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抗禮

分庭抗禮

漢語成語
分庭抗禮,漢語成語,拼音是fēn tíng kàng lǐ ,出自《史記·貨殖列傳》。意思是原指賓主相見,分站在庭的兩邊,相對行禮。現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對等的關系。[1]
    中文名:分庭抗禮 拼音:fēn tíng kàng lǐ 近義詞:平起平坐、平分秋色 反義詞:和衷共濟、同心協力、齊心協力 出處:《史記·貨殖列傳》 用法:作謂語、賓語;用于雙方 結構:偏正式 例句:知縣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禮,留着吃了飯,叫他拜做老師。

成語解釋

庭:庭院;抗禮:平等行禮。原指賓主相見,分站在庭的兩邊,相對行禮。現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對等的關系。

成語出處n

《史記·貨殖列傳》:“(子貢)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n

成語故事

春秋時期,孔子與弟子在樹林中彈琴,一個白發老翁專心傾聽,老翁向子路、子貢打聽孔子的情況。老翁說孔子偏行仁愛。孔子十分虛心接受,并恭送老翁,孔子說遇年長的人不敬是失禮,遇到賢人不尊是不仁。不仁不禮是禍根。所以遇到賢人必須真誠禮遇,不能做到分庭抗禮,那就失禮了。n

成語用法

作謂語、賓語;用于雙方。n

示例

知縣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禮,留着吃了飯,叫他拜做老師。(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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