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部級城市

副部級城市

行政級别
副省級市(又稱副省級城市)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為計劃單列市。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初期的1980年代,一些市由于其特有的經濟地位而被稱為“計劃單列市”,享有省一級的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但受省級行政區管轄,副省級市的市長與副省長行政級别相同。根據1994年2月25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文件(中編1号),經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原14個計劃單列市和杭州市、濟南市共16個市的行政級别定為副省級。
    中文名:副部級市 外文名:Sub-provincial City 别名: 行政區劃代碼: 行政區類别: 所屬地區: 地理位置: 面積: 下轄地區: 政府駐地: 電話區号: 郵政區碼: 氣候條件: 人口數量: 著名景點: 機場: 火車站: 車牌代碼: 地區生産總值: 行政級别:副省級 數量:15個 前身:計劃單列市 行政區劃類别:地級市 設立時間:1994年2月25日

概念

在城市經濟發展中,行政資源配置至關重要,其體現形式包括了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等。其中,副省級市相當重要,是行政級别上僅次于直轄市的重點城市。

1995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關于副省級市若幹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編發5号),明确将前述16個市定為“副省級市”,但仍為省轄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領導。1997年3月,重慶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副省級市減少為15個。在後來的使用中,“副省級城市”這一名稱也被習慣性的使用,包括很多官方場合,但就中編辦最初的文件來說,“副省級市”當為規範的名稱。

副省級市是指城市的“行政級别”,不是指城市的“行政區劃級别”。所謂的行政級别,是指城市的行政機構,也就是政府機關主要領導的級别,主要是指市長、副市長、市政府的組成機構、工作部門等領導的行政級别。也就是說,副省級城市的市長的行政級别是副省(部)級,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市政協主席職務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幹部職務名稱表》,其職務任免由省委報中共中央審批。

副省級城市是四個班子一把手都是副部級,副省級城市的一把手都是省委常委兼任。一般省會城市的市委書記都是由省委常委兼任的,但是除了十個副省級省會城市,其它的省會還是普通的地級市,并沒有因為市委書記是省委常委,而提高城市的行政級别。

值得區分的是市委書記的行政級别和城市的行政級别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省委常委或副省長兼的市委書記,隻是他個人高配,市委書記是副省的有很多,副省級城市的一把那肯定是副部級而且是省委常委兼,省會城市的一把隻能說通常是副部級,通常也是省委常委,還有較大地級市的一把也通常有省委常委或副省長兼任,其它的也有部分地級市的市委書記被明确為副部級,這種不好說,因為變量太大,前人走,就沒法說的事,不像下面這些城市,是受城市地位的影響。

功能

計劃單列市是享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的非省級行政中心副省級城市。計劃單列市全稱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是省級單位對所轄大城市下放部分經濟管理權限的城市,但是,計劃單列市仍保留省轄市的行政地位,繼續接受省級行政機構的領導。對省轄大城市的計劃單列,計劃單列内容主要是工農業生産、交通運輸、郵電、固定資産投資、主要商品購銷和分配調撥,能源及主要物資分配調撥、外貿進出口、地方定額外彙、勞動工資、财政信貸、科學技術以及各項社會發展計劃指标等。

背景

副省級市是由計劃單列市轉化而來的。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批準重慶(于1997年恢複為直轄市)、廣州、深圳、沈陽、南京、武漢、長春、成都、西安、哈爾濱、大連、青島、廈門、甯波實行計劃單列,一共有14個計劃單列市。對省轄大城市的計劃單列,在50年代中、60年代初曾實行過兩次,實行不久就取消了。

上世紀80年代實行的計劃單列與前兩次有很大的不同。前兩次隻是5項主要經濟計劃單列,這次是經濟、社會、科技發展計劃全部實行單列;前兩次市政府的權力沒有改變,這次則賦予計劃單列市政府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力,同時把不同隸屬關系的企業原則上都下放給計劃單列市管理。

前兩次未包括财政計劃單列,市的财政收支仍由省财政決定,這次财政計劃也實行單列,市财政收入采取三級或兩級分成體制,市财政收支主要由中央财政決定;前兩次除個别情況外,市政府及其下屬機構均不能參加全國召開的省一級負責人會議,這次計劃單列市政府及其下屬機構獲得了參加全國性會議的權力,同時,中央及中央各部門發給省的有關經濟工作方面的文件,也發給了市。一些計劃單列市同時擴大了行政區劃,并實行市領導縣的體制。

1985年07月22日,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根據中央财經領導小組會議紀要精神,發出了《關于重慶、廣州、武漢、沈陽、大連、西安、哈爾濱、南京市國家機關行政人員職務工資标準問題的通知》(國工改〔1985〕012号),并規定此工資标準僅适用于以上8市,其他省轄市不得援例。

盡管沒有正式承認8個城市的政府機構升格,但由于工資起點标準的提高,同時又在工資表中列舉了局下設處,處下設科長職務,實際上将其委、辦、局一級工作部門的機構級别提高了一級,同時又增加了一個新的層次──位于局與科之間的處級機構。其它幾個享受省級經濟管理權限的計劃單列市如青島、長春、甯波等,也先後決定将市直各部門的機構級别提高并增設一個機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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