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于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于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

中俄國界東段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于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是一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于2004年10月14日簽署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協定基于1991年中俄兩國簽署的《中國和蘇聯關于國界東段的協定》,明确了關于兩國以來長期争議的黑瞎子島,珍寶島以及阿巴該圖洲渚地區的歸屬問題。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于中俄國界東段的補充協定
  • 外文名:
  • 發布單位:
  • 簽署時間:2004年10月14日
  • 締約地:北京
  • 組織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聯邦

協定内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以下簡稱“締約雙方”),根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批準的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于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為了明确和确定已達成一緻的中俄國界東段第7至第8界點及第10至第11界點兩地段的國界線走向,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中俄國界線從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于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第二條所述的第7至第8界點的走向如下:

從第7界點起,國界線溯海拉爾河(原蘇聯地圖為普羅爾瓦河)水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大體向南偏東南行,至海拉爾河(原蘇聯地圖為普羅爾瓦河)水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與無名河流(原蘇聯地圖為阿爾貢河)水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的相交處,然後順無名河流(原蘇聯地圖為阿爾貢河)水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大體向北偏東北行,至第7/1界點。該界點在無名河流(原蘇聯地圖為阿爾貢河)水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上,直角坐标X約為5490500、Y約為20564000。

從第7/1界點起,國界線以直線向北行,穿過阿巴該圖洲渚(原蘇聯地圖為博利紹伊島)至第7/2界點。該界點在額爾古納河(原蘇聯地圖為普羅爾瓦河)水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上,直角坐标X約為5496160、Y約為20564380。

從第7/2界點起,國界線順額爾古納河(原蘇聯地圖為普羅爾瓦河)水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大體向東偏東北行,至第8界點。

中俄國界線從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于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第二條所述的第10至第11界點的走向如下:

從第10界點起,國界線順黑龍江(原蘇聯地圖為阿穆爾河)主航道中心線大體向東行,至第10/1界點。該界點在黑龍江(原蘇聯地圖為阿穆爾河)主航道中心線與從第10/2界點所作岸線垂線的相交處。

從第10/1界點起,國界線沿上述垂線向南行,至第10/2界點。該界點在黑瞎子島(原蘇聯地圖為博利紹伊烏蘇裡斯基島)上,直角坐标X約為5358650、Y為23482570。

從第10/2界點起,國界線在黑瞎子島(原蘇聯地圖為博利紹伊烏蘇裡斯基島)上以直線向南偏東南行,至第10/3界點。該界點直角坐标X約為5358300、Y約為23482740。

從第10/3界點起,國界線在黑瞎子島(原蘇聯地圖為博利紹伊烏蘇裡斯基島)上以直線向南偏西南行,至第10/4界點。該界點直角坐标X約為5349820、Y約為23479010。

從第10/4界點起,國界線在黑瞎子島(原蘇聯地圖為博利紹伊烏蘇裡斯基島)上以直線向東南行,至第10/5界點。該界點直角坐标X約為5349790、Y約為23479040。

從第10/5界點起,國界線在黑瞎子島(原蘇聯地圖為博利紹伊烏蘇裡斯基島)上以直線向東南行,至第10/6界點。該界點直角坐标X約為5349650、Y約為23479140。

從第10/6界點起,國界線以直線向南行,至第11界點。

上述中俄國界線,用紅線标繪在比例尺為十萬分之一的中國地圖和原蘇聯地圖上。在國界線叙述中所用直角坐标值均系從這些地圖上量取的。

上述用紅線标繪中俄國界線的地圖附在本補充協定之後,并作為其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條為了實地确定本補充協定第一條所述中俄國界線,締約雙方決定根據對等的原則成立聯合勘界委員會并責成該委員會實施勘界工作——确定界河主航道中心線、河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的确切位置,根據本補充協定第三條确定國界河流中島嶼的歸屬,豎立界标,起草勘界文件,繪制詳細的勘界地圖,以及解決與完成上述任務有關的各項具體問題。

第三條締約雙方同意,本補充協定第一條所述中俄國界線,通航河流沿主航道中心線行,非通航河流沿河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行。主航道和作為國界線的主航道中心線、河流中心線或主流中心線的确切位置和據此劃分河流的島嶼歸屬,待中俄勘界時具體确定。

确定主航道的主要根據是航道水深,并結合航道寬度和曲度半徑加以綜合考慮。主航道中心線是标示主航道的兩條相應的等深線之間的水面中心線。

确定主流的主要根據是中水位時的河流流量。

第四條締約雙方同意,實地勘定的中俄國界線同樣應沿垂直方向劃分上空和底土。

第五條在邊境地帶實地可能發生的任何自然變化不影響實地勘定的本補充協定第一條所述地段的中俄國界線位置和島嶼歸屬,除非締約雙方達成其他協議。

在界河中界線勘定以後,界河中新出現的島嶼,按勘定的界線劃分,如果新出現的島嶼騎在勘定的邊界線上,由締約雙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協商,确定其歸屬。

第六條本補充協定作為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于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的補充。

簽署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 李肇星,俄羅斯聯邦代表 拉夫羅夫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