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

公共營養師

營養教學職業技能人才
公共營養師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産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從事營養咨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衆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1]
  • 中文名:公共營養師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籍貫:
  • 畢業院校:
  • 職業:
  • 主要成就:
  • 英文名:Public nutritionist
  • 頒布部門: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分類:臨床營養師、公衆營養師、食品營養師、運動營養師等

職業介紹

公共營養師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産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從事營養咨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衆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營養師率先由國務院國資委的商業飲食服務業發展中心在全國推行,為了簡化培訓内容,營養師還因其與不同的對象結合分成為臨床營養師、公衆營養師、食品營養師、運動營養師、餐飲營養師等。公共營養師出現時間為2005年

公共營養師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産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從事營養指導、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促進社會公衆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職位分類

臨床營養師:主要從事與疾病有關的營養工作,為病人制訂合理的膳食,設計适合不同病人的食譜等,主要在醫院工作,又常稱為營養醫師。此類營養師多為醫學院/醫科大學的預防醫學系畢業。

公衆營養師:又稱為公共營養師,其工作與公衆有關,主要從事營養知識的傳播、群體性的營養調查、各種與營養相關的社會活動策劃,以及與營養知識宣傳教育有關的影視文學等作品策劃也是其工作的内容。其工作内容多為營養知識之類的無形産品。

食品營養師:主要在食品企業工作,主要負責食品的開發之類的與食品相關的營養工作。

運動營養師:是為運動人員提供營養指導的營養師,職業運動員或運動愛好者,他們的運動量相對于普通人來說,運動量較大,其營養需求與常人有較大的不同。所以該類人群的營養有特殊的要求,應該有專業的運動營養師進行,有利其健康。

餐飲營養師,主要從事與餐飲有關的營養工作,如營養配餐方案,營養食譜的開發,營養配餐員的培訓,餐飲服務人員的培訓等。

培訓對象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的培訓對象主要是:食品、營養品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等院校營養相關專業的授課老師;營養學、醫學、護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關專業的大學畢業生;醫療衛生單位、VIP美容機構、營養診所、大型餐飲企業、高檔酒店等機構的中高級管理人員;行政總廚、高級廚師以及有志于從事私人營養顧問行業的社會精英人士。

學習内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内容主要有:營養師基礎、醫學基礎、人群營養基礎、食物衛生基礎、營養咨詢和教育、食品營養評價、膳食營養指導與疾病預防、人體營養狀況測定和評價、社區營養管理和幹預等。重點學習并掌握食物選擇、食譜編制、基本烹調、營養等内容和技能。

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将頒發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

職業培訓

公共營養師取得從業資格(勞部發98号文件第六條規定“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後,從事促進社會公衆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我國的營養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公共營養師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公共營養師可以針對健康和亞健康人群做營養咨詢、指導工作。公共營養師不僅可以在社區發揮重要作用,還可為企業員工、白領、高級管理人員、運動員、家庭提供教育、輔導、指導等服務。

報考級别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為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标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考評辦法

1、按規定的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領取準考證。

3、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

4、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商業飲食服務業發展中心及全國商務人員職業技能考評委員會頒發營養師證書。

5、有一科達不到60分者,視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報補考。

就業情況

就業方向

能勝任在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各級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和各類餐飲業及食品加工流通企業、學校、幼兒園、企事業單位的公共食堂從事膳食營養的評價、管理和指導工作,以及營養食品教學、科研、食品衛生監督和檢測、營養咨詢等方面的工作。

就業前景

我國公共營養師缺口達400萬人,公共營養師将是我國最熱門的職業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營養法》規定:在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婦幼保健機構、食品生産企業、醫院、學校、餐飲機構、特殊職業工作部門、社區、集體供餐單位均配備營養師,公共營養師将強制準入。未來營養師會象醫生一樣,擁有了讓人羨慕的高收入和地位。

由于膳食不合理、營養失衡所引發慢性病的健康問題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高度重視,聘請營養顧問成為現代人的消費時尚。而公共營養師成為國家新職業,也為從業者提高了職業身份和社會認知度。家庭營養顧問年費8000元左右,企業營養顧問年費5萬元左右,中等水平的公共營養師年收入在10萬元左右。

就業領域

公共營養師将在6個行業産生就業崗位超市、餐飲、減肥都需要營養師

公共營養師的就業主要有六個方向,為餐飲單位或單位食堂把關、做營養品企業營養顧問或培訓師、美容營養顧問、減肥營養顧問、超市營養顧問、成為私人營養顧問。

1、診所營養師:通常在醫院、社區健身中心或保健機構工作,負責确診病人的營養問題,列出保健計劃,并監督飲食變化的有效性。

2、餐飲服務管理營養師:營養師加盟餐飲服務管理行業,使得不管是一日三餐還是零食小點都能夠安全、衛生、成本經濟地預備和配送。

3、營養咨詢師:為個人、機構、商務組織提供有關營養、食療和餐飲服務等方面的專家建議,這類營養師一般在專業咨詢機構工作。

4、公共保健營養師:在社會公共保健領域和社會服務部門工作,負責了解大衆的營養需求,确認社區中的營養問題,提出營養教育項目和健康促進戰略,并向其它公衆部門、專家和公衆提供訊息與咨詢服務。

5、商務領域中的營養師:多為食品和制藥公司、市場協會和餐飲服務供應商服務。營養師們協助企業領導進行研究,對管理和市場提出專家性意見,促使企業生産出更好的食品和營養産品并投放市場。

6、研究性營養師:通常在大學、保健機構和企業工作,負責制定研究項目的計劃并執行。這些項目能從根本上提高醫療護理水平,節約餐飲服務成本。

資格認證

證書一般在成績公布2個月後發放。

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鑒定,鑒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全國通用。證書種類:

1、國家級職業培訓證書:

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中國就業指導中心直接頒發,是國内唯一由部級單位直接頒發的公共營養師證書,證書全國通用。

2、省級職業資格證書:

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鑒定,鑒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現狀

勞動保障部表示,我國這個職業的缺口将達400萬人。據了解,在台灣,醫院營養師的月薪可以達到10萬新台币,甚至更高。北京的一些高檔社區已經出現營養師。據人力資源機構透露,這些營養師每服務一個對象,收入平均2千至3千元,若在保健品公司講課,月薪可超萬元。

發展曆程

随着職業資格認證培訓的普及,營養師職業的教育培訓項目逐漸升溫。特别是在2004年10月衛生部王隴德副部長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中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現狀以及2005年3月全國人代會上頒布《國民營養條例》議案的提出,更使得營養師的培訓認證市場空前火爆。

為加快營養方面的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并配合《國民營養條例》起草工作,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于2005年的5月16日正式向勞動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及國家職業分類大典與職業資格工作委員會提交了《公共營養師新職業建議書》,并順利通過新職業論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下發的《關于健康管理師等建議職業的意見》中明确表示“同意将健康管理師、公共營養師、醫療救護員建議職業列為新職業”。公共營養師作為第四批新職業于2005年第三季度職業發布會上正式發布。

鑒于公共營養師曆來是公共衛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職業管理的有關程序,衛生部辦公廳于2005年11月14日發出《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申請将醫療救護員等3個新職業納入衛生行業特有國家職業的函》(衛辦人函〔2005〕499号)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建議将公共營養師納入衛生行業特有國家職業管理。

2005年11月1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出《關于同意将醫療救護員等2個新職業納入衛生行業特有職業範圍的函》(勞社廳函〔2005〕425号)函複衛生部辦公廳,“鑒于公共營養師涉及的行業、部門較多,如需在衛生系統單獨開展這一職業的技能鑒定工作,可請你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與我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具體研究”。

同時,為使該職業能順利的、科學的開展鑒定工作,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受勞動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委托,組織專家完成了該職業的國家職業标準、教材的開發編寫工作。公共營養師的國家職業标準已于2006年12月27日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第十五批國家職業标準》(勞社廳發〔2006〕33号))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公共營養師的意見以及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标準的開發進度,同時考慮到該職業人員的培訓模式、服務方式、從業崗位均與衛生行業密切相關,2007年2月6日,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發出《關于在衛生系統開展公共營養師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函》(衛職鑒報〔2007〕2号),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建議由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率先在衛生系統内開展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技能的鑒定工作,為今後在全國範圍内進行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起到示範性作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發出《關于同意在衛生系統開展公共營養師試驗性鑒定的複函》(勞社鑒〔2007〕51号),同意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2007年7月份的全國統考日期間,在北京舉辦一次衛生系統人員的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試驗性鑒定”。

根據此回複意見,2007年7月22日,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北京大學醫學部組織來自全國各地的145名考生參加了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的試點鑒定工作,有效的驗證了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标準和鑒定方案,為開展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推廣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

在此基礎上,根據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之前達成意見,2007年8月14日,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向發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關于在衛生系統繼續開展公共營養師試驗性鑒定的函》,建議“在2007年9月、11月的全國統考日在衛生系統開展公共營養師三級、四級試驗性鑒定”。

2007年9月18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與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聯合下發了《關于在衛生系統開展公共營養師試驗性鑒定工作的通知》,“決定9月23日在北京市、遼甯省、山東省、廣東省、四川省、甘肅省等6個省(直轄市)衛生系統組織開展一次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試驗性鑒定工作”。

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為解決自身個别地方分支機構前期一些不符合政策鑒定造成的遺留問題,擅自調整了試點鑒定方案,将衛生部門鑒定機構完全排斥于考務管理工作之外,加之部分勞動鑒定部門的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夠,專業能力及考核經驗不足,使得此次鑒定考試組織混亂、技術操作水平低下,嚴重影響了此次鑒定的科學性和權威性。

如:個别省級鑒定中心帶錯考試試卷,導緻考試時間延遲,沒能在全國統一規定的時間點開考;有的考點沒有在密封考場前進行設備調試,考試時無法播放試題,導緻臨時更換教室;有的省級鑒定中心沒有提前通知考點準備專業能力現場操作的用具,考試當天才匆忙準備;有的省級鑒定中心在發放的準考證上通知8:30開考,臨時又更改為8:00考試;更有甚者個别的省級鑒定中心居然用兒童玩具的布玩玩來替代嬰兒模拟人來進行現場操作考核。

另外,此次鑒定合格後頒發的資格證書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鑒定中心、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級鑒定中心三方聯合用印。但由于此前部分省級鑒定中心在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标準尚未出台之前,就在屬地範圍内按照自己制定的地方标準進行了公共營養師的鑒定,并頒發了省級鑒定中心用印的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但地方職業标準與國家職業标準差距較大,而且個别省還存在亂發證的現象。

甚至就在試驗鑒定考試的當天,有的試點省的勞動部仍按地方标準同時舉行鑒定。由于此種情況,之前地方按照地方标準發放的證書與此次頒發的證書發證機關用印相同,使許多考生不太願意接受此種證書。上述種種,這些情況在考生、專家以及參加試驗性鑒定的大學中造成了較大的負面輿論,嚴重影響了此次國家級考試的規範性與權威性。

以上是關于公共營養師這一職業從确立到至今的一些情況介紹。但就營養師的培訓和認證在國内的發展情況,大緻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2004年至2005年

公共營養師确立為國家職業之前

這一階段,正是職業培訓及考試認證市場初步發展的時期。同時,随着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人民群衆對于健康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強,醫學衛生類的培訓及認證項目成為了這一市場的熱點,尤其是衛生部王隴德副部長就中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現狀及《國民營養條例》起早工作的倆次講話以後,“營養師”便成為了這一市場最為火爆的項目,并逐步升溫至今。

在這一時期内,如世界健康聯合會、國際認證與注冊協會國際營養師項目等紛紛以各種名義陸續開展與營養師相關的培訓及認證項目。

其中很多機構均是堂而皇之招搖而身份不明,牟取暴利為目的而無所不用,如:國家唯一認證、行業從業資格、國家職業資格、國際通用認證等等。這些項目,嚴重的違反了《行政許可法》相關法規及國家有關國家職業資格的有關政策,而且其培訓質量低下、考核管理混亂,證書買賣大行其道、資格名稱無奇不有。某些的項目證書從最初8000餘元而一證難求到後來300餘元無人問津,整個過程毫無科學性和嚴肅性,徹徹底底的商業運作,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2005年至2007年7月

這一階段,公共營養師經由衛生部申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成為正式的國家職業。這一舉措從國家層面上明确了這一職業的認證和資格授予政策要求,對于規範培訓市場,肅清不良機構的違規行為起到極大的作用,一些前期從事相關認證的機構紛紛推出了市場。雖仍有個别仍在繼續開相關的認證項目,但已難成氣候。

在該職業發布以後,按照職業技能鑒定的有關要求,應在該職業标準正式頒布以後方可進行有關鑒定,為此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委托,積極組織有關專家開展标準編寫工作。但個别地方省市勞動保障的鑒定機構,沒有執行國家鑒定有關要求,擅自開展該職業的認證與鑒定工作。

因此時即沒有統一的國家職業标準,也沒有規範的鑒定方案出台,各個省市勞動鑒定部門各行其政,造成各地職業解釋五花八門、職業标準一地一樣。其考核也相對混亂,某地市一級的勞動鑒定機構甚至是先發證後鑒定,其工作方式令人不可思議。某省僅一省此類證書就發放逾萬!嚴重影響了國家職業資格的嚴肅性和國家制度的規範性。2007年衛生行業試驗性鑒定至今

2007年7月22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和衛生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北京大學醫學部組織來自全國各地的145名考生參加了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的試點鑒定工作。其中有70餘名考生通過鑒定并獲得公共營養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自此,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公共營養師及正式的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鑒定。關于這段情況,前面已有相關介紹,在此不再複述。

另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分組審議的就業促進法草案第四十四條: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産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應當經過專業技能培訓。公共營養師這一職業直接關系到人民群衆的生命健康,如此的認證管理,是對人民生命健康極端的不負責任。

主要課程

基礎課程: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

營養學基礎課程:基礎營養學。

營養學進階課程:臨床營養學、營養病理學、營養免疫學、營養藥理學、腫瘤營養學、自由基毒理學、營養基因組學、營養蛋白質組學。

現代醫學課程:系統解剖學、局部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生理病理學、藥理學、内科學、外科學、臨床診斷學。

傳統醫學課程:中醫基礎理論、中藥學、中醫藥膳學、中醫食療學、中醫保健學。

食品衛生學課程:食品化學、食品微生物學、食品毒理學、食品衛生學、食品安全學。

特殊技能課程:烹饪學。

其他課程:衛生法規與監督

報名材料

2張二寸、4張一寸藍底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複印件2份及單位開具的從業證明2份。

不同年份不同地區,所需報名材料會略有不同,具體情況請參看當年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公告。

答辯流程

1、簽到----輪候;

2、叫号----進入;

3、自我介紹:姓名、學曆或技術背景、培訓單位、工作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等;

4、論文簡介;

5、主考官提問;

6、答辯委員提問;

7、結束;

8、評分。

上一篇:魏建榮

下一篇:劉崇文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