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甯省公安廳

遼甯省公安廳

遼甯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遼甯省公安廳是遼甯省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廳受省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市、縣(縣級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中文名: 外文名: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f Liaoning Province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中文名稱:遼甯省公安廳 辦公駐地:沈陽市皇姑區岐山中路2号 郵編:110032 主管部門:省人民政府、公安部

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遼甯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35号)和省委、省政府決定,設置遼甯省公安廳,正廳級建制。遼甯省公安廳是主管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是全省人民警察的領導和指揮機關。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研究拟定地方公安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全省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指導全省公安偵查工作,指揮、協調或直接處置重大案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五)按規定權限,依法管理全省國籍和口岸邊防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内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六)指導、管理監督全省消防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衆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我省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省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省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四)規劃、指導全省公安機關裝備建設工作。

(十五)在公安部指導下組織開展同我省周邊國際警方的交往與業務合作,履行國際條約和合作協議。

(十六)按管理權限,領導全省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邊防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導。

(十七)指導全省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制定全省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權限協助管理市公安機關領導幹部。

(十八)制定全省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九)指導省内鐵路、民航、林業和海關等部門公安工作。

(二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公安廳設職能處室(總隊)和政治部、交通安全管理局。

(一)辦公室

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況,收集、綜合分析、報告社情和社會治安形勢及公安信息;研究全省公安工作規劃、計劃;負責公安理論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會議報告和工作總結;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廳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省公安統計工作;負責文秘工作和有關文件的審核工作。

(二)指揮中心

負責收集掌握并報告全省社會治安情況和公安系統重要動态信息;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協調處置全省重大案件;指導、協調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指揮系統建設和“110”報警服務工作;負責機要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擔群衆對治安問題舉報接處警和對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投訴接警。

(三)政治部

政治部既是公安廳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也是指導全省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下設秘書處、人事處、宣傳處、幹部管理培訓處。

1.秘書處 負責全省公安政治工作的綜合調研;掌握全省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民警思想情況,适時提出隊伍建設和政治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研究拟定政治工作規劃;承擔政治部文秘綜合工作。

2.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警銜評授工作。

3.宣傳處 研究拟定全省公安宣傳思想工作規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指導公安業務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指導全省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論教育工作;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報刊、出版、影視、新聞報導和組織新聞發布;負責公安系統文化體育建設工作;承辦全省公安機關和民警立功表獎工作。

4.幹部管理培訓處 負責協管幹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全省各地公安機關錄用民警審核把關、警銜評授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國家有關公安機關隊伍建設方面政策、規定的落實;研究提出公安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全省公安院校建設;組織實施全省公安機關培訓工作。

(四)警務督察處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省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實施監督。

(八)公共安全防控處

研究拟定公共安全方面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全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全省保安機構工作的開展。

(九)治安管理總隊

研究拟定全省治安行政規章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省社會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槍支彈藥、危險物品;負責社區防範和技術防範的指導工作;承辦上級批辦的治安案件查處及執行其他法律賦予的治安行動性任務;指導群衆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戶籍管理工作。

(十)巡邏防暴總隊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巡邏隊伍及“110”報警服務系統的建設;指導公共秩序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類突發事件、暴力犯罪和群體性上訪事件及自然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指導全省巡警做好嚴密社會面控制、打擊、預防現行犯罪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一)刑事犯罪案件偵查總隊

掌握分析全省刑事犯罪動态,收集、交流、通報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對重要案件的偵破工作和對重要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疑難案件,協調處理跨區域的重大案件;指導全省警犬管理和警犬訓導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對重要領導、外賓住所及大型集會場所的安全檢查工作。

(十二)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總隊

掌握全省經濟犯罪的動态,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拟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偵辦上級交辦的和跨地區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十三)保安管理總隊

審批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機構;研究指導有關保安工作和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管理保安服務市場;規範保安服務業經營方向;指導保安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指導規範安全指數防範産品、保安器材研制開發和推廣應用,指導各地加強保安與技防工作的内外業務交流,會同有關部門審查、驗收技防工程;指導省保安協會工作。

(十四)禁毒總隊

掌握全省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态,研究拟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對毒品犯罪的偵查工作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按要求承辦、協調國際省際禁毒合作事宜。

(十五)監所管理處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場所和羁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掌握羁押情況。檢查指導收押場所安全防範工作;管理由省廳直接看守的場所。

(十六)交通安全管理局(副廳級)

負責指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下設辦公室、政治處、交通秩序管理處、交通事故對策處、車輛管理宣傳教育處和高速公路管理處。

1.辦公室 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綜合調研工作,掌握情況,制定工作規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全省交通警察警用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省交通警察系統規費收繳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信息統計和日常綜合管理工作。

2.政治處 負責全省公安交通警察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立功創模的考核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全省交警系統違法違紀案件。

3.交通秩序管理處

研究拟定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政策;起草地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法規;重點研究和指導大中城市道路交通的組織、指揮和疏導工作;指導全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執法工作;指導、參與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道路交通安全保衛工作。

4.交通事故對策處

指導全省城鄉道路事故的預防工作;起草地方性交通事故處理的法規和相關标準;指導和監督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組織、指導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組織和協調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偵破工作。

5.車輛管理宣傳教育處

起草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安全管理法規;指導和監督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牌證發放和駕駛員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省交警隊伍的業務培訓;研究拟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全省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6.高速公路管理處

負責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規的拟定工作;負責指導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及全省性的秩序整頓工作;負責指導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及統一執法工作;負責全省高速公路公安隊伍的專項業務培訓以及隊伍建設指導工作。

(十七)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研究拟定地方信息安全法規政策和技術規範及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全省公共信息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工作;掌握信息網絡違法犯罪動态,組織、協調、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對信息網絡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并組織實施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工作。

(十八)信息通信處

研究制定全省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數據庫,為全省公安機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指導公安信息通信網絡建設;管理公安無線電頻率資源和其他通信資源;保障全省公安信息通信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九)法制處

組織起草、審核地方性公安法規和規章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公安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和聽證工作;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公安機關承辦地方人民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省勞教審批和承辦勞教案件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全省公安機關的控告申訴工作;承辦、轉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受理接待人民群衆來信來訪,負責接、轉、調查人民群衆提出的控告申訴案件。

(二十)出入境管理處

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公民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和制發證(照)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及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出入境口岸簽證事務;負責華僑回我省定居,港、澳、台同胞回我省定居的有關審批工作;負責全省公安外事工作;負責法定不準出境的中國公民的報備工作。

(二十二)科技處

研究拟定全省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指導全省公安科技工作和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組織科技立項、成果鑒定和技術推廣;指導全省社會化公共安全産品行業的管理及對公共安全産品實施技術監督;負責全省安全技術防範産品的質量管理工作。

(二十三)計劃财務裝備處

研究拟定全省公安後勤警務保障規章制度;管理全省公安系統的裝備、被裝;負責公安有關業務經費和其它專項撥款的管理使用;編制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預算、決算,負責廳機關财務、基建、房産、國有資産的管理;負責廳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十四)檔案處

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全省各類公安檔案資料;負責公安史志的編審工作;指導全省基層公安機關檔案管理工作。

設置紀檢委、監督處合署辦公,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遼甯省公安消防局、警衛局,隸屬省公安廳領導。

直屬行政機構

(一)遼甯省遼河公安局為遼甯省公安廳派駐遼河油田的直屬行政機構。

主要職責:負責掌握影響油區政治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拟訂有關對策并負責組織實施,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維護油區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實行消防監督,油區建築審核、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指導和監督油區各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油區治安巡邏防控體系建設及治安防範工作,配合油田相關部門依法調解、處置涉企糾紛事件。

(二)遼甯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

主要職責:負責沈陽、丹東、錦州和朝陽民用機場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防範和打擊針對劫持或破壞航空器以及危害飛行安全的犯罪活動,負責對飛行機組、空中警察和安檢部門移交案件的查處,負責民航工作區的防火監督、消防、治安和道路交通管理,負責專機和等級警衛對象進出機場的安全保衛,負責民航工作區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的偵破和查處,負責協助查堵網上通逃犯。

(三)遼甯省公安廳沈撫新區公安局實行遼甯省公安廳和遼甯省沈撫新區管委會雙重領導、以遼甯省公安廳領導為主的體制。主要職責:負責省沈撫新區轄區内的公安工作。

主要領導

遼甯省公安廳長——王大偉

個人簡介

王大偉,男,漢族,1964年4月出生,黑龍江望奎人,1984年12月入黨,1990年7月參加工作,哈爾濱工業大學技術經濟與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曆,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33歲至正處級。畢業于東北林業大學森林采運工程系森林采運工程專業,工學碩士。先後在國家林業投資公司森工項目部,國務院經貿辦秘書局,辦公廳工作。

1997.10——1998.09擔任國家經貿委辦公廳正處級秘書;之後在中國聯通公司市場部擔任副部長,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副局長級);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正局長級)。2001年起,在哈爾濱挂職市政府副市長(挂職);2003至2007任職哈爾濱市政府副市長。其間,在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技術經濟與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博士學位。2007年起擔任哈爾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2009年8月起擔任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

2013年3月起,擔任遼甯省公安廳廳長。

工作動态

練精兵、鑄鐵拳

在鞍山海城市公安消防大隊,有一個“尖刀班”,每當危險降臨,“尖刀班”總是沖在最前面。

“尖刀班”是怎麼煉成的?走進海城市消防大隊,了解到他們練就過硬素質的“秘密”。

訓練場上,“尖刀班”的戰士正在訓練用挂鈎梯攀爬4層樓,一名士官正在用秒表計算戰士攀爬的時間。“開始——”命令一下,隻見站在約50米外的戰士身着戰訓服,快速奔向訓練樓,順着挂鈎梯向上爬,很快彎腰站在窗台上,雙手提起挂鈎梯,向上一抖手腕,梯子挂在上一層窗台上,接着快速攀爬……

水火無情。要完成日益繁重的滅火救援任務,必須練就過硬的本領。打造具有“鐵的意志、鐵的作風、鐵的本領、鐵的精神”的消防鐵軍。舉起50公斤杠鈴深蹲20次,攜帶13公斤重的水帶18秒内跑完100米,将重達75公斤的水帶拖拽60米的距離……這些在外人看來的“魔鬼”訓練,卻是“尖刀班”日常訓練中的“家常便飯”。

“流血流汗不流淚,掉皮掉肉不掉隊。”這是中隊每天的訓練“菜單”:100個單杠引體向上、100個雙杠屈臂伸、200個俯卧撐、200個仰卧起坐,每周進行兩次負重5公裡越野。冬練三九、夏練三伏,在“苦練、求精、創新”中磨尖刀、鑄鐵拳、練精兵,“尖刀班”喊出了“攻堅用我,用我必勝”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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