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步槍

中正步槍

德國标準型毛瑟步槍的中國版本
中正式步槍,為德國二十四式毛瑟步槍的中華民國授權生産版本,使用7.92毫米尖頭形毛瑟槍彈,1935年由鞏縣兵工廠生産,後來逐漸取代各兵工廠生産的漢陽八八式步槍成為國民革命軍的标準步槍。1935年8月國民政府将新槍定名為中正式步騎槍,得名于當時的領導人蔣中正,因造于民國二十四年因此也稱二四式。[1]
  • 中文名:中正步槍
  • 外文名:
  • 别名:
  • 口徑:7.92毫米
  • 槍長:1110毫米
  • 又名:二四式
  • 槍機種類:旋轉後拉式槍機
  • 有效射程:500米
  • 供彈方式:5發彈夾,内置彈倉

簡介

中正式步槍,為德國二十四式毛瑟步槍的中華民國授權生産版本,使用7.92毫米尖頭形毛瑟槍彈,1935年由鞏縣兵工廠(兵工署第十一廠生産)生産,後來逐漸取代各兵工廠生産的漢陽八八式步槍成為國民革命軍的标準步槍。

曆史

中正式步槍的制造起源要自1933年的國軍制式武器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這場會議主要是解決當時國民革命軍中武器五花八門的嚴重問題,在會議中決定新款的統一步槍為毛瑟1924年型步槍,并采用與輕機槍和重機槍相同的7.92毫米子彈降低後勤負擔;在這之後,國民政府向德國購買了一定數量的1924年型步槍,并借此請求德國原廠售予設計圖紙,在德國政府的協助下,兵工署于1934年及1935年各索取了一套設計圖紙以及生産樣闆,并且将設計圖交付當時生産毛瑟1898年型步槍(1924年型步槍的前身)的鞏縣兵工廠進行試制,并于當年生産成功。

名稱起源

1935年8月國民政府将新槍定名為中正式步騎槍,得名于當時的領導人蔣中正,因造于民國二十四年因此也稱二四式。

使用狀況

1934年,軍政部向德國毛瑟廠購得1924式毛瑟槍1萬支,并索取該槍工作圖紙全套(附樣闆實物),由兵工署交鞏縣兵工廠籌造,1934年試制,1935年正式投入生産,定名為24年式步槍,并由兵工署呈報蔣介石,命名為中正式步槍,取代原造的7.9mm口徑1898式步槍。

生産此槍的初期僅有第十一廠,抗戰前夕四十一廠首先改制中正式(1937年6月),接着一廠(1940年10月)與二一廠(1943年10月)在拆遷至西南地區後也逐步修改制槍機組改制中正式,該槍到抗戰結束前成為國民革命軍步兵的主要裝備,在抗日戰争具有一定貢獻。

1937年後,該廠輾轉搬遷,遷重慶制槍部分,1940年并入第一兵工廠,1942年~~1945年,每月出槍2000支。抗戰勝利後,其設備交第二十一兵工廠(金陵兵工廠1938年4月14日内遷重慶後改名為第二十一兵工廠)。該槍口徑7。9MM,槍全長1110mm,槍管長590mm,槍全重4.08KG,初速810米/秒,标尺射程2000M,使用7。9MM1898式毛瑟尖彈及重尖彈。戰後國民政府将位于西南地區的兵工廠進行生産整理,将原先分散于三處的制槍廠通通并入二一廠(十一廠在抗戰初期因空襲喪失步槍生産功能)。

廣東第一兵器制造廠于1937年也籌造中正式步槍,當年出槍5010支。1937年12月後西遷廣西融縣,繼續生産,月出槍1000支。1939年底遷貴州後,月可出槍13000支。抗戰勝利後,移交第二十一兵工廠。

1938---1942年間,浙江鐵工廠也曾生産該槍,月産400支,稱為七七式步槍。

1940年,第二十一兵工廠奉令轉産中正式步槍,經重新設計并改造設備和制造工裝,1943年正式出槍,至年底産槍3500支。1944年投入大批量生産,取代了原生産的漢陽式步槍,月生産槍7000支。抗戰勝利後,由于接受了第一,第四十一工廠部分設備和日本賠償的機器,1949年共有造槍機器1322部,月産槍9000支,最高可達13000支(1948年12月),從試制投産到1949年共産槍42。6萬餘支。

中正步槍是我國抗日戰争時期我國軍隊的主要武器。為我國抗擊日本鬼子的中流砥柱。

解放戰争末期後共軍除了在戰場上繳獲以外還完整接收了西南地區的軍工設備,因此有不少數量的中正式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服役,在實戰單位退役後大批轉入民兵部隊中服役至19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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