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資

信托投資

一種投資類型
信托投資(TrustInvestment),是金融信托投資機構用自有資金及組織的資金進行的投資。以投資者身份直接參與對企業的投資是目前中國信托投資公司的一項主要業務,這種信托投資與的委托投資業務有兩點不同;第一,信托投資的資金來源是信托投資公司的自有資金及穩定的長期信托資金,而委托投資的資金來源是與之相對應的委托人提供的投資保證金;第二,信托投資過程中,信托投資公司直接參與投資企業經營成果的分配,并承擔相應的風險,而對委托投資,信托公司則不參與投資企業的收益分配,隻收取手續費,對投資效益也不承擔經濟責任。其按照信托投資的主體劃分,可分為國家信托投資、地方信托投資、企業和單位信托投資、個人信托投資四類。
    中文名:信托投資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TrustInvestment 流行地域:四字金融名詞 經濟 理論核心:直接參與對企業的投資 所屬領域:經濟 特 點:數額大、期限長、技術性強 分 類:長期、定期、固定、保息 方 式:金融信托投資機構用自有資金 費 用:隻收取手續費

投資程序

金融信托機構辦理信托投資的業務程序依次為項目的篩選、評估、談判、确立、執行和終止六個階段。

項目篩選

項目的篩選就是信托投資公司從計劃部門、企業主管部門等通過一定渠道在現有項目中進行初步的篩選。信托公司經過調查研究,并進行認真的分析,把符合上述信托投資條件的項目篩選出來,對于不符合信托投資條件的則予以及時排除。信托公司對于符合信托投資條件、擇優篩選出來的項目、根據信托投資計劃和自身财力,再作下一步的評估。

項目評估

在初步篩選的基礎上,信托投資公司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對項目壽命期内的必備條件進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對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科學的評議、估算和預測,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這個過程就是項目評估。在項目評估中要采用宏觀和微觀、定性和定量、技術和經濟、重點和一般、調查和預測相結合的辦法,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面的系統的經濟技術論證,取得大量數據資料,進行多方面的計算和比較。信托投資項目的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内容。

1)投資環境評估。項目的投資環境包括項目所處的地理環境、自然環境、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等。

地理環境要求投資項目的地理位置優越,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交通條件便利等;自然環境主要指地

下水資源豐富,氣候适宜于投資項目生産;經濟環境主要指項目所在地處于經濟發展中心,經濟發達、工業基礎好、技術力量雄厚、資金來源渠道暢通等;社會環境主要指文化教育水平高、郵政、電訊業發達、國家對該地區發展有優厚條件政策,環境保護設施完備等内容。

2)産品市場評估。首先要預測項目籌命期内市場供求情況;其次從宏觀方面預測産品銷售情況;最後從微觀方面預測産品銷售,分析項目投産後,産品質量、性能、款式等方面有無較強的競争能力,分析産品成本是否降低。

3)供應情況評估。第一步要對原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需要量及其供應來源、供應方式和運輸條件調查清楚。第二步是對投資項目的能源供應、如水、電、煤、氣等進行分析。

若能源供應無保證、就必須了解其原因和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是否采取節能措施、能源供應部門對能源可能供應情況以及分析項目投産後能源供應保證程度。

4)工藝技術設備評估。對投資項目的工藝技術設備的評估着重對其先進适用性進行分析。生産工藝的先進适用,是指項目的生産工藝成熟可靠、與項目的生産條件、銷售條件相适應,特别是項目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跟得上,并且能節省投資、節約能源、還要有處理污染的工藝設施;機器設備的先進适用是指機器設備和生産工藝相配套、關鍵設備和輔助設備相配套、工人技能熟練。

5)财務效益評估。财務評估是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為依據,用管理會計等方面的方法,從企業角度分析項目的财務效益,從而判斷項目在财務上是否可行。财務效益評價,首先看項目投産後正常年度能産生的利潤占總資的比例有多大,即通過投資收益率來考核投資的盈利能力;其次看投資回收期的長短;最後還要分析利潤淨現值和内部收益率。上述四個指标的計算在這裡不再贅述。

綜合以上各方面的評估結果,金融信托機構的經辦人員對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及在技術上、财務上和經濟上的可行性作出結論,肯定一種最優方案,寫出投資項目的評估報告。

項目談判

項目的談判工作是在評估報告中提出的項目可行性意見的基礎上進行。通過投資各方的協商談判,不僅為簽訂合同做準備,而且還為投資公司的業務開展,投資各方相互了解,進行長期合作起到影響。項目談判的主要内容有:投資的方式、金額和期限。利潤的分配方法。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管理方式。

金融信托公司與其他投資方進行談判時,要堅持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同時也要注意原則性與靈活性的适當結合。

項目确立

項目的确立主要指簽訂合同。投資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投資各方必須依照執行。

根據國家的策法令和經濟合同法規,投資合同的内容應包括以下十三點要點: 投資項目的名稱、法定地址; 投資項目的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 投資項目的經營内容、規模和方式; 投資備方的投資方式、投資額度、提供的合作條件、服務方式、投資構成和期限; 投資各方投資交付期限,逾期不交、欠交、轉讓的條款; 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及法人代表,董事會或聯合機構的組成; 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管理機構設置、經營管理制度; 投資各方收益的分配方法; 投資各方對債務、虧損承擔的責任和履行職責的方式; 投資企業的财務會計制度、勞動工資、勞動管理和勞動保險等事項;合同中止的條件、中止後債務清算和資産的處理;合同終止時的債務清算的财産處理; 違返合同的責任、争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應該寫明的事項。

項目執行

在投資項目确立後,投資各方都應按合同規定,将認交的投資交足。金融信托投資公司除協議撥足投資資金外,還要對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進展程度進行監督;項目一經投産,要共同支持其生産經營活動,加強财務監督,使其盡快産生效益。如發生虧損,按規定承擔損失。

項目終止

投資項目在以下情況下可實行終止: 投資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期限,可撤出投資; 如經營虧損或一方不履行責任,或因不可抗拒等因素,使經營不能正常進行,可進行解散清理; 如合同規定允許投資股權轉讓,信托投資公司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轉讓股權。

除投資期限屆滿情況外,投資項目出現其他解散情況時,應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該企業設立時的審批機構批準後,方能解散。投資項目宣布解散時,董事會等有關管理機構應提交出企業的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的人選,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由投資各方選派或各方共同聘請、其任務是對投資項目的财産、債權、債務進行全面的清查。在這基礎上,編制投資項目的資産負債表和财産目錄,提出企業的财産作價和計算依據,從而制定清算方案,報董事會讨論通過後執行。

優勢意義

保證财産的獨立性

信托财産是将權利名義人與享受利益人分為不同的權利主體,換言之,信托财産雖以受托人之名義登記,實質上,并非受托人之自由财産,是為信托财産具獨立性;

保證财産的安全性

保障财産不受政治、經濟、外彙管制、債權訴訟、子女或收益人管理不善等因素影響,免于财産被沒收。信托财産的債權人對信托财産不得請求強制執行或拍賣;再者,信托财産不屬于受托人破産财團的範圍。另外,信托财産的債權,不得主張與不屬于信托财産的債務抵銷;

頗具彈性地靈活運用

信托設計可依據委托人的不同要求和目的來設計。信托如同一個法人,可延續至身故為止,也可随時要求終止;可将信托的财産重新分配,也可更換受益人,可作任何投資其中包括不動産買賣,可将原資本财産重新分配,也可更換受益人,可作任何投資其中包括不動産買賣,可将原資本部份提出,且可因政治變化的需求轉移至另一國家;

公益及慈善

有些特殊的家庭,希望設立慈善基金,而達成此目的最理想的方式即是成立信托;

合法節稅

遺産的移轉在很多國家均須課征遺産稅,如美國、加拿大、香港、英國等,稅率一般都在50%左右,而且此稅必須在财産移轉前付清。因此,财産所有人避免被課稅最理想的方式便是一成立信托,透過信托的設立信托财産不受信托人的死亡影響,并可在合法管道下,省下可觀的費用。

相關誤區

随着信托行業的快速發展,如今投資信托的人越來越多。那購買信托應該了解和注意哪些問題呢,在這裡,我們總結了下面三個主要的問題,這也是投資者在信托投資時比較關注的問題。

1:信托公司是否都一樣

我國目前有50多家信托公司,有央企系、銀行系、地方政府系、上市公司系等等,大型央企控股的“中”字号信托公司由于股東背景實力強,所以相對穩妥一些。信托公司淨資本非常重要,根據《信托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中的要求,信托公司淨資本不得低于2億元,信托公司淨資本不得低于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淨資本不得低于淨資産的40%。因此,淨資本較大、且投資比較穩健的信托公司應當作為重要參考之一。

2:是否人人都适合購買信托

信托雖然這幾年收益較高,但是也有一些缺點,比如說缺乏流動性,投資過後中途不能提前終止,信托的投資期限一般在1—3年,因此,對資金有一定流動性需求的客戶是不适合的。

3:信托的收益率會不會越高越好

有人買信托哪家收益高就買哪家的,這也是一大誤區。一般情況下,收益率越高,風險就越大。因此,買信托不能隻看收益率高低,更要看投向哪裡,抵押物是什麼,抵押率是多少,進而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相應收益的産品

了解以上三個最為主要的問題,你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适合自己的信托産品。

風險

1.誠信風險

投資者把錢交給信托公司用于某個項目,信托公司如果任意挪用,或對項目管理監控不善,造成損失,投資者該怎麼辦,我國《信托法》第二十五條:受托人應當遵守信托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受托人管理信托财産,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是因為信托公司的責任,無論是弄虛作假或者管理不善,信托公司都要用自有資金進行補償,所以信托投資是有法律保障的。

2.項目風險

信托投資大多是購買具體的信托項目,項目是否能實現預期的收益要看項目進展是否順利,而投資者在購買時如果要準确判斷哪個項目順利哪個項目會發生問題,可以說是難以完成的使命。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剛性兌付潛規則的市場條件下,您完全可以不用太躊躇于項目的選擇。因為隻要剛性兌付存在,即使您挑的項目出現問題,信托公司也會千方百計補償您的損失,除非太多項目出現問題,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償付能力。

3.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是信托投資真正的風險所在,在信托公司出問題的項目不多的情況下,信托公司完全可以通過資産處置,自有資金托底等方式保障投資者的收益。但如果發生風險的項目太多,也就是發生金融危機等情況,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償付能力,那投資者面臨損失的幾率将會增大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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