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闆指數

創業闆指數

獨立市場層次的運行特征
創業闆指數,也稱為“加權平均指數”,就是以起始日為一個基準點,按照創業闆所有股票的流通市值,一個一個計算當天的股價,再加權平均,與開闆之日的“基準點”比較。[1]為了更全面地反映創業闆市場情況,向投資者提供更多的可交易的指數産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推進指數基金産品以及豐富證券市場産品品種,深圳證券交易所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編制和發布創業闆指數。該指數的編制參照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100指數的編制方法和國際慣例(包括全收益指數和純價格指數)。至此,創業闆指數、深證成指、中小闆指數共同構成反映深交所上市股票運行情況的核心指數。
    中文名:創業闆指數 外文名:Growth Enterprise Index 所屬學科: 基點:1000點 指數代碼:399006 基日:2010年5月31日 指數名稱:創業闆指數P 指數代碼:399006

概述

為了更全面地反映創業闆市場情況,向投資者提供更多的可交易的指數産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推進指數基金産品以及豐富證券市場産品品種,深圳證券交易所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編制和發布創業闆指數。該指數的編制參照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100指數的編制方法和國際慣例(包括全收益指數和純價格指數)。至此,創業闆指數、深證成指、中小闆指數共同構成反映深交所上市股票運行情況的核心指數。

意義

創業闆指數的推出,标志着創業闆平穩啟動後進入新的發展時期,标志着多層次資本市場指數體系得以建立。

首先,凸顯創業闆作為相對獨立市場層次的運行特征,提升其影響力和服務能力;

其次,全面、客觀地反映創業闆股票的總體價格變動和走勢,為投資者提供權威的參照指标;

第三,為指數挂鈎産品的開發提供新标的,使投資者能更有效地投資于創業闆市場,分享創業闆上市公司成長果實。

特點

首先,指數選樣以樣本股的“流通市值市場占比”和“成交金額市場占比”兩個指标為主要依據,體現深市流通市值比例高、成交活躍等特點。

其次,指數計算以樣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本”的“精确值”為權數,消除了因股份結構而産生的杠杆效應,使指數表現更靈敏、準确、真實。

最後,指數樣本股調整每季度進行一次,以反映創業闆市場快速成長的特點。

選取标準

從創業闆指數編制方案來看,指數選樣入圍标準有5個:

1.在深交所創業闆上市交易的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為三個月);

3.公司最近一年無重大違規、财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4.公司最近一年經營無異常、無重大虧損;

5.考察期内股價無異常波動。創業闆指數的初始成份股為指數發布之日已納入深證綜合指數計算的全部創業闆股票。

6.在指數樣本未滿100隻之前,新上市創業闆股票在上市後第十一個交易日納入指數計算;在指數樣本數量滿100隻之後,樣本數量鎖定為100隻,并依照定期調樣規則實施樣本股定期調樣。

選取方法

創業闆指數從創業闆股票中選取100隻組成樣本股,以反映創業闆市場層次的運行情況。

初始成份股為發布日已納入深證綜合指數計算的全部創業闆股票。

在創業闆指數樣本未滿100隻前,新上市創業闆股票,在其上市後第十一個交易日納入指數計算。

當創業闆指數樣本數量滿100隻後,樣本數量鎖定不再增加,以後需要對入圍的股票進行排序選出成份股。

創業闆指數選樣指标為一段時期(一般為六個月)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額的比重。選樣時先計算入圍個股平均流通市值占創業闆市場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額占創業闆市場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2:1的權重加權平均,計算結果從高到低排序,在參考公司治理結構、經營狀況等因素後,按照緩沖區技術選取創業闆指數成份股。

調整規則:創業闆指數在樣本滿100隻後實施季度定期調整,實施時間定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一個交易日,通常在實施日前一月的第二個完整交易周的第一個交易日公布調整方案。

成份股樣本定期調整方法是先對入圍股票按選樣方法中的加權比值進行綜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則選股:

1、排名在樣本數70%範圍之内的非原成份股按順序入選;

2、排名在樣本數130%範圍之内的原成份股按順序優先保留;

3、每次樣本股調整數量不超過樣本總數的10%。

計算調整

計算方法

創業闆指數的計算方法為加權平均計算法,以起始日為基準點,按照創業闆所有股票的流通市值,一個一個計算當天的股價,再加權平均,與開闆之日的“基準點”進行比較。創業闆指數采用派氏加權法編制,采用下列公式逐日連鎖實時計算:

在上述公式中,“成份股”指納入指數計算範圍的股票,“成份股權數”為成份股的自由流通量,子項和母項的權數相同。子項中的乘積為成份股的實時自由流通市值,母項中的乘積為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自由流通市值,∑是指對納入指數計算的成份股的自由流通市值進行彙總。

每個交易日集合競價開市後用成份股的開市價計算開市指數,其後在交易時間内用成份股的實時成交價計算實時指數,收市後用成份股的收市價計算收市指數。

成份股當日無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價。

成份股暫停交易的,取最新成交價。

自由流通量是上市公司實際可供交易的流通股數量,它是無限售條件股份剔除“持股比例超過5%的下列三類股東及其一緻行動人所持有的無限售條件股份”後的流通股數量:1、國有(法人)股東;2、戰略投資者;3、公司創建者、家族或公司高管人員。

定期調整

創業闆指數的調整計算是根據不同情況,在開市前對指數實時計算公式中的有關數據項分别或同時進行調整。

一、調整成份股的範圍

即調整子項和母項中∑的彙總範圍,将某股票納入(或剔除)指數的計算,包括:

1、在創業闆指數樣本未滿100隻前,新上市創業闆股票,在其上市後第十一個交易日納入指數計算;

2、成份股樣本定期調整;

3、成份股暫停或終止上市的,從暫停或終止上市之日起,将相應成份股從指數計算中剔除,剔除後造成的樣本空缺于定期調整時補足;

4、新上市股票,若前5個交易日平均流通市值在指數成份股選樣空間中排名位列前10%之内,則于上市15個交易日之後快速入選成份股,同時從指數中剔除市值最小的原成份股;

5、若成份股樣本公司因重大違規行為(如财務報告重大造假)而可能被暫停或者終止交易的,将依據指數專家委員會的決定将其在指數樣本中及時剔除,剔除後造成的樣本空缺于定期調整時補足;

6、成份股出現收購、合并、分立等情況的,按專門規定予以處理。

二、調整母項中某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價

創業闆指數分為全收益指數和價格指數。

對于全收益指數,當上市公司進行派息、送股、配股、轉增或其他除權情況,在除權除息日将母項中該成份股的股權登記日收市價更新為除權參考價。除權參考價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數據為準。

對于價格指數,現金分紅在除息日不作除權調整,其餘處理方法同全收益指數。

三、調整子項和母項中某成份股的權數即自由流通量

1、成份股公司進行權益分配,在送股、轉增除權當日,根據實際送股、轉增數量對相應成份股的權數進行修正。成份股公司進行增發、配股時,在其新增股份上市日對成份股權數進行修正;成份股公司進行債轉股、股份回購、權證行權時,在其公告日的下一個交易日實施修正。

2、對成份股公司出現新股發行發起人限售期滿、網下配售股解禁、定向增發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獲配股份解禁、大股東增持、大股東減持等非公司行為引起的自由流通權數變化的,在每年的1月、7月的第一個交易日根據上市公司最新定期報告與臨時公告中公布的持股數據進行定期集中修正。

維護管理

維護和發布

創業闆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授權并委托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編制、維護和發布。實時行情通過深交所實時衛星廣播系統随同實時證券行情發布。指數成份股票信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巨潮指數網站發布。

指數管理

創業闆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委托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指數事業部負責設計與管理。

創業闆指數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産,未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信息公司書面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跟蹤、交易該指數,或以該指數為評價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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