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義
免費搭車者(Free Rider),又稱搭便車者,在财政學上,指不承擔任何成本而消費或使用公共物品的行為,有這種行為的人或具有讓别人付錢而自己享受公共物品收益動機的人成為免費搭車者。
其基本含義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即消費者在自利心理的誘惑下,将試圖不需要由自己提供公共産品或者不必由自己為公共産品提供付費,而希望坐享他人提供公共産品.由于消費時的非排他性和非競争性,使得這類産品隻要由人提供了,則其效應所及範圍内,人們都是天然能夠消費的而不管它是否為其消費提供了成本費用.
免費搭車現象緣于公共物品生産和消費的非排他性和非競争性,往往導緻公共物品供應不足。
搭便車行為妨礙市場的自動調節過程。因此,一個成功的意識形态必須能夠克服“搭便車”行為,這是各種意識形态的一個中心問題。在諾思看來,意識形态是一種行為方式,它通過提供給人們一種“ 世界觀 ”而使行為決策更為經濟。
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可找到搭便車的例子,例如許多輪船公司不肯興建燈塔,他們可以獲得同樣的服務,此種搭便車問題會影響公共政策的順利制定及有效執行。德國的高福利政策也是搭便車問題的例子,高收入者支付的高額稅收對同樣享用高福利(醫療、教育)的低稅收貢獻者來說是被後者“搭了順風車”。
解決方法
免費搭車者問題不可避免,公共物品或服務也不可或缺。
由于免費搭車者問題的存在,自願捐獻和成本分攤的合作性融資方式不能保證公共物品或服務的有效供給。隻有依靠政府部門使用非市場的方式---公共财政,來解決公共物品或服務的供給問題了。在現實生活中,政府部門正是一方面以征稅方式取得收入,另一方面又将征稅收入轉用于公共物品或服務的供給的。
在解決社會小群體搭便車問題時,強制性的融資方式是一種有效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