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

行業準入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1]
    中文名:醫師資格考試 外文名: 别名: 分類: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

考試分類

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

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到目前為止,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别。

實踐技能考試采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内容設置若幹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時間題型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于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采用選擇題形式。采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适當減少或不采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時間已經确定。

2015年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9月12日、13日兩天,9:00~11:30,14:00~16:30.

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時間為9月12日,9:00~11:30,14:00~16:30.

報名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曆,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曆,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曆,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曆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曆,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四)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确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确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内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五)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

注: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閱《關于取得内地醫學專業學曆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特别說明:

1.成教學曆是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醫學成人學曆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藥衛生類專科學校醫學類專業學生,畢業後取得的醫學學曆可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曆依據。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考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名資格。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證明。

3.臨床專業是否可以報考中西醫結合醫師?

臨床類别醫師,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曆或脫産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并系統學習了中醫藥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别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4.口腔技術專業是否可以報考口腔醫師?

不可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規定,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5.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是否可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根據規定下列條件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允許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一)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入學的;

(二)戶籍和畢業學校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報名及考試時間

1.報名時間:一般每年2—3月報名。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

2015年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已經于3月份正式公布,具體時間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3月11日9時—3月20日24時,

(2)現場報名時間: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具體以考點通知為準。

2.考試時間: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時間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确定,一般6月進行實踐技能考試,9月醫學綜合筆試。

考試科目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基礎醫學綜合、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内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内容見表1、2.

表1.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考試方案

基礎科目25%

臨床: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

口腔: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組織病理學

專業科目70%

臨床:内科學(含傳染病學)、外科學、婦産科學、兒科學、神經病學、精神病學

口腔:口腔内科學、口腔颌面外科學、口腔預防醫學、口腔修複學、臨床綜合(内科基礎、外科基礎)

公共科目5%

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表2.醫學綜合筆試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内容

基礎科目20%

臨床: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

口腔:生物化學、藥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口腔組織病理學

專業科目75%

臨床:内科學、外科學、婦産科學、兒科學

口腔:口腔内科學、口腔颌面外科學、口腔預防醫學、口腔修複學

公共科目5%

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考試形式

一、技能考試 

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具體組織形式和内容分别以《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和《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實踐技能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助理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基本技能的考試。

實踐技能考試采用三站式考試的方式。考區、考點按照《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的要求設立實踐技能考試基地,考生在實踐技能考試基地依次通過“三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測試。

考生持《醫師資格實踐技能準考證》應考,并根據準考證上所注攜帶必需物品(如本人有效身份證、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和着裝要求(公共衛生類的考生請勿穿裙裝和高跟鞋參加考試)。考試基地設候考廳,考生在候考廳等待考試,等待考試過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考試基地設考試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

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為100分,60分合格。

(一)西醫類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内容與方式

(二)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内容與方式

二、綜合筆試

(一)西醫類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方案及内容

西醫類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内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西醫類各專業考試筆試方式及内容:臨床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口腔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公共衛生執業醫師/助理醫師。

(二)中醫類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方案及内容

中醫類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内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師)》為依據。

中醫類各專業考試筆試方式及内容: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中醫、民族醫執業助理醫師,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

自2010年開始,現役軍人(包括軍隊、武警現役人員及公安部所屬的邊防、消防和警衛現役人員,不包括軍事單位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醫師資格的,無論報考臨床、中醫、口腔還是公共衛生類别,除參加所報考類别的正常考試内容外,醫學綜合筆試還須增考軍事醫學内容。軍事醫學考試内容單獨增設一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增考軍事醫學考試内容題量為40道,總分為10分;執業醫師增考題量為80道,總分為20分。考試大綱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組織制定并另行公布。複習指導用書由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指定。

附:醫學綜合筆試考試題型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采用選擇題形式。各類選擇題均由題幹和選項兩部分組成。題幹是試題的主體,可由一段短語、問句或不完全的陳述句組成,也可由一段病例、圖表、照片或其它臨床資料來表示;選項由可供選擇的詞組或短句組成,也稱備選答案。

醫師資格考試采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注:西醫類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

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共有A1、A2、B1三種題型。

民族醫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共有A1、A2、B1三種題型。

A1型題(單句型最佳選擇題):每一道試題下面有A、B、C、D、E五個備選答案,請從中選擇一個最佳答案,并在答題卡上将相應題号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

A2型題(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每一道試題是以一個小案例出現的,其下面都有A、B、C、D、E五個備選答案,請從中選擇一個最佳答案,并在答題卡上将相應題号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

B1型題(标準配伍題):提供若幹組試題,每組試題共用在試題前列出的A、B、C、D、E五個備選答案,從中選擇一個與問題關系最密切的答案,并在答題卡上将相應題号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某個備選答案可能被選擇一次、多次或不被選擇。

A3型題(病例組型最佳選擇題):提供若幹個案例,每個案例下設若幹道試題。根據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在每一道試題下面的A、B、C、D、E五個備選答案中選擇一個最佳答案,并在答題卡上将相應題号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

A4型題(病例串型最佳選擇題):以下提供若幹個案例,每個案例下設若幹道試題。請根據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在每一道試題下面的A、B、C、D、E五個備選答案中選擇一個最佳答案,并在答題卡上将相應題号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有的試題中提供了與病例相關的輔助或假定信息,要根據該題提供的信息來回答問題,這些信息不一定與病例中的具體病人有關。

報名流程

每年4月中旬在當地市,州以上的衛生局報名,報名認證後通過實踐技能考試合格考試(6~7月考核實踐技能)後

9月份筆試考試.報名需準備6張個人免冠2寸證件照,身份證,相應畢業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中醫師成,維醫,藏醫(95年6月28日前出師的),需出示師徒合同.

助理醫師報名費:80元

職業醫師報名費用:120元

助理醫生升職業醫師資格考試:

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後,工作滿五年的中專生/兩年的大專生可以報考職業醫師.(報名時另須提供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

資格注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内容如下:

(一)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二)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内準予注冊,并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三)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别、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11年分數主考單位

臨床執業醫師:356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75

口腔執業醫師:36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82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32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51

具有規定學曆的中醫執業醫師:348

具有規定學曆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7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348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7

具有規定學曆的蒙醫執業醫師:302

具有規定學曆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52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蒙醫執業醫師:302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52

具有規定學曆的藏醫執業醫師:322

具有規定學曆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62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藏醫執業醫師:322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62

具有規定學曆的維醫執業醫師:365

具有規定學曆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89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維醫執業醫師:365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89

具有規定學曆的傣醫執業醫師:344

具有規定學曆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85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傣醫執業醫師:344

師承或确有專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85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48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30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9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34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0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7

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

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5年11月30日會議讨論決定,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臨床執業醫師:36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80

口腔執業醫師:358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78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55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65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執業醫師:356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56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3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2

具有規定學曆蒙醫執業醫師:292

具有規定學曆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9

師承或确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292

師承或确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9

具有規定學曆藏醫執業醫師:338

具有規定學曆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5

師承或确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38

師承或确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5

具有規定學曆維醫執業醫師:373

具有規定學曆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8

師承或确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373

師承或确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8

具有規定學曆傣醫執業醫師:362

具有規定學曆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92

師承或确有專長傣醫執業醫師:362

師承或确有專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92

具有規定學曆哈薩克醫執業醫師:203

具有規定學曆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85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70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1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70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1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9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8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9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8

專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92

具有規定學曆哈薩克醫執業醫師:203

具有規定學曆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85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70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1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70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1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9

具有規定學曆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8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9

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8

主考單位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是國家衛生部直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的技術服務專門機構,成立于1985年,是國内最早建立的全國性專業考試機構之一。

考試曆史

我國自1999年開始實施醫師執業考試。執業醫師考試采用了理論知識考試和臨床技能考試二種方式。臨床技能考試選用經過改良的多站考試法。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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