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猶豫期

保險猶豫期

保險術語
猶豫期也叫冷靜期,由于保險條款複雜,涉及知識面較廣,同時,為了防止保險代理人誤導客戶,保險公司設定了“猶豫期”規定。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10天内,如果不同意保險合同的内容,可申請撤銷合同。在此期間,保險公司同意保人的申請,撤銷合同并退還已收的全部保費,除了10元成本費外,不得扣除任何費用。這10天就是通常所說的“猶豫期”。[1]
  • 中文名:猶豫期
  • 外文名: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别稱:猶豫期
  • 注意:及時向代理人詢問,以免誤保
  • 期間:收到保險合同後10天

概述

“猶豫期”是指投保人收到保單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時間,投保人可以無條件地要求保險公司退還保費,保險公司除收取最多10元的成本費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費用(過了猶豫期以後的退保,保險公司通常要扣除較多的手續費)。但對于投資連結保險,如在此期間投資賬戶的資産價值減少,減少的部分将由投保人承擔。

對于如何改變很多投保人不能很好利用“猶豫期”的問題,建議投保人收到保險單後,一定要親自填寫保單回執,因為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日進行計算的;同時,投保人應充分利用‘猶豫期’的有關規定,冷靜考慮自己投保的險種、期限、費率是否合适,如發現不妥之處,應盡快在‘猶豫期’内與保險公司協商進行變更或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目前‘猶豫期’領域存在的漏洞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日進行計算的,但簡單的一個回執卻被一些保險代理人利用。

大多數保險公司對回執的要求是必須由投保人本人填寫,但是往往在執行過程中并不十分嚴格,保險代理人可以假借種種理由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代這些人填寫。所以業内人士指出這個怪圈:“已經投保了,而且保險公司都設有投訴電話,很多保險公司對回執的要求就自然不會非常嚴格。同時,投保人本來對‘猶豫期’就不知情,所以很少有保險消費者會在短短的幾天中去投訴代理人”。

其實,保險代理人很多不規範的做法很簡單的目的就是增加保費規模,别讓“煮熟的鴨子飛了”。為此,很多保險代理人在推銷保險時,并沒有明确告知投保後投保人的權利包括“猶豫期”,在客戶提出退保請求後,保險代理人有的借口說退保手續過于煩瑣;有的甚至提出要扣一部分費用;等等。

所以除了投保人要弄清“猶豫期”外,保險公司也應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和培訓,才能真正杜絕代理人占用投保人“猶豫期”的現象。

作用

它的産生,是為了防止客戶因一進沖動而做出購買保險的決定,因此對于客戶來說它無疑起到了緩沖器的作用。根據保險合同,如果客戶在猶豫期内退保,保險公司應退還投保人繳納的所有保費,并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如果要投保時,被保險人已經在保險公司進行了免費體檢,則要扣除相應的體檢費;對于投資連結類産品,若在猶豫期内,因獨立賬戶資産價值發生變化,則保險公司隻能扣減投保人資産價值減少的部分以及變現資産的費用,而不得扣減銷售保單所發生的傭金和管理費。

實際上在任何時候,投保人都可以要求解除保險合同。隻是如果超過了猶豫期,保戶就不能拿回已經繳納的全部保費。面這時客戶所拿到的錢是保險公司扣除代理人的傭金和管理費後,剩下的現金價值。

而現金價值和繳納的總保費相差懸殊,一般來說,超過猶豫期,越早解約,保單的現金價值相對于所繳保費的比例越低,此時投保人的損失也就越大。因此投保人應充分利用猶豫期,冷靜考慮自己投保的險種、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有不滿意處,應在猶豫期限内與保險公司協商、進行變更或無條件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無條件退保

據保監會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08年上半年,中國人身險原保費收入4318.64億元,同比勁增64%,百姓的保險意識明顯增強。在越來越多的人進入保險市場後,中國人壽沈陽分公司個險部張麗娟提醒說:“目前投保人普遍存在保險知識缺乏,以緻保險糾紛頻繁發生。所以,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認清條款。如果發現投保險種不适合自己,可充分利用‘猶豫期’。”

據考試大了解,幾乎所有的人身險種都設有“猶豫期”,這對于人們避免投保和投資的失誤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張麗娟告訴記者,在收到保單正式文本簽字起10天内,投保人可無條件申請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繳納的全額保費,這10天就是“猶豫期”。一旦過了“猶豫期”再退保,保險公司通常要扣較多的費用,這個損失對于投保人來說是非常不劃算的。

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日的。所以,投保人收到保單後要親自認真填寫回執。同時,投保前要認清條款,冷靜做出決策;投保後充分利用“猶豫期”,考慮所投保的險種、期限、費率是否合适,這也是投保人應該重視的問題。

如若投保人在“猶豫期”内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合同是有效的,保險公司仍然必須按約賠付。此外,個别保險代理人會出于增加保費的目的,不明确告知投保人“猶豫期”的概念。這就需要投保人認真閱讀投保提示,做到心中有數。

根據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對購買投資連結險和分紅險的客戶,必須進行100%的電話回訪。投保人可将自己從代理人處了解到的權益,在回訪人員那裡進行核實。需要注意的是,如要退保,投保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口頭請求是無效的。

注意事項

1、收到保單後,一定要親自填寫保保單回執,因為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日進行計算的。

2、投保人應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對自己還不夠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時向代理人詢問,以免誤保。

3、現在,各家保險公司要求對購買投資連結險和分紅險的客戶進行百分之百的電話回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該抓住這個時機,交自己從代理人處了解的權益通過電話,在回訪人員那裡進行核實,以保證合同能夠滿足需要,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貼、周到的保障。

4、萬一要退保,投保人無需任何理由。

專家提醒

保監會規定,在猶豫期内退保,保險公司扣除不超過10元的成本費以外,應退還投保人繳納的所有保費,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果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已經在保險公司進行了免費的體檢,則要扣除相應的體檢費;對于投資連結類産品,若在猶豫期内,因獨立賬戶資産價值發生變化,則保險公司隻能扣減投保人資産價值減少的部分以及變現資産的費用,而不得扣減銷售保單所發生的傭金和管理費。

專家表示,其實投保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隻是超過了猶豫期,保戶就不能拿回已經繳納的全部保費了,保險公司将代理人的傭金和管理費扣除後,隻把剩下的現金價值退還給保戶。但是,現金價值和繳納的總保費相差懸殊,一般來說,超過猶豫期,越早解約,保單的現金價值相對于所繳保費的比例越低,此時投保人的損失也就越大。

因此投保人必須充分利用猶豫期,冷靜考慮自己投保的險種、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有不滿意處,應在猶豫期限内與保險公司協商,進行變更或要求無條件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善用猶豫期,對投保人權益的維護相當重要。

專家指出,猶豫期内退保,必須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如果因為特殊情況無法及時接收保單,最好提前通知保險公司。其次,收到保險單後,一定要親自填寫保單回執,并注明日期。因為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日進行計算的。再次,投保人必須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對自己還不夠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時向代理人詢問,以免誤保。

現在各家保險公司要求對購買投資連結險和分紅險的客戶進行100%的電話回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應該抓住這個時機,将自己從代理人處了解的權益通過電話,在回訪人員那裡進行核實,以保證合同能夠滿足需要,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貼、周到的保障。最後,萬一要退保,投保人無需任何理由,但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口頭請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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