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與照明

光源與照明

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光源與照明是一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屬電氣類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四年,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該專業培養具有光源與照明技術領域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相關信息電子實驗技術、計算機技術等方面實踐能力,能從事半導體照明材料與芯片制備,半導體照明燈具的設計及制備,照明系統設計與安裝,LED驅動電源設計與開發,LED顯示技術,以及微電子和光電子相關産品的研發、制造、工程應用和測試等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1]
  • 中文名:光源與照明
  • 專業代碼:080603T
  • 授予學位:工學學士
  • 修業年限:四年

發展曆程

1960年,複旦大學開始了電光源的研究工作,由蔡祖泉教授帶領的電光源研究小組制成了中國第一隻高壓汞燈,随後又研制成功了碘鎢燈、長弧氙燈、超高壓球形氙燈等十餘類照明光源和儀器光源,揭開了中國電光源科技水平從白熾燈向氣體放電燈飛躍的序幕。

1973年起,複旦大學開始培養電光源專業的學生。1978年,經教育部批準正式成立了複旦大學電光源研究所,進行氣體放電、光源化學、光源電器、照明設計和光源測試等研究,同時建立了中試車間,開始較大規模的電光源研制工作。1984年,經教育部批準,複旦大學建立了光源與照明工程系,設立特設專業光源與照明。     

1998年,教育部頒布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頒布)》,将光源與照明專業合并至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     

2011年,教育部頒布的《2010年度經教育部備案或審批同意設置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名單》中,重新設置了光源與照明專業,專業代碼為080610W。     

2012年,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光源與照明調整為工學門類電氣類特設專業,專業代碼為080603T。     

2020年,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中,光源與照明專業為工學門類專業,專業代碼為080603T,屬電氣類專業,授予工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标

培養具有工科基礎理論知識和以電能生産、傳輸與利用為核心的相關專業知識,能夠利用所學知識解決工程問題和構建工程系統,具有良好的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以及适應社會發展的綜合素養,可以從事與電氣工程有關的規劃設計、電氣設備制造、發電廠和電網建設、系統調試與運行、信息處理、保護與系統控制、狀态監測、維護檢修、環境保護、經濟管理、質量保障、市場交易等領域工作,具有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組織管理能力的高素質專門人才。     

培養規格

學制與學位

學制:四年。

授予學位:工學學士。

參考總學時或學分:建議參考總學分為140~190學分。     

基本業務要求

(1)具有良好的人文社會科學素養,有社會責任感和工程職業道德;

(2)具有從事電氣類專業所需的數學、自然科學以及經濟和管理知識;

(3)掌握電氣工程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較系統的工程實踐學習經曆;了解電氣類專業的前沿發展現狀和趨勢;

(4)具備設計和實施工程實驗的能力,并能夠對實驗結果進行分析處理;

(5)具有追求創新的态度和創新意識,具有綜合運用理論與技術手段設計系統和過程的能力,設計過程中能夠綜合考慮經濟、環境、法律、安全、健康、倫理等制約因素;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和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獲取相關信息的基本方法;

(7)了解與電氣類專業相關行業的生産、設計、研究與開發、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能正确認識工程對客觀世界和社會的影響;

(8)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表達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以及在團隊中發揮作用的能力;

(9)對終身學習有正确認識,具有不斷學習和适應發展的能力;

(10)基本掌握1門外語,具有國際視野和跨文化交流、競争與合作能力。     

課程體系

總體框架

光源與照明專業的知識體系包括通識類知識、學科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實踐性教學等。課程體系由學校根據培養目标與辦學特色自主構建。構建光源與照明專業課程體系時,技術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必須達到對大部分核心内容的基本涵蓋。課程名稱不必與知識領域完全對應,可以将知識領域進一步劃分并進行組合形成課程。

課程設置應能支持專業人才培養基本要求和培養目标的達成,課程體系構建過程中應有企業或行業專家參與。

理論課程學分不高于80%,實踐課程學分不低于20%。在設置必修課保證核心内容的前提下,根據學校條件逐步加大選修課比例。     

理論課程

通識類知識

(1)數學和自然科學類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15%)。數學包括微積分、常微分方程、級數、線性代數、複變函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等知識領域的基本内容。物理包括牛頓力學、熱學、電磁學、光學、近代物理等知識領域的基本内容。根據需要可以補充普通化學的核心内容和生物學類基礎知識;

(2)人文社會科學類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15%)。通過人類社會科學教育,使學生在從事電氣工程設計時能夠考慮經濟、環境、法律、倫理等各種制約因素。     

學科基礎知識

工程基礎類課程、專業基礎類課程(至少各占總學分的20%),應能體現數學和自然科學在專業應用能力的培養。學校根據自身專業特點,在下列核心知識内容中有所側重、取舍,通過整合,形成完整、系統的學科基礎課程體系。

工程基礎類課程包括工程圖學基礎、電路與電子技術基礎、電磁場、計算機技術基礎、信号分析與處理、通信技術基礎、系統建模與仿真技術、檢測與傳感器技術、自動控制原理、電氣工程材料基礎等知識領域的核心内容。

專業基礎類課程包括電機學、電力電子技術、電力系統基礎、高電壓技術、供配電與用電技術等知識領域的核心内容。     

專業知識

專業課程(至少占總學分的10%),應能體現系統設計和實現能力的培養。各高校可根據自身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标設置專業課,與專業基礎課程相銜接,構成完整的專業知識體系。

核心課程的名稱、學分、學時和教學要求以及課程順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以下為核心課程體系示例(括号内為建議學時數):

示例一:基本電路理論(64)、數字電子技術(48)、模拟電子技術(48)、嵌入式系統原理與實驗(80)、電磁場(32)、信号與系統(48)、自動控制原理(32)、通信原理(48)、電氣工程基礎(96)、電機學(64)、電力電子技術基礎(48)、數字信号處理(32)、電機控制技術(48)、電力系統繼電保護(48)、電氣與電子測量技術(32)、電力系統暫态分析(32);

示例二:電路理論(96)、工程電磁場(56)、模拟電子技術基礎(56)、數字電子技術基礎(48)、電機學(96)、電力電子技術(48)、信号分析與處理(48)、自動控制理論(48)、微機原理與接口技術(64)、電力系統分析基礎(64)、電力系統暫态分析(32)、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原理(48)、高電壓技術(40);

示例三:電路原理(64)、模拟電子技術基礎(64)、數字電子技術基礎(56)、自動控制理論(62)、電機與電力拖動基礎(62)、電力電子技術(48)、供電工程(48)、電器控制與可編程控制器(48)、單片機原理及應用(40)、電氣測量技術(48)。     

實踐教學

工程實踐與畢業設計(論文)至少占總學分的20%。應設置完善的實踐教學體系,與企業合作,開展實習、實訓,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實踐環節應包括:金工實習、電子工藝實習、各類課程設計與綜合實驗、工程認識實習、專業實習(實踐)等。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應結合電氣工程實際問題,培養學生的工程意識、協作精神以及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和考核應有企業或行業專家參與。     

教學條件

教師隊伍

師資隊伍數量和結構要求

專任教師數量和結構滿足教學需要,生師比不高于28:1。新開辦專業至少應有10名專任教師,在240名學生基礎上,每增加25名學生,須增加1名專任教師。

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比例不低于50%。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比例不低于30%,年齡在55歲以下的教授和45歲以下的副教授分别占教授總數和副教授總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中青年教師為教師隊伍的主體。

有企業或行業專家作為兼職教師,并有相關管理制度。     

教師背景和水平要求

專業背景:大部分專任教師在其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學曆中至少有一個階段是電氣類專業學曆,其他教師也應具有相關專業學習或進修的經曆。

工程背景:專任教師應了解電氣工程相關企業生産和技術發展現狀,學校保證教師在教學以外有精力參加學術活動、工程實踐,不斷提升個人專業能力。主講教師應具有工程背景,有企業工作經曆或承擔過多項工程項目的教師須占有相當比例。     

教師發展環境要求

學校應為教師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有合理可行的師資隊伍建設規劃,為教師進修、從事學術交流活動提供支持,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包括對青年教師的指導和培養。

擁有良好的相應學科基礎,為教師從事科學研究與工程實踐提供基本的條件、環境和氛圍。鼓勵和支持教師開展教學研究與改革、學術研究與交流、工程設計與開發、教材建設和社會服務等,使教師明确其在教學質量提升過程中的責任,不斷改進工作,滿足專業教育不斷發展的要求。     

設備資源

教學設施要求

具有物理實驗室、電工實驗室、電子技術實驗室、電氣類專業基礎和專業實驗室,實驗設備完好、充足,能滿足各類課程教學實驗和實踐的需求。基礎實驗室滿足2名學生一組實驗的要求,專業實驗室滿足3名學生一組實驗的要求,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實驗除外。實驗室有良好的管理、維護和更新機制,使得學生能夠方便地使用。有與企業合作共建的實習和實訓基地,能夠在教學過程中為學生提供參與工程實踐的平台。     

信息資源要求

計算機網絡以及圖書資料等資源能夠滿足學生的學習以及教師的日常教學和科研所需。資源管理規範、共享程度高。     

教學經費

教學經費有保證,人均教學運行經費達到教育部的相關要求,經費總量能滿足教學需要,專業生均年教學日常運行支出不低于教育部的相關要求。

學校能夠提供實現專業培養目标所必需的基礎設施,為學生的實踐活動、創新活動提供有效支持。學校的教學管理與服務規範,能有效地支持專業培養目标的達成。     

質量保障

教學過程質量監控機制要求

各高校應對主要教學環節(包括理論課程、實驗課程等)建立質量監控機制,使主要教學環節的實施過程處于有效監控狀态;各主要教學環節應有明确的質量要求;應建立對課程體系設置和主要教學環節教學質量的定期評價機制,評價時應重視學生和校内外專家的意見。     

畢業生跟蹤反饋機制要求

各高校應建立畢業生跟蹤反饋機制,及時掌握畢業生就業去向和就業質量、畢業生職業滿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滿意度等;采用科學的方法對畢業生跟蹤反饋信息進行統計分析,并形成分析報告,作為質量改進的主要依據。     

專業的持續改進機制要求

各高校應建立持續改進機制,針對教學質量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進行持續改進,不斷提升教學質量。     

培養模式

“T”型人才培養模式

“T”型光源與照明人才培養當中的“T”字的含義為:在縱向上,是指作為光源與照明專業人才在該專業的科學知識和技術能力方面有内涵;在橫向上,是指熟悉該專業相關的技術和技能,熟悉本行業的發展規律,具備較強的實戰能力和崗位适應能力。所謂“T”型光源與照明人才培養,具體是指以培養一專多能的光源與照明應用型人才為核心,以提高學生的從業力和崗位适應力為重點,并使受教育者具備較強的創新意識與創業能力而構建的一種應用型的人才培養模式。     

基于國際交流與合作的複合型創新人才培養

(1)建立國際聯合實驗室,實現國内外院校的專業資源共享互補。(2)聯合舉辦國際會議。關注、參與主辦國内外的會議,尤其是國際會議,培養學生與國際前沿接軌,了解前沿研究水平與動态,培養了學生的國際化視野。利用合作交流的資源,積極創造機會使學生能直接參與舉辦具有一定規模的學術研讨或交流會議,在實踐中鍛煉學生的能力,使學生真正成為知識的主人。(3)聯合申報國際合作項目。(4)互派學生訪問學習聯合培養。通過搭建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平台,與國外合作高校的研究生交流、互動。通過聯合學位培養、合作辦學、海外實習、學分互認、學生交換以及派出學生參加國際會議、各種國際競賽、訪問交流等多種形式,為學生的國際培養創造平台和機會,有力地提升學生的國際視野和國際競争能力。(5)引入外籍教師。海外合作團隊的學者,以客座教授、訪問學者的身份把國外的先進的教學方法在教學中實施,建立課程形式靈活、注重科研指導型的學生培養模式。     

發展前景

考研方向

該專業本科生可報考光學工程、集成電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等碩士專業。     

就業方向

畢業生可以在半導體芯片制備、LED封裝、燈具設計、照明設計、光學設計、健康照明、植物照明、驅動電源等企業工作。     

開設院校

地區

院校名錄

地區

院校名錄

河北

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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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深圳技術大學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山西

太原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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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技術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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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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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長春電子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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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麗水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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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甯

大連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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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湖北工程學院

長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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