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
福晉乃意為夫人。亦用以封蒙古貴族婦女。清制又規定,親王、親王世子、郡王的側室,凡生有子女者,可每年一次由宗人府彙奏請封側福晉,經過皇帝的認可後,由禮部冊封,有朝延定制的冠服,入冊。順治、康熙、雍正時期,親王可封側福晉兩人,郡王封側福晉一人。乾隆時定親王封側福晉四人,親王世子、郡王封側福晉三人,奉特旨賞給者不拘額數。
定義
清制,親王、世子、郡王的側室,凡生有子女者,可封側福晉。福晉,滿語,妻子或貴婦之意。額定,親王封側福晉四人,世子、郡王封側福晉三人,奉特旨賞給者不拘額數。其冠服比福晉降一等。每年一次由宗人府彙奏請封,咨送禮部入冊。
為了強調正室的嫡妻地位,又稱嫡妻為嫡福晉。嫡福晉與側福晉都是由禮部冊封,有朝延定制的冠服,見于《大清會典》。
相比較于側福晉,又有一種庶福晉的稱謂。庶福晉地位比較低了,相當于婢妾,不入冊,也沒有冠服。庶福晉則隻是别人對她們的客氣稱呼,是沒經過朝廷冊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