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财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拟訂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财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财力的建議。拟訂市與區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财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财政、财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參與涉外财政、債務談判并草簽有關協議。
(三)負責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标準、定額,審核批複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财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财政出資的資産管理。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财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相關制度辦法,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财務報告編制。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采購工作。
(六)執行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管理全市政府債務,依法制定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七)負責審核并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财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拟訂有關資金(基金)财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财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财政撥款,參與拟訂市級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财務管理相關制度辦法。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負責拟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标準和支出政策。
(十)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并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财務制度。依法管理資産評估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承擔會計行業管理職責。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黃山市财政局黨組書記:王克飛
黃山市财政局局長:江卓琪
黃山市财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程浩良
黃山市财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汪桂進
黃山市财政局黨組成員、局長:吳振東
黃山市财政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鮑英奎
黃山市财政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财政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汪戰勝
黃山市财政局副縣級幹部:吳平
黃山市财政局四級調研員:汪朝晖
黃山市财政局四級調研員:張玉峰
所獲榮譽
2012年10月26日,獲得黃山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黃山市第十屆文明單位”榮譽稱号。
2021年5月,榮獲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