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規律

供求規律

商品經濟的規律
商品供給和社會需求之間通過價格的波動趨于平衡的規律。當商品供給大于社會需求時,市場價格下跌,引起供給減少,刺激需求;反之,需求大于供給時,價格上漲,又促使供給增加,抑制需求,從而供求趨向平衡。[1]
    中文名:供求規律 外文名:Law of supply-demand 别名: 概念:商品的供求關系與價格變動制約 基礎:生産商品社會勞動量相适應需求量

簡述

供求規律是指商品的供求關系與價格變動之間的相互制約的必然性,它是商品經濟的規律,包括以下内容:

(1)供求變動引起價格變動。供不應求,價格上漲。這種供不應求會引起價格上漲的趨勢,可以在供應量不變,而需求量增加的情況下發生;也可以在需求量不變,而供應量減少的情況下發生;還可以在供應量增長趕不上需求量的增長的情況下發生。商品供過于求,價格就要下降。供過于求引起價格下降,可以在需求量不變、而供應量增加的情況下發生;也可以在需求量增長趕不上供應量增長的情況下發生。

(2)價格變動引起供求的變動。其他因素不變,市場需求量與價格成反方向變動,即價格上漲,需求減少;價格下跌,需求增加。同理,市場供給與價格成同方向變動,即價格上漲,供給增加;價格下跌,供給減少。價格的漲落會調節供求,使之趨于平衡。

法則

市場上商品的供給與需求的相互關系及其同商品價格的關系的規律。供求關系就是供給和需求的對立統一。供求規律就是供求關系變化的基本法則。

商品的供給和需求之間存在着一定的比例關系,其基礎是生産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量必須與社會對這種商品的需求量相适應。在商品經濟條件下,生産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量和社會對這種商品的需求量之間的關系主要表現為3種情況:

1、生産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量和社會對這種商品的需求量相一緻。在這種情況下,部門内部生産商品的勞動耗費與社會分配的勞動量相等在市場上就表現為商品的供求一緻。

2、生産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量大于社會對這種商品的需求量。在這種情況下,部門内部生産商品所耗費的勞動超過社會分配的勞動量。在市場上就表現為商品的供給大于需求。

3、生産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量小于社會對這種商品的需求量,亦即社會供給不能滿足社會需求。因此,社會各生産部門隻有按社會對各生産部門的商品需求量的比例來分配社會總勞動量,商品的供給和需求才能趨于平衡。而商品的供給和需求必須趨于平衡,是供求雙方矛盾運動的内在規律。

促使商品供給和需求趨于平衡的動力是由供求雙方相互作用而決定的價格。商品的價格是由商品的價值決定的,但是商品的供給和需求之間的關系卻影響着價格對價值的背離程度。當商品的供給大于需求時,社會所提供的商品超過社會的需求,商品的價格就會下跌,商品隻能按照低于其價值的價格出售;較低的商品價格具有抑制供給、刺激需求的作用,從而使供給和需求逐漸趨于平衡。當商品的供給小于需求時,社會所提供的商品滿足不了社會的需求,商品的價格就會上漲,商品就必然按照高于其價值的價格出售;較高的商品價格具有刺激供給、抑制需求的作用,從而促使商品的供給和需求逐漸趨于平衡。因此,由供求規律作用所反映的商品價格的上漲和下跌,也是價值規律在流通領域中貫徹自己時必然要通過的經濟運動趨勢。

關系

當供求規律較完全發揮作用時,所有的價格差都是平行式的;當供求規律較不完全發揮作用時,所有的價格差都是交叉式的。

(一)供求競争關系。該關系是指供求雙方競争力度關系。由于供求規律調節作用的原動力是來自競争,所以該規律發揮作用的大前提是競争力均衡——即賣買雙方的競争程度相等。如果賣方10人而買方11人,則雙方競争力不相等。古董的賣方幾乎沒競争力,買方的競争力則很大;糧食是賣方的競争力很大,買方(糧站)由于數量太少,競争力很小。工人與資本家之間的供求競争關系也是非常失衡的,而壟斷就是典型的供求競争關系嚴重失衡。談論競争程度時應指明是賣方還是買方,再不能像經典理論那樣含糊不清,籠統而談。

(二)供求數量關系。該關系是指供給量與需求量之間的關系,這是通常認識到的一種關系。如果供給量與需求量嚴重失衡,供求規律的作用劇減以至無效。如古董價格的波動就不能用供求規律說明;糧食嚴重欠缺時其價格的波動也将不服從供求規律的描述。

(三)供求反應關系。該關系是指供求雙方對市場(主要是價格)的反應關系,如果一方反應特敏感,而一方反應特遲鈍,則供求規律的作用劇減以至無效。通常,買方對消費穩定性較強(彈性小)和價格低廉的商品的反應遲鈍,賣方對轉産難和改變生産規模難的商品的反應遲鈍。

在中國,糧食産消雙方的反應速度嚴重失衡,農民對市場反應太慢,而求方對市場的反應又太快,所以農民反應不過來,就隻好以不變應萬變。再如針、鈕扣、公交、低價藥品的價格變動便很難改變需求量。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供求反應關系失衡對經濟的影響更大,它直接摧毀已有經濟學的根基。大凡生存必須品的價格,如水、鹽、糧、房、能,如較多讓供求規律調節(即任由市場處理),很容易引起天下大亂。

(四)供求時間關系。該關系是指供求雙方在時間上的關系。考察這種關系主要從“生産→流通→消費→生産”這種大循環角度進行。供求時間均衡是指供與求(或消)在時間上同步,如果不同步,賣時沒人消,消時沒人賣,供求規律的作用劇減甚至無效。對這種關系的頗析較雜複,糧食屬于“供間求均”型關系。糧食供應集中在6、8、11三個月,而消費方則是長年均勻消費,這樣農民賣糧時總是缺少而需求的原動力——消費,從而總是表現出供過于求。這樣即使糧食在總量供給不足,但是隻要不是特别供給不足,糧農面對的總是供過于求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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