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

中國氣象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副部級直屬事業單位
中國氣象局(ChinaMeteorologicalAdministratio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副部級直屬事業單位,成立于1949年12月。中國氣象局主要承擔全國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及氣象工作的組織管理;其下屬中央氣象台主要負責天氣預報、地震預報、海象預報等工作。全國氣象部門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氣象部門與地方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氣象部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2015年5月底,中國氣象局取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産品測試”等4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中文名:中國氣象局 外文名: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别名: 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行政職能:全國氣象工作的組織管理 理念: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 前身:中央軍事委員會氣象局 成立:1949年12月 單位地點:北京 類型:直屬

機構職責

(一)拟定氣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制定、發布氣象工作的規章制度、技術标準和規範并監督實施;承擔氣象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

(二)組織拟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參與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組織指導氣象防災減災工作;組織編制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系統建設,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國家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工作;負責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氣象聯防和重大氣象保障;組織氣象災害風險普查、風險區劃和風險評估工作;組織對國家重點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城鄉建設的氣象服務;管理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三)對國務院其他部門設有的氣象工作機構實施行業管理,統一規劃全國陸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氣象觀測、氣象台站網、氣象基礎設施和大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發展和布局,審訂氣象信息采集、傳輸、加工的質量評價方法并監督實施;組織氣象技術裝備保障和質量監督、氣象計量監督,審核全國大中型氣象項目的立項和方案。

(四)管理全國陸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氣象情報預報警報、短期氣候預測、空間天氣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和氣候影響評價的發布;組織論證并審查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五)組織氣候變化科學相關工作;組織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并審查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象條件論證。

(六)組織指導氣象部門的科技體制改革、組織氣象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的推廣應用,協調氣象科技開發、技術合作和技術推廣;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提高全民氣象防災減災和氣候資源意識。

(七)管理氣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國政府參與世界氣象組織及其他國際氣象機構的活動,開展與外國政府(地區)氣象機構間的合作與交流。

(八)統一領導全國氣象部門的工作;以中國氣象局為主管理省級氣象部門的計劃财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業務建設;指導地方氣象事業的發展。

(九)協助地方人民政府指導地方氣象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全國氣象部門現有正式職工52988人,有兩院院士6人,博士生導師26人,擁有高級技術職稱的4415人。

内設機構

中國氣象局内設機構:

辦公室

監測網絡司

預測減災司

科技發展司

計劃财務司

人事教育司

政策法規司

國際合作司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監察室

審計室

直屬事業單位

中國氣象局主要直屬事業單位:

國家氣象中心(中央氣象台)

國家衛星氣象中心(國家空間天氣監測預警中心)

國家氣候中心

國家氣象信息中心

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

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

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

行政管理局

中國氣象局培訓中心

中國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

中國氣象報社

氣象出版社

中國氣象學會秘書處

國家氣象中心

國家氣象中心(中央氣象台)是科技型的社會基礎性公益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

1.牽頭組織天氣業務、生态與農業氣象業務系統設計、業務科研項目的組織實施、業務規範和标準的制訂。

2.承擔全國及世界主要區域範圍的天氣監測和預報,負責沙塵天氣、雷電天氣潛勢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的預報;承擔中國及所屬責任海區的災害性天氣警報。

3.承擔中國及世界主要區域範圍的台風與海洋氣象監測和預報預警業務。4.承擔全國交通、水文與地質災害、環境與健康等專業氣象預報業務。

5.承擔全國及世界主要區域範圍的生态與農業氣象及相關災害的監測、預測、預警和評估,為國家糧食安全和生态建設與保護提供氣象保障。

6.承擔天氣、生态與農業氣象公衆氣象服務産品制作任務;負責組織制作綜合性決策氣象服務材料,為黨中央、國務院及相關部門提供綜合決策氣象服務。

7.負責氣象災害監測,氣象及衍生災害的災情收集和評估,承擔重大氣象災害的應急保障服務任務。

8.負責數值預報業務系統的開發、改進、升級和運行維護及模式的檢驗評估,數值預報産品的解釋應用。

9.承擔對下級氣象台站的相關業務技術指導任務。

10.依靠科技創新,開展數值預報、天氣、生态與農業氣象等領域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

11.承擔WMO區域專業氣象中心(RSMC)和環境緊急響應中心(EERC)的任務;承擔THORPEX亞洲TIGGE中心的任務。

12.負責本單位的人、财、物等行政管理和黨務工作。

13.完成中國氣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國家衛星氣象中心

1.負責拟訂中國氣象衛星和衛星氣象事業的近期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研究和協調氣象衛星用戶需求,提出中國氣象衛星的使用技術要求。

2.負責國家級氣象衛星應用系統的運行和管理;負責接收處理氣象衛星資料,兼顧接收處理其他遙感衛星資料;負責中國在軌氣象衛星的運行管理。

3.負責利用氣象衛星資料和其他資料生成氣象衛星遙感信息産品,進行數據和信息的存檔分發,提供共享服務。

4.承擔氣象衛星在天氣、氣候、環境等方面的監測應用。重點加強衛星資料在數值天氣預報、氣候預測和氣候變化、自然災害及生态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應用,拓展氣象衛星遙感應用服務領域。

5.負責中國氣象衛星應用系統技術方案的論證;組織完成應用系統工程設計和建設。

6.負責氣象衛星應用系統工程關鍵技術預先研究;開展衛星遙感應用基礎理論和産品算法的科學研究。

7.負責空間天氣監測預警業務和系統建設;開展空間天氣應用研究;提供空間天氣監測預警服務。

8.負責對衛星氣象遙感應用的技術指導。

9.受中國氣象局委托,對中國氣象衛星的研制、生産行使相關的業主管理職能。

10.負責本單位人、财、物等行政管理工作和黨務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11.承擔中國氣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家氣象信息中心

國家氣象信息中心是中國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承擔着國家級氣象基礎信息、計算機、骨幹網絡和通信資源的運行、管理、維護、建設及服務任務,同時它還承擔着WMO亞洲區域氣象通信中心、北京高性能計算機應用中心、中國氣象局氣象檔案館和世界數據中心氣象學科中國中心〔WDC-D(M)〕的任務。國家氣象信息中心與北京高性能計算機應用中心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主要職責:

負責中國氣象局國家級高性能計算機系統、骨幹計算機網絡系統、CMA-Internet系統和氣象通信網絡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建設和服務;負責全國和全球地球環境數據的收集、處理、存檔、管理、共享服務;負責國家級氣候系統數據庫和存儲檢索系統的建立和維護;負責氣象數據的質量控制以及氣候資料和預報預測産品的質量檢驗、評估;負責氣象信息管理有關技術标準、規範建議的拟訂;負責國家級地球環境數據、高性能計算機、通信網絡等基礎氣象信息資源面向全系統和全社會共享的實施;負責與國家相關部委或部門開展氣象、水文、地球環境等數據的交換,以及相關業務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承擔中國氣象局全國天氣預報電視會商與會議系統及其他相關多媒體業務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建設和服務;承擔中國氣象局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技術支持;承擔對省級氣象信息系統的業務技術指導;承擔中國氣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氣象信息中心内設:辦公室(計劃财務處)、業務科技處、人事教育處(退休幹部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監察審計室)、通信台、計算機室、網絡室、氣象資料室(中國氣象局氣象檔案館)、視頻與衛星室、數據應用服務室和系統工程室。

氣象出版社

氣象出版社是中國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創建于1978年7月28日。設有辦公室、總編室、第一編輯室(大氣科學圖書編輯室)、第二編輯室(資源環境圖書編輯室)、第三編輯室(減災安全圖書編輯室)、第四編輯室(中國氣象局史鑒辦公室)、出版部、發行部。氣象出版社主要承擔氣象科學學術着作、氣象業務應用技術、氣象科學研究成果與新進展、氣象專業教材、氣象科普等圖書的編輯、出版和發行任務;同時,承擔着積極推進中國氣象台站閱覽室建設,為基層氣象台站選配優秀科技圖書,為促進學習型部門的建設、推廣氣象科技成果、提高氣象隊伍素質、建設氣象文化等任務。完成中國氣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級氣象部門

全國氣象部門(不含港、澳、台地區)設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14個副省級市氣象局(含4個計劃單列市氣象局,10個副省級省會城市氣象局),318個地(市)氣象局和2300個縣(市)氣象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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