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
堅持政府在城鎮化建設中的主導作用。
韓國政府通過實施農村工業化,縮小農村和城市的差距;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城鎮建設的相關法案,為政府幹預和指導城鎮化問題、保障城鄉的有序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和行動指南。
20世紀70年代,為了促進小城鎮發展,韓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小城市培育事業”階段(1972—1976年)、“小城鎮培育事業”階段(1977—1989年)、“小城鎮開發事業”階段(1990—2001年)。
簡介
韓國“新村運動”對加快城鎮化步伐、實現城鄉一體化、促進社會和諧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從1970年起,在不到30年時間裡,韓國農業人口減少了990萬人,農業總産值增加了2767萬美元;1998年農戶平均收入達到19897.10美元。
2001年農業人口比重下降到7.7%。經過40多年的實踐,韓國基本解決了城鄉失衡問題,實現了城鄉經濟的快速協調發展。2011年韓國城鎮化率高達91.1%,高于歐美等一些發達國家水平,成為世界上城鎮化發展比較快、城鎮化率比較高的國家之一。韓國“新村運動”取得的重大成就為其他國家城鎮化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