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錨固長度

鋼筋錨固長度

建築學術語
鋼筋錨固長度是指受力鋼筋通過混凝土與鋼筋的粘結将所受的力傳遞給混凝土所需的長度,用來承載上部所受的荷載。
    中文名:鋼筋錨固長度 外文名:anchorage length of steel bar 所屬學科: 類别:荷載 參考資料:建築結構設計術語和符号标準 釋義:受拉鋼筋在混凝土構件中不被拔出而必需埋入的長度

簡介

鋼筋的錨固長度一般指梁、闆、柱等構件的受力鋼筋伸入支座或基礎中的總長度,包括直線及彎折部份。 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2002的規定: 在混凝土中受拉鋼筋的錨固長度L=a×(f1/f2)×d。

式中:f1為鋼筋的抗拉設計強度; f2為混凝土的抗拉設計強度; a為鋼筋外形系數,光面鋼筋取0.16,帶肋鋼筋取0.14; d為鋼筋的公稱直徑。 另外,當鋼筋為HRB335級和HRB400級其直徑大于25mm時,錨固長度應再乘1.1的修正系數。 在地震區還應根據抗震等級再乘一個系數:抗震等級一、二級時系數為1.15;三級時系數為1.05;四級時系數為1.0。 混凝土中受壓鋼筋的錨固長度為受拉鋼筋錨固長度的0.7倍。

具體規定

建築抗震設計規範規定,混凝土結構構件應合理地選擇尺寸,配置縱向受力鋼筋和箍筋避免剪切破壞先于彎曲破壞,混凝土的壓潰先于鋼筋的屈服,鋼筋的錨固粘結破壞先于構件破壞。

無柱帽柱上闆帶的闆底鋼筋,宜在距柱面為2倍縱筋錨固長度以外搭接鋼筋,端部宜有垂直于闆面的彎鈎。

底部框架抗震牆房屋梁的主筋和腰筋,應按受拉鋼筋的要求錨固在柱内,且支座上部的縱向鋼筋在柱内的錨固長度,應符合鋼筋混凝土框支梁的有關要求了。

表示方法

《混凝土結構施工圖平面整體表示方法制圖規則和構造詳圖16G101-1》(以下簡稱“平法”)以表格形式提供了受拉鋼筋基本錨固長度表、抗震設計時受拉鋼筋基本錨固長度表、受拉鋼筋錨固長度表、受拉鋼筋抗震錨固長度表四個表格。

平法雖然不是規範,但這四個表格規定的以系數乘以鋼筋直徑得到鋼筋錨固長度的方法,簡單可行,得到了設計院的認可,施工下料和質量檢查都很方便。設計圖紙上經常就把表格的相關内容作為設計對鋼筋錨固長度的設計要求,有的設計圖紙則規定,鋼筋錨固長度采用平法16G101-1的規定。

計算方法

當帶肋鋼筋的公稱直徑大于25mm時,錨固長度應再乘1.15的修正系數。

在地震區還應根據抗震等級再乘一個系數:抗震等級一、二級時系數為1.15;三級時系數為1.05;;四級時系數為1.0。

混凝土中的縱向受壓鋼筋,當計算中充分利用其抗壓強度時,錨固長度不應小于相應受拉錨固長度的70%。

當縱向受拉普通鋼筋末端采用彎鈎或機械錨固措施時,包括彎鈎或錨固端頭在内的錨固長度(投影長度)可取為基本錨固長度的60%。

以上是鋼筋錨固長度的計算方法,在施工圖中的設計說明部分一般都有對鋼筋錨固長度的要求,可以根據圖中的要求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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