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營銷理論

4P營銷理論

市場營銷理論
4P理論産生于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随着營銷組合理論的提出而出現的。[1]1953年,尼爾·博登(NeilBorden)在美國市場營銷學會的就職演說中創造了市場營銷組合(Marketingmix)這一術語,其意是指市場需求或多或少的在某種程度上受到所謂營銷變量或營銷要素的影響。為了尋求一定的市場反應,企業要對這些要素進行有效的組合,從而滿足市場需求,獲得最大利潤。
    中文名:4P營銷理論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The Marketing Theory of 4Ps 産生時間:20世紀60年代 産生國家:美國 基本策略:産品、價格、渠道、促銷

簡述

傑羅姆·麥卡錫(E.Jerome McCarthy)于1960年在其《基礎營銷》(Basic Marketing)一書中第一次将企業的營銷要素歸結四個基本策略的組合,即著名的“4P’s”理論:産品(Product)、價格(Price)、渠道(Place)、促銷(Promotion),由于這四個詞的英文字頭都是P,再加上策略(Strategy),所以簡稱為“4P’s”。

1967年,菲利普·科特勒在其暢銷書《營銷管理:分析、規劃與控制》第一版進一步确認了以4Ps為核心的營銷組合方法,即:

産品(Product):注重開發的功能,要求産品有獨特的賣點,把産品的功能訴求放在第一位。

價格(Price):根據不同的市場定位,制定不同的價格策略,産品的定價依據是企業的品牌戰略,注重品牌的含金量。

渠道(Place):企業并不直接面對消費者,而是注重經銷商的培育和銷售網絡的建立,企業與消費者的聯系是通過分銷商來進行的。

促銷(Promotion):企業注重銷售行為的改變來刺激消費者,以短期的行為(如讓利,買一送一,營銷現場氣氛等等)促成消費的增長,吸引其他品牌的消費者或導緻提前消費來促進銷售的增長。

2010年時,在中國出版了一本《中國本土市場營銷原理與實戰》(廣東經濟出版社),這本書在4P基礎上又提出了一個4M的市場組合概念,并認為——4P+4M——這兩者結合才能組成一個完整的大市場營銷組合策略。

4M:指市場調查(market research)、市場分析 (Market analysis)、 市場細分(Market segment)、市場定位(Market position)。

曆史

從企業營銷職能的角度對市場營銷學進行研究集中于二十世紀30年代之前。肖(Arch Shaw)1912年在《經濟學季刊》中第一次提出了職能研究的思想,當時他将中間商在産品分銷活動中的職能歸結為五個方面:⑴風險分擔,⑵商品運輸,⑶資金籌措;⑷溝通與銷售,⑸裝配、分類與轉載。韋爾德在1917年對營銷職能也進行了研究,提出了:裝配、儲存、風險承擔、重新整理、銷售和運輸等職能分類。至1935年,有一位叫弗蘭克林(FranklinRyan)的學者撰文指出,已有的職能研究已經提出了52種不同的營銷職能,但并未對分銷過程中兩大隐含的問題作出解釋:一是哪些職能能使商品實體增加時間、地點、所有權、占有權等效用?二是企業經營者在分銷過程中應當主要承擔哪些職能?弗蘭克林認為:在第一個問題上,主要有裝配、儲存、标準化、運輸和銷售等五項職能;在第二個問題上,企業經營者則主要應履行承擔風險和籌集營銷資本等兩項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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