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于宋君。宋君令人聞之于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聞之若此,不若無聞也。”
1、溉汲:打水。溉(gài):澆灌。汲(jí):從井裡打水。
2、及:等到....的時候
3、吾:通“我”。
4、國人道之:國都的百姓都在說這件事。之:代詞,代這件事。
5、聞之于宋君——這件事被宋君聽到了。之:代詞,指“丁氏穿井得一人”一事,是“聞”的賓語。于:介詞:當“被”講,引進主動者。宋君:宋國國君。
6、問之于丁氏——向丁氏問這件事。于:介詞:當“向”講。
7、使:使用,指勞動力。
翻譯
宋國的一個姓丁的人家,家裡沒有井,就出去打水洗滌,時常一個人在外面。等到他家鑿了口井的時候,對别人說:我鑿了一口井,節約了一人的勞動力。有人聽到(這件事),便傳說:“有個姓丁的人家,挖井發現了一個人!”城裡人都在議論,有人把(這件事)報告給了國君。國君派人去問丁氏。丁氏回答::“是多得到了一個人的勞動力,并非發現了一個人啊!”
介紹
本段選自《呂氏春秋·慎行論·察傳》《呂氏春秋察傳》全文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總論,論證傳聞不可以不審察,否則就會犯下大錯誤。第二部分通過一系列的例子,舉例論證第一部分提出的“夫得言不可以不察”同時進一步的提出分論點來闡明該觀點,提出“聞而審,則為福矣;聞而不審,不若不聞矣。”“凡聞言必熟論,其于人必驗之以理。”等為主要的兩個分論觀點。第三部分通過對上述部分的論證總結觀點,并且提出解決方法和途徑。文章大體上是總—分—總的結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