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中醫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目的和意義
出台《執業醫師法》對我國中醫類别執業醫師(以下簡稱中醫醫師)實施資格考試、執業注冊制度,是為了加強中醫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保障其權益,保護人們健康安全;同時,也是與國際上對醫師的管理制度接軌,便于更好地進行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分級分類
考慮到我國實行多層次醫學教育、多結構醫師職稱的曆史現狀,以及我國存在中醫等多種傳統醫學的實際情況,中醫醫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1、分級: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其區别在于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範圍受到一定的限制,隻能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執業,不能獨立執業,但在鄉鎮的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2、分類: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中醫專業、中西醫結合專業、民族醫專業三類,目前民族醫專業中開考的有藏醫專業、蒙醫專業、維醫專業三個民族醫專業。
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參考人員複雜,類别繁多,報考類别共有18個。
主管部門
衛生部主管全國的醫師工作,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内的醫師工作。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解放軍總後衛生部以及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四部委局共同成立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負責研究制定四個類别醫師資格考試的共性政策;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和實際操作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報名條件
關于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效身份證件的詳細說明:
(1)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台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台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2)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其考試辦法另行制定。
報名入口
2014年執業醫師/助理醫師考試報名入口已于3月3日一早開通。參加2014年執業醫師/助理醫師考試的考生,可在3月3日9時~3月17日24時期間登錄醫學教育網首頁進行2014醫師資格網上報名工作,完成醫師網上報名的考生可在3月20日~4月10日根據各地報名安排進行2014年執業醫師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工作。
報名時間
一、實踐技能考試n中醫類别:2021年6月19日-27日。n實踐技能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原則上在國家實踐技能考試基地進行。實踐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國家實踐技能考試基地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成績兩年有效。
二、醫學綜合考試n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如下:n(一)計算機化考試n中醫類别(中醫、中西醫結合、傣醫、中醫(朝醫)專業、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口腔類别執業醫師、公共衛生類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n中醫類别(中醫、中西醫結合、傣醫、中醫(朝醫)專業、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口腔類别執業助理醫師、公共衛生類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和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n軍事醫學(執業醫師)加試: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2:05。軍事醫學(執業助理醫師)、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加試:2021年8月21日上午11:05-11:35。
(二)紙筆考試n中醫類别(蒙醫、藏醫、維醫、哈薩克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和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n中醫類别(蒙醫、藏醫、維醫、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步驟1、考生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上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考生确認、保存報名信息後,系統提示“報名成功”。
步驟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憑借“個人證件編号”及個人密碼,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步驟3、考生确認填報信息無誤後,可以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2.現場報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等),交費,拍照(或導入數碼照片),并确認個人報名信息。
資格取得
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即具有了法律規定的中醫醫師行業的準入資格,其資格終身有效。中醫醫師資格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制,中醫醫師資格證書與其他類别的證書樣式完全一緻,在中國境内(除台港澳地區)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其取得分為兩種途徑:
(一)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二)具有下列條件者,通過認定可以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1、1998年6月26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取得中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1998年6月26日前經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行醫資格,并具備25年以上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經曆的有效證據,年齡55歲以上,未取得中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的實踐技能考試考核合格的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民族醫)從業人員;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等以上醫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曆,以及醫學院校中醫學專業本科畢業後在醫學影像科室工作,無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建的醫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認定,符合中醫醫師條件者;
4、具有中國國籍,現在香港、澳門工作、生活者,認定中醫醫師資格的規定同内地醫師資格認定條件。
證書注冊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中醫醫師經注冊取得由衛生部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别、執業範圍從事相應的醫療、保健活動。
注冊條件
凡取得中醫醫師資格的,均可以申請中醫醫師執業注冊。未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的,不能從事醫療活動。
主管部門
衛生部負責全國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是中醫醫師執業注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醫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注冊程序
拟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中醫醫師,要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獲得中醫醫師資格後二年内未注冊的,還要提交有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的機構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以及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健康狀況不适宜或不能勝任醫療、保健業務工作的等,不予注冊。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的,以及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要申請重新注冊。重新注冊需到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機構成組織,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變更和注銷注冊
中醫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别、執業範圍等注冊事項,要到注冊主管部,更注冊手續。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受刑事處罰的;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因考核不合格,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經培訓後再次考核不合格的,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身體健康狀況不适宜繼續執業的,由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醫師執業證書》的;以及衛生部規定不宜從事醫療、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将被執業注冊主管部門予以注銷注冊。
考試大綱
衛生法
細目一:衛生法概述
要點:
1.衛生法概念
2.衛生法淵源
3.衛生法基本原則
4.衛生法的作用
細目二:我國衛生法律體系
要點:
1.憲法和基本法律
2.衛生法律
3.衛生行政法規
4.衛生行政規章
4.地方衛生法規
法律責任
細目一:衛生法中的民事責任
要點:
1.民事責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2.民事責任的構成
3.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細目二:衛生法中的行政責任
要點:
1.行政責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2.行政責任的構成
3.行政責任的形式
細目三:衛生法中的刑事責任
要點:
1.刑事責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2.刑事責任的構成
3.實現刑事責任的方法
4.衛生法中須承擔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