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紋身

黎族紋身

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紋身是海南黎族特有的習俗,是世界民族中一種罕見的原創性文化現象。紋身,在黎語種叫“打登”或是“模歐”。海南漢語叫“秀面”和“書面”。西文則叫“打都”,是黎家人的一種傳統習俗。黎族總人口約為124萬,絕大多數生活在中國最南端的海南島,有5個支系,各個支系婦女文身按照祖先遺傳的圖案,互不相同,成為黎族不同氏族、部落的标志,黎族男青年看女性的文身圖案就能知道是不是一個祖先的、能不能通婚。海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專家符策超說,在世的文身婦女有2000人左右,年紀最大的90多歲,最年輕的也約70歲,她們去世後,黎族婦女文身曆史也将劃上句号。
    中文名:黎族紋身 外文名: 别名: 遺産類别:民俗 所屬地區:海南·白沙黎族自治縣 遺産編号:Ⅹ-9 申報單位: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紋身傳說

黎族村寨中流傳着這樣的故事,遠古時,洪水泛濫,老先與荷發兄妹躲進大南瓜,漂到了海南島,兄妹倆人在島上尋找人煙,但沒有找到。為了延續後代,妹妹荷發紋身紋臉,使哥哥不能相認,于是結成夫婦。這故事與黎族創世紀的歌唱很相似。

紋身過程

文身一般首先由施術者用樹技草棍或雞毛蘸染料,在被文者的待刺部位繪好花紋圖案,然後進行文刺,也有少數熟練的施術者文前并不繪圖案而直接進行。文刺時,施術者一手持藤刺,一手握拍針棒,沿圖案紋路打刺。藤刺刺破皮膚,擦去血水,在創口處立即塗上染料。待創口愈合脫痂後,即現出永不脫落的青色花紋。有的為了紋飾清晰,要重複打刺二至三遍才能完成。

文身多選擇在農閑的旱季和節日期間。此時一般氣候幹燥涼爽,傷口不發炎潰爛化膿,容易愈合。這時人們也不會誤工。黎族婦女文身是從6~20歲開始的,多數是由10~15歲開始的。據不完全統計,40%的婦女是從13或14歲開始文身的,近20%的婦女是16~18歲開始文身。20歲以後開始文身的比例很小。但無論是哪個年齡開始文身的婦女,幾乎是結婚之前文完。

婦女文身沒有專門的場所,一般是在女子居住的“隆閨”内或在家中進行。文刺時,除女親眷或女友外,他人不得在場觀看。個别地區也有在門前文刺,不避外人或男性觀看。

文身所刺部位也有一定次序:臉、背、胸前、腿、手。所刺花紋以圓形和曲線形特别豐富為其特色。從臉到腳的文身過程,都是分别進行施文的,用幾年時間分段進行,這樣做可以緩和或減少痛苦。

紋身意義

文身是黎族女子人生中的大事,充滿莊重神秘的色彩。文身的年齡、地點、日期及文身的傳授方式、文身的過程、文身的報酬、文身的紋樣、文的部位等都有一套清規戒律。文身是氏族的标志,是成年的象征,其中包含着對美的追求,也包含着祈福、避邪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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