案,又稱千島湖事件,是指1994年3月31日發生在中國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的千島湖裡有24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号”遊船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大陸導遊共32人被搶劫并于船艙内被燒死的刑事案件。[1]
    中文名:千島湖慘案 外文名: 發生地點:浙江千島湖風景區 又名:千島湖事件

慘案描述

1994年的浙江算不上富庶,1994年的人們也覺得台商港商是錢多怕事的。新安江水庫造起那麼多年,在蓄水發電的功用之外,也發現了它的旅遊價值。于是,淳安的旅遊火暴了,吸引了海内外的遊客,也于是淳安當地的一些人開始打這些遊客的主意了。策劃和制造這起事件的是淳安的三個年輕人。他們在這次事件中搶得了攝像機、照相機、美元、台币、人民币、港币、手表、戒指、玉镯、項鍊等贓款贓物,也搶走了浙江人在國際上的地位。無論對于誰,無論在哪裡,32人喪生,船毀人亡,都是一起特大的犯罪事件,況且這起事件的對象是台灣同胞,況且這起事件的處理者是密而不報。那時候,交通不便,通信不便,杭州到淳安乘車要走八個小時,而記者也被告知:“接上級通知,不接受記者采訪。”國内一般的記者進不去,國内的一般報紙不敢報。而台灣記者裝就扮成遇難者家屬,到現場哭天搶地,披麻戴孝,實際上是在采訪,有的偷拍,有的甚至可能還竊聽了處置這一事件的指揮部的通話,這些“家屬”今天消失一個,明天不見一個,把所見所聞捅到媒體上。千島湖事件發生後,台灣島内一些高官和政治人物,自4月2日開始便紛紛發表措辭強烈的指責,并以所謂“草菅人命”、“土匪”等詞語進行惡毒攻擊,将此變為政治事件。而正是因為大陸這邊忽略了在“第一時間”處理事件的重要性,等到台灣民情沸騰、國際輿論嘩然,才引起重視,但為時已晚。4月12日,台灣“陸委會”宣布“即日起暫時停止兩岸文教交流活動”、“自5月1日起停止民衆赴大陸旅遊”。島内台獨勢力也借機叫嚣,煽動“台灣獨立”。一個刑事案件,炒成了一個損害兩岸關系的政治事件。因誤解或消息延誤,導緻兩岸關系緊張或倒退,實在非常可惜。如此一來,淳安這三個年輕人罪過更加大了。初審之後連起訴的臉都沒有了,民族罪人這個名頭誰都背不起,也在警方偵破案件之後就認罪伏法了。

慘案經過

1994年3月31日,24位台灣旅客乘坐“海瑞号”在千島湖觀光時,與6名大陸船員及2名導遊,共32人在船艙内被燒死。浙江省 公安當局堅稱,這是“意外事故”,但在多番質疑後,當局直至4月17日承認觀光船火災是由歹徒登船搶劫并縱火造成。

4月1日上午,本應該在3月31日晚間返航的海瑞号遊輪被發現正在燃燒。當地民衆一度誤認為是火災并馬上報警。一開始警方在船上并沒有發現遊客或船員,淳安縣政府組織警察、駐軍和民衆在千島湖湖區進行搜索,但沒有發現失蹤人員。直到大火撲滅後,警方才在船艙的底艙中發現32具屍體。在之後案件偵辦的過程中,當地公安機關沒有及時對外界公布案情進程。外界認為,當地政府采取了封鎖消息、控制新聞報道的模式對此事件進行隐瞞。

4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警局安排法醫對所有屍體進行檢查。

4月4日,台灣罹難者之家屬50餘人抵達淳安縣。中國的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在多個城市開設接待處接待罹難者家屬;同時,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出面,要求能夠派員協助罹難者家屬前往出事現場處理善後,但被海協會婉拒。

4月6日,浙江省公安廳加入調查。

4月6日,浙江省政府延請杭州靈隐寺住持繼雲法師做超度法事,但是拒絕台灣家屬探視遺體以及檢閱驗屍報告的正當請求,并在罹難者家屬抗議聲中,将罹難者遺體在桐廬縣火化。當地罹難者骨灰由其本地家屬安葬;台灣的罹難者骨灰則由家屬帶回台灣。

當地政府起初将此次事件謊報為一次遊輪火災之意外事件,這種說法引起了台灣的罹難家屬和台灣各界的強烈質疑以及抗議,海外媒體也進行了各式各樣的報道和猜測。

4月9日,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的李登輝批評中國共産黨“像土匪一樣”。塵埃落定之後,有人将浙江省政府對該事件的不公開操作解讀為“在未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布案情不利于破獲案件”;但也有人認為,這種操作實質上是黑箱操作,損害大陸政府的形象。另外,大陸警方欠缺科學辦案能力,對出事的海瑞号清洗導緻證據湮滅,也使現場遭緻破壞而無法得到更進一步的犯罪線索。

4月12日,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北京會見了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石齊平,聲稱此乃一“火災事件”,并且強調大陸方面會全力做好善後工作。

台灣對此說明十分無法理解。認為當地政府處理此事時首先封鎖消息然後固執己見,因而回應相當強烈。台灣“陸委會”于12日宣布“即日起暫時停止兩岸文教交流活動”、“自5月1日起停止民衆赴大陸旅遊”。台灣當局經濟部門停止審核批示赴大陸的投資案、台灣當局教育主管部門停止台灣和大陸之間的文教交流,旅行業也停止出團到大陸去旅遊;可以說,海峽兩岸之間的交流活動幾乎全告中斷。

4月15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傳訊。

4月17日,浙江省公安機關宣布破案,公布是“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逮捕了三名嫌犯。台灣有人認為應該有軍人涉案,21日大陸方面宣布的嫌犯之一是退伍軍人,作案時身着無銜軍裝(文革時期直至1990年代中期,沒有軍銜的軍裝和軍裝樣式的服裝在普通大陸居民中很流行),另一嫌犯的哥哥是武警,涉嫌包庇嫌犯,但台灣罹難者家屬仍質疑僅以三名人犯何以能制服32人造成死亡慘劇。

4月18日,當時的中國國務院總理李鵬發表談話,對案件進行了說明。

5月8日,台灣海基會組團前往現場了解案情。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帶6位鑒識、刑偵專家和法醫、律師以及7位罹難者家屬抵達杭州。

6月3日,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6月10日,杭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在審理期間,海協會多次邀請海基會派員參觀公審,終審前8日仍然再次聯絡台灣海基會人員,但已無人願意配合演出,台灣罹難者家屬也已無人願意出庭背書,參觀審訊過程。

6月12日,宣布判決結果,三名犯罪嫌疑人吳黎宏、胡志瀚、餘愛軍均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9日,三名罪犯被執行槍決。

具體描述

無證從事摩托艇營運的22歲的吳黎宏與自動離職職工胡志瀚為還債和揮霍,開始密謀搶劫他人錢财,此後又糾集了無證從事個體摩托艇營運的餘愛軍。他們多次策劃搶劫的時間、地點、對象、手段及搶劫後沉船殺人滅迹的方案,并準備了獵槍、子彈、炸藥、斧頭、匕首等兇器和其它作案工具。

1994年3月31日16時許,三人攜帶作案工具,從千島湖鎮西園碼頭乘摩托艇到湖中猴島附近水域窺測目标,換上了事先準備好的作案服裝。

17時30分許,湖上下起了毛毛雨,當開往毛竹源的“海瑞”号遊船經過猴島時,三人駕船尾随。到了阿慈島附近水域,天黑了,雨越下越大,四下裡沒有其他過往船隻。吳黎宏駕艇靠上“海瑞”号船尾右側。餘愛軍和胡志瀚蒙面登上遊船,此時約18時30分。餘愛軍手持獵槍沖到駕駛室,朝天開槍恐吓船員,将船員們趕入遊船底艙。胡志瀚沖入中艙,一斧頭剁在桌上,威脅遊客:“把錢拿出來,不傷害你們生命!”

吳黎宏拴好摩托艇後,端着獵槍沖上遊船,并鳴槍威脅,在他們的威逼欺騙下,6名船員、兩名導遊先到底艙;遊客也被誘逼陸續交出錢物後下到底艙,胡志瀚持斧頭守住底艙出口。

爾後,吳黎宏駕摩托艇、餘愛軍駕駛遊船開至預定的沉船地點——黃泥嶺水域深水區。途中,他同胡志瀚一起把通往底艙的鐵梯扔進湖中。

在黃泥嶺水域,吳黎宏登上“海瑞”号,用鐵絲把底艙門擰死,又同餘愛軍将劫得的錢、物轉移到摩托艇上,三犯便按預定沉船方案,打開遊船上的消防栓,欲向底艙灌水,沒有得逞。于是,吳黎宏向底艙投扔一包炸藥,但未爆炸。此時,底艙的被害人意識到大禍臨頭,有的苦苦哀求放條生路,有的欲往上沖,有的往外扔壓艙石。三名歹徒兇相畢露,向底艙連開數槍,又向底艙扔下兩包炸藥。爆炸聲起,油櫃邊起火,吳黎宏從摩托艇上取來一桶汽油,向底艙傾倒。刹那間大火噴出底艙,四散蔓延,燎着吳黎宏、餘愛軍的頭發。歹徒扔掉已燃燒的汽油桶,倉皇駕艇逃離現場,途中将斧頭、匕首和作案時所穿的服裝等扔進湖中。當夜三名案犯逃到胡志瀚暫住處,對劫得的錢、物進行分贓。

處理過程

1994年4月1日清晨8時05分,浙江省淳安縣公安局接到報案;8點30分趕到現場,開始搜救工作。接着,淳安縣騰出縣船廠的車間暫存遺體,兩輛大卡車晝夜不停地從杭州運來冰塊為遇難者遺體防腐降溫。然後,淳安縣城建公司請來了40多個木匠師傅,選用最好的木料,連夜加工了32具棺材。

4月4日,遇難台胞家屬50餘人趕到淳安縣,與浙江省、杭州市的民政、旅遊等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處理善後事宜。經仔細核對及台胞家屬的辨認,罹難台胞遺體得以認定。浙江方面請來杭州靈隐寺住持繼雲法師為遇難者做了法事,祭奠亡靈。

4月6日下午,在台胞家屬的護送下,遇難台胞的遺體運抵桐廬縣殡儀館火化,骨灰由家屬攜回台灣。4月15日下午及晚上先後傳喚了餘愛軍、吳黎宏。第二天,又傳喚了胡志瀚。4月17日淩晨,餘愛軍、吳黎宏、胡志瀚先後交代了整個作案經過和作案動機,所談細節與現場勘查得到的情況完全吻合。4月20日,吳黎宏、胡志瀚、餘愛軍被依法逮捕。

6月3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千島湖搶劫、故意殺人案提起公訴。6月12日上午8時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一審判決,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判處吳黎宏、胡志瀚、餘愛軍死刑。

官方态度

本報北京4月9日訊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負責人今天就浙江千島湖3.31遊船特大縱火殺人案發表談話。

這位負責人說,3月31日浙江省千島湖發生了遊船縱火殺人案,24位來大陸旅遊的台灣同胞和8名大陸同胞不幸遇難。國務院台辦對遇難者表示哀悼,并向遇難的台灣、大陸同胞的親屬表示深切的慰問。

他說,國務院領導對這起特大縱火殺人案的處理非常重視。責成浙江省人民政府認真處理好善後工作并迅速交明事故原因。公安部、國家旅遊局及浙江省方面迅速采取措施,認真地進行了現場搶險、勘察和遇難者遺體查找等工作。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根據浙江省有關方面的通報,及時主動地向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通報了有關情況。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繼續努力,進一步做好事故善後工作,深入調查事故原因,争取盡快查明後公布。

這位負責人指出,發生這一不幸的血案是我們兩岸都不願看到的。我們相信,廣大台灣同胞理解大陸有關方面對處理此事故采取的措施和所做的努力。我們也願意聽取包括台灣同胞在内的各方面提出的積極建議和意見。我們希望台灣有關方面能夠客觀地、冷靜地看待這一特大縱火殺人案,防止有人利用這一特大縱火殺人案制造不利于兩岸關系發展的輿論與事端。

詳情介紹

1994年3月31日,台灣長風旅行社旅遊團一行24人乘“海瑞号”遊輪在浙皖交界處千島湖遊覽時,吳黎宏、胡志瀚、馀愛軍三名歹徒登船搶劫并縱火焚船,緻使該船24名台灣居民以及8名大陸居民(2名導遊,6名船員)全部遇難,從而釀成一起特大搶劫縱火殺人案,即“千島湖事件”。

事發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責成公安部、浙江省委、省政府迅速破案,妥善處理。江澤民主席、李鵬總理發表講話,對此事件表示關切。海協依照《兩會聯系與會談制度協議》有關緊急聯系的規定,及時快速地向台灣海基會通報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為遇難者家屬來浙江處理善後提供方便,指定專門人員值班,建立了與台北、香港、上海、浙江的緊急聯系。汪道涵會長就該事件發表談話,對這次事件中遇難的海峽兩岸同胞表示沉痛哀悼,并向遇難者家屬表示深切慰問。海協副秘書長專程前往杭州看望、慰問遇難者家屬,協調有關方面為台灣記者的采訪提供方便,協助兩岸遇難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浙江省公安機關調集300馀名警力,克服種種困難,在當地群衆的大力支持下,晝夜工作,案發後僅17天即偵破了此案。經有關方面授權,海協邀請台灣海基會人員和專家及台灣遇難者家屬代表赴大陸,安排台方人員觀看“海瑞号”遊船出事水域、查獲的兇器、贓物及與案情有關的幻燈、錄相等資料;請辦案專家介紹情況并回答台方人員問題,澄清事實,減少了台灣民衆的誤解。

事件發生後,李登輝及台灣當局某些人士蓄意發表攻擊、污蔑祖國大陸,挑撥兩岸人民感情,破壞兩岸關系的言論。海協多次發表談話,同台灣當局破壞兩岸關系的言行進行堅決的鬥争,維護兩岸同胞的權益和兩岸關系發展的大局。

6月10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杭州對千島湖“海瑞号”遊船搶劫縱火殺人案被告人吳黎宏、胡志瀚、馀愛軍進行了公開審理,依法嚴厲制裁了罪犯。在海協與浙江省有關方面的邀請下,台灣罹難者家屬代表旁聽了案件的審理。有關保險公司和旅行社給予遇難者家屬保險賠償。

安全現狀

千島湖風景區,現已形成了陸上簽證立檔,湖上晝夜巡邏,湖區景點無線監控複蓋,立體化旅遊安全管理網絡。這裡的保安措施、水上通訊設施等已達到全國一流水平。他們在千島湖景區6個入口處建立了旅遊綜合接待站,由旅遊、公安、航管三部門聯合辦公,不但統一售票,而且還為遊客建立詳細檔案,如旅遊團體人數、性别、籍貫、身份、入湖時間、乘坐船隻、觀光景點等都登記立檔,為防止遊船和遊客在水面上發生意外,該縣由公安、航管、漁政三部門組成人員,對千島湖大水面進行24小時晝夜巡邏護衛,加強水上安全管理。同時,淳安縣還投資建造了我國第一個現代化水上通訊救助中心,可以通過衛星信号跟蹤監測千島湖上遊船的行駛停靠情況,以便對意外情況進行及時的救助處理。

影響評價

千島湖事件對當時的兩岸關系造成重大沖擊。案件在1994年3月31日發生前,台灣于2月底進行的民意測驗中,認為“自己是台灣人”29.1%;認為“自己是中國人”24.2%;認為“自己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43.2%;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支持獨立”12.3%;“支持統一”27.4%;“維持現狀”44.5%;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

當案件發生後,4月底同樣的民調顯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增加為36.9%;認為“自己是中國人”減少為12.7%;認為“自己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45.4%;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而“支持獨立”增加為15.5%;“支持統一”減少為17.3%;“維持現狀”54.5%;其餘是不知道或拒答。

《聯合報》1994年4月中的民調亦指,台灣贊成與非常贊成台灣獨立的民衆大幅升至42%。此一民調結果顯示千島湖事件之後,台灣民衆對大陸的疑惑與不滿,雙方的交流一時之間也有冷卻的現象。

有人對大陸政府在處理千島湖事件時表現出意欲遮攔的行為表示不滿,認為這已使台灣民衆對大陸失望,導緻兩岸關系的緊張和倒退。也有人認為,當時大陸政府采取的不透明處理措施以及官僚作風,是導緻台灣民衆産生對大陸治安不良印象的重要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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