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簡介
目前實際操作中,通常外商與中方村鎮經濟發展公司或其他有加工貿易資格的經濟組織訂立加工裝配業務合同,并辦理加工裝配工廠的設立登記,由中方委派廠長、财務或關務,外商出資金、設備、技術及來料、來樣、來件并組織生産加工,出口後按月根據企業規模或外彙工繳費的一定比例向中方單位上繳統籌費及相關的管理費用。
雖然“三來一補”企業轉型速度在加快,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難與阻力。n
與外商獨資企業差異比較組織形式
三來一補:企業隸屬于村鎮經濟發展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
司外資企業:屬獨立的經濟實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方式
三來一補:自産自銷,依托村鎮經濟發展公司經營,有受制于人之憂。
外資企業:自産自銷,獨立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