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

996工作制

工作制度
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日早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時(或不到),總計10小時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是一種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工作制度。2019年3月27日,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在GitHub上傳開。程序員們揭露"996ICU"互聯網公司,抵制互聯網公司的996工作制度。2019年4月11日,人民日報針對“996工作制”發表評論員文章《強制加班不應成為企業文化》;2019年4月12日,阿裡巴巴通過其官方微信号上分享了馬雲有關996的一些觀點,當天下午馬雲再度回應稱“任何公司不應該,也不能強制員工996”。
    中文名:996工作制 外文名:996 working system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性 質: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作制度 内 容:一天工作10小時以上,一周工作6天

概念出處

2016年10月,互聯網公司58同城被曝出實行全員“996”工作制度,公司CEO也因此受到員工聲讨。彼時,58同城所提出的“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時間從早9點到晚9點,一周上6天班,且沒有補貼或者加班費,也不允許請假。此後,58方面回應稱,所謂“996”隻是常規性動員,并非強制性要求,其目的是為了應對9、10月業務量較大的工作需求。

抵制行動

2019年3月27日,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在GitHub上傳開。程序員們揭露"996ICU"互聯網公司,抵制互聯網公司的996工作制度。

違規企業

2019年1月下旬,一家名為“杭州有贊科技”的公司宣布将實行“996”工作制,即每天早9點半到崗,一直工作到晚上9點。遇到緊急項目時,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間可能會更久。除了要求員工每天工作10多個小時外,有參與年會者還爆料,該公司高管發言時曾提出如果無法将工作和家庭妥善平衡,可以選擇離婚。1月30日,杭州勞動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如果“有贊科技”公司違法加班屬實将依法查處。

在此以前,來自濟南浪潮集團内部的“奮進者申請書”要求員工,必須每周自願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時,自願放棄所有帶薪年假,自願進行非指令性加班。不僅如此,“奮進者”還要在春節、國慶等節假日無條件加班,随叫随到。

“996ICU”的發起人呼籲程序員們進行揭露,将超長工作制度的公司寫在“996公司名單”中,在一周之内,華為、阿裡巴巴、螞蟻金服、京東、58同城、蘇甯、拼多多、大疆……一個個互聯網頭部公司先後上榜。這個名單還在不斷加長,多益網絡、馬上金融、遊族等中小公司的名字也陸續出現。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簡稱《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規定:

企業因生産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于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 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标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十二章第九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社會評價

在媒體的質疑聲中,有些企業辯稱這是一種企業文化,“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全情投入、高效産出。在法律上,這樣的做法得不到支持。勞動法中明确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而“996工作制”的加班時間遠遠超過了這一規定。(人民日報評)

老闆們大義凜然,把“996”捧得跟朵花一樣,可“996”工作制到底是怎麼回事,違不違法,其實并沒多少可以讨論的餘地。撥開那些圍繞在加班問題上的迷霧,在這層絢麗的道德外衣下,是企業對利益的原始沖動。說到底,這不過是一種轉嫁經營成本的策略,在不增加用工人數的基礎上,将現有員工的利用率最大化,這不是奉獻,而是一種壓榨。這沒什麼好驕傲,相反是一種污點。(錢江晚報評)

一個行業起步和發展階段可以靠咬牙拼下來,但靠犧牲員工的正常生活與休息時間的發展不可持續,它不僅給員工的身體健康埋下隐患,也無法迎來一個行業的未來。“上班996,生病ICU”,雖然是調侃,但也足以警醒相關公司。隻有工作沒有生活,這樣的狀态下,員工哪怕拿着高薪,幸福感又從何而來。“996工作制”不應該成為任何行業的常态,不僅是互聯網企業。(廣州日報評)

互聯網企業一直标榜的是創新、平等、自由等幾個理念,其願景常常在于改變世界;但變相強制加班的那些企業,走上的卻隻是那些不規範公司的老路,通過強制灌輸老闆意志來進行公司治理。最終,有能力的員工會逐漸離他而去,沒有能力的員工會留下跳“忠字舞”。創新在這些公司沒有發生的可能,因為缺乏平等的土壤、自由的空間;成功也很難屬于這些付出與回報不能統一的公司,因為那總會導緻人心渙散。這些公司看起來所從事的是互聯網行業,但實際上它們都缺乏真正的互聯網精神。(鳳凰網評)

CEO姚勁波的微博評論中,衆多疑似58同城員工紛紛留言讨要說法。姚勁波微博第一條内容下已經有數千條評論,有的用戶發表評論稱,“早9晚9一周6天加班,沒有任何補貼調休”;也有用戶稱,“年輕人需要拼搏,但也不能這麼用啊”;還有用戶稱,“996違反勞動法,變相裁員”。

網上報道中,很多人認為,這樣做不排除有“變相裁員”的嫌疑,希望借此逼迫一些員工主動辭職,從而節省數額不菲的賠償金。

今天中國BAT這些公司能夠996,我認為是我們這些人修來的福報。這個世界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請問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時間,你怎麼能夠實現你想要的成功?今天我們擁有這麼多資源,我們帶着巨大的使命,希望在未來能夠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你不付出可以嗎?不可以。(馬雲評)

危害

一、過勞死現象頻現。

有統計數據顯示,巨大的工作強度和壓力,導緻我國每年因過勞而死亡的人數達60萬人。其中,IT、互聯網領域是“過勞死”的重災區。更值得一提的是,研究發現,中國過勞死群體正呈現出越來越明顯的年輕化趨勢。

二、企業違反《勞動法》行為加劇

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号)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标準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标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産特點不能實行标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用人單位因生産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标準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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