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保障倍數

利息保障倍數

利息倍數
利息保障倍數(interest coverage ratio),又稱已獲利息倍數,是企業生産經營所獲得的息稅前利潤與利息費用之比。它是衡量企業長期償債能力的指标。利息保障倍數越大,說明企業支付利息費用的能力越強。因此,債權人要分析利息保障倍數指标,以此來衡量債務資本的安全程度。為了考察企業償付利息能力的穩定性,一般應計算5年或5年以上的利息保障倍數。保守起見,應選擇5年中最低的利息保障倍數值作為基本的利息償付能力指标。[1]
    中文名:利息保障倍數 外文名:time interest earned ratio 别名:已獲利息倍數 釋義:經營所得息稅前利潤與利息費用比

公式

利息保障倍數=EBIT/利息費用

公式中:息稅前利潤(EBIT)=利潤總額+财務費用

分子:息稅前利潤(EBIT)=淨銷售額-營業費用

息稅前利潤(EBIT)=銷售收入總額-變動成本總額-固定經營成本

分母:“利息費用”:我國的會計實務中将利息費用計入财務費用,并不單獨記錄,所以作為外部使用者通常得不到準确的利息費用的數據,分析人員通常用财務費用代替利息費用進行計算,所以存在誤差。

體現

利息保障倍數指标反映企業經營收益為所需支付的債務利息的多少倍。隻要利息保障倍數足夠大,企業就有充足的能力支付利息,反之相反。

利息保障倍數的重點是衡量企業支付利息的能力,沒有足夠大的息稅前利潤,利息的支付就會發生困難。

利息保障倍數不僅反映了企業獲利能力的大小,而且反映了獲利能力對償還到期債務的保證程度,它既是企業舉債經營的前提依據,也是衡量企業長期償債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志。要維持正常償債能力,利息保障倍數至少應大于1,且比值越高,企業長期償債能力越強。如果利息保障倍數過低,企業将面臨虧損、償債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下降的風險。

相關運用

為了考察企業償付利息能力的穩定性,一般應計算5年或5年以上的利息保障倍數。保守起見,應選擇5年中最低的利息保障倍數值作為基本的利息償付能力指标。

關于該指标的計算,須注意以下幾點:

(1)根據損益表對企業償還債務的能力進行分析,作為利息支付保障的“分子”,隻應該包括經常收益。

(2)特别項目(如:火災損失等)、停止經營、會計方針變更的累計影響。

(3)利息費用不僅包括作為當期費用反映的利息費用,還應包括資本化的利息費用。

(4)未收到現金紅利的權益收益,可考慮予以扣除。

(5)當存在股權少于100%但需要合并的子公司時,少數股權收益不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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