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漢語漢字
凡[1](拼音:fán)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矩形的盤子一類器具的象形,是“槃(盤)”的初文。[2]也有人認為“凡”像船帆的形狀,是“帆”的初文。盤子聚容衆物,故“凡”有總括義,後引申為大概、要略的意思。又引申為遍指,即凡是、所有,又引申為總共。“凡”又有平常的意思,由此引申為人的、世俗的,如:凡塵、思凡。[3]
  • 中文名:凡
  • 拼音:fán
  • 部首:幾
  • 五筆:MYI(86);WYI(98)
  • 鄭碼:QDA
  • 字級:一級(1177)
  • 平水韻:下平十五鹹
  • 注音字母:ㄈㄢˊ
  • 異體字:凢
  • 總筆畫數:2 1
  • 筆順編号:354
  • 四角号碼:7721₀
  • 統一碼:51E1
  • 造字法:象形字
  • 結 構:獨體字,獨體或半包圍結構

文字源流

“凡”的構型和本義說法不一。一種說法為象形字,像側視的盤形,左為盤口,或以為上像盤口,下像其足。從這個角度講“凡”本義是盤子一類的器具,是盤或槃的初文。甲骨蔔辭“盤庚”也作“凡庚”可旁證。   也有人認為“凡”字是上古時代的“帆”形,亦即“帆”字的初文。據說,“凡”是圖騰時代一個最早把帆創制出來的部落的族徽。這部落以“凡”為姓,後來成為周公之後六小國之一。  

也有人提出對前兩者不同的看法,認為“凡”是一種與現代擔架相似器具,也叫擡槃。河南安陽侯家莊1001号大墓出土了三件擡槃,形如床。長與寬與一個中等偏高的人的身材相合,可能是擡屍下葬的器具。兩個人将放了屍體的大木槃擡起時,必須一齊用力,才能平穩地擡起來,所以凡字引申出總括的意義,指某類中的所有個體。  

“凡”字的西周金文(圖2)與甲骨文類似,戰國楚系文字旁出一筆為飾(圖3),或再在飾筆上加點,如字形3。小篆(圖4)彎曲右筆,寫法較特殊。秦漢隸書(圖5-7)筆畫平直化,最後形成楷書的寫法。楷書或作“凢”,移末筆于字上,為異寫字形,不作為規範字體。  

詳細釋義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副詞

凡是;表示所有的對象無一例外

all

《易·益卦》:“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韓愈《送孟東野序》:“凡出乎口而為聲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表示數量的全部;總共

altogether

《易·系辭上》:“幹之策二百一十有六,神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

《後漢書·皇甫規傳》:“所著賦、銘、碑、贊、禱文、吊、章表、教令、書、檄、箋記,凡二十七篇。”

隻是;不過是

王若虛《孟子辨惑》:“蓋孟子之言,随機立教,不主故常,凡引人于善地而已。”

名詞

要旨;要略

outline

《漢書·揚雄傳下》:“仆嘗倦談,不能一二其詳,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焉。”

《文獻通考·經籍五》:“大抵古書未有無序者,皆系之于篇末,蓋以總其凡也。”

凡例;大凡;發凡

宗教和神話中稱人世間

mortal world

王恽《靈岩寺》詩:“地靈連海岱,境勝隔仙凡。”

凡塵;思凡;下凡

中國民族音樂音階的一級,樂譜上用作記音符号,相當于簡譜的“4”。參見“工尺譜”

《宋史·樂志十七》:“無射、應鐘用‘凡’字。”

(Fán) 春秋時國名,在今河南輝縣西南

《春秋·隐公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

《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

(Fán)姓氏用字,參看“凡姓”

形容詞

平常;普通

ordinary

《後漢書·崔骃傳》:“蓋樹高靡陰,獨木不林,随時之宜,道貴從凡。”

葉适《北村記》:“餘海濱之人,山凡水俗,常恨不得生長其地而尚友其賢豪。”

凡庸;平凡;自命不凡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十三】【二部】浮䒦切(fán)

最括也。從二,二,偶也。從紳,紳,古文及。

【注釋】偶:王筠《說文解字句讀》:“耦隻是多耳,十百千萬皆耦也。”  

說文解字注

冣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

從二,二,耦也。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從二。

從見又部。及,逮也。從及者,取  

廣韻

符鹹切,平凡并 ‖凡聲談3部(fán)

凡,常也。皆也。輕也。非一也。又姓,周公子凡伯之後,《姓苑》雲:“晉陵人。”符鹹切。七。

【校釋】符鹹切,所錄反切與韻目同,蓋以本韻本紐以外之字少而且生僻,特借用鹹韻“鹹”字為切語下字,非編者之失,故不改。《集韻》沿用這一借用。《切三》、《王一》、《王三》作符䒦切,“新添類隔今更音和切”亦作符䒦切,沒有借用,但因為“䒦”字罕見沒有繼承下來。  

康熙字典

【子集下】【幾部】 凡·康熙筆畫:3 ·部外筆畫:1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并符鹹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注: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号奮為萬石君。注: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為二千石,故号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注: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隐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葉符筠切。崔驷《達旨》:高樹靡陰,獨木不林。随時之宜,道貴從凡。注:凡,常也。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上窄下寬,底部撇尖略低。首筆豎撇在左半格。乙(橫折彎鈎)從豎撇上端起筆,豎彎鈎段沿豎中線下行後右彎鈎出。末筆點在橫中線。

書法欣賞

音韻彙集

中上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i̯wăm

王力系統

b

ǐwəm

董同龢系統

juăm

周法高系統

b

jwam

李方桂系統

b

jam

西漢

東漢

隋唐

拟音/高本漢系統

i̯wɐm

隋唐

拟音/王力系統

p

ǐɐm

拟音/董同龢系統

juɐm

拟音/周法高系統

b

iuɑm

拟音/李方桂系統

b

jwɐm

拟音/陳新雄系統

bvʰ

ǐuɐm

韻書集成

字頭

小韻

韻攝

聲調

韻目

聲母

聲類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拟音

廣韻

平聲

下平二十九凡

合口呼

三等

全濁

符䒦切

bʰjuɐm

集韻

平聲

下平二十九凡

合口呼

三等

全濁

符鹹切

bviuɐm

韻略

平聲

符鹹切

增韻

平聲

符鹹切

中原音韻

陽平

寒山

開口呼

全清

fuan

中州音韻

平聲

寒山

扶班切

洪武正韻

平聲

二十一覃

全濁

符鹹切

vam

分韻撮要

陽平

第二十五翻反泛發

方音彙集

注意:發音用國際音标标注,僅作參考,可能與實際發音有異

方言區

方言點

發音

調值

調類

備注

北京官話

北京

fan

35

陽平

北方官話

濟南

fæ̃

42

陽平

中原官話

西安

fæ̃

24

陽平

西南官話

武漢

fan

213

陽平

西南官話

成都

fan

31

陽平

江淮官話

合肥

fæ̃

55

陽平

江淮官話

揚州

fæ̃

34

陽平

晉語

太原

fæ̃

11

平聲

吳語

蘇州

vᴇ

24

陽平

吳語

溫州

va

31

陽平

湘語

長沙

fan

13

陽平

湘語

雙峰

ɤua

13

陽平

贛語

南昌

ɸan

35

陽平

客家話

梅縣

fam

11

陽平

粵語

廣州

fan

21

陽平

粵語

陽江

fan

43

陽平

閩語

潮州

huam

35

陽上

未注明異讀原因

閩語

潮州

huam

55

陽平

閩語

廈門

huan

24

陽平

閩語

福州

xuaŋ

52

陽平

閩語

建瓯

uaiŋ

21

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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