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旅遊局

運城市旅遊局

政府工作部門
運城市旅遊局是運城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等工作。
    中文名:運城市旅遊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運城市鹽湖區安邑街道河東東街3969号 性質:政府機構 行政級别: 地區:運城市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把握正确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文物保護的決策部署;拟訂全市曆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拟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文物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文物保護發展規劃及年度執行計劃;推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以及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行業标準并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市基層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文物保護工作。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市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内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提高旅遊資源開發利用效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助推城鎮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生産,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标準化、均等化;指導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和咨詢服務平台體系,推動旅遊服務便利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标準化建設;管理全市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導藝術教育體制改革;拟訂全市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産品等方面的國家标準和行業标準,會同有關部門拟訂全市旅遊業的地方性标準并組織實施。

(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政策,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拟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閑度假;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和公告;負責假日旅遊、特種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承擔運城市人民政府旅遊改革發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培育文化和旅遊新産業、新業态,組織構建旅遊産業體系;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

(九)拟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強化對全市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綜合監管,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旅遊案件聯合查辦、旅遊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引導全社會文明旅遊;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旅遊業安全,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管理公民出國(境)旅遊、邊境旅遊。

(十)負責制定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革命老區、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一)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産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産業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的内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四)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五)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态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六)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七)審核、認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推薦、申報省級、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級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遺産。

(十八)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和考古有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審批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的審核、申報、認定工作。

(十九)指導全市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有關審核、申報、審批事務和相關資質、資格的審核、申報、認定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二十)組織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博科技保護和信息化工作。

(二十一)負責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文物保護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文化和旅遊類、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類、文物保護類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前審查、日常管理和監督;指導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文物保護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二十二)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廣播電視市場、文物保護綜合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和旅遊市場、廣播電視市場、文物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二十三)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政策,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推動運城文化走出去。開展廣播電視國際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二十四)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廣播電視網絡視聽行業、文物保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職能轉變。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及各科室協調工作;

2、負責起草局機關文件、報告、計劃、總結等公文;

3、負責通知、組織局機關和全行業會議;

4、負責全市旅遊信息、新聞報道及答複人大、政協提案議案;

5、負責機關文件檔案的收發、整理、存檔、保密工作;

6、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計劃生育、婦女婦聯、工會工作;

7、負責上下聯絡、公務接洽、來信來訪工作;

8、負責機關内部管理、行政後勤、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市場開發科

1、拟定全市旅遊市場的開發戰略和年度計劃;

2、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

3、指導并組織全市旅遊市場促銷工作;

4、組織參加國際國内旅遊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等大型促銷活動;

5、負責媒體、旅行社踩線的聯絡與接待;

6、負責旅遊景區景點的圖片拍攝、資料收集等工作;

7、旅遊市場調研。

三、行業管理科

1、負責全市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景點、旅遊車隊、導遊人員的行業管理;

2、指導和管理全市旅遊基本建設立項和利用外資工作;

3、組織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旅遊景區景點的規劃開發、等級評定等;

4、負責星級飯店的等級評定和複核工作;

5、負責國際、國内旅行社的審核和年檢工作;

6、負責全市旅遊企業和導遊證的換發、年檢工作;

7、監督和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

8、負責中國公民自費出國(境)旅遊業務;指導優秀旅遊城市的創建工作。

四、教育法規科

1、組織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資格考試和等級考試;

3、負責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崗位、年審培訓證書的考核發放;

4、負責旅遊法律法規的培訓、貫徹及學習;

5、負責旅遊網站的管理、建設及維護。

五、财務室

1、負責局機關财務收支,辦理經費的收入和支出;

2、負責公用經費、專用資金的落實及合理運用;

3、負責固定資産的核實、報廢、轉出、帳目管理等手續;

4、編制年初預算、年終結算、會計報表和财務審計工作;

5、負責政府采購。

六、旅遊質監所

1、負責旅遊投訴受理及處理,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2、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

3、負責旅遊投訴複議和全市旅遊質量監督工作;

4、完成局領導或者省質監所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監察室

1、監督檢查旅遊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命令情況。

3、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4、制定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的各項制度;

5、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

6、受理群衆舉報和上級有關部門批轉的案件;

7、調查、處理、監察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

8、指導各縣市局紀檢監察工作。

八、執法大隊

1、負責監督檢查各旅遊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經營情況;

2、依法對違反旅遊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和行政強制;

3、組織實施或協助開展各類旅遊安全檢查和整治活動;

4、宣傳旅遊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

5、配合行管科對旅遊行業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管;

6、貫徹執行旅遊法律法規。

九、培訓中心

1、負責組織培訓各縣(市、區)旅遊企事業單位旅遊從業人員;

2、負責組織全市導遊資格考試培訓工作,全市導遊人員年檢培訓;

3、負責組織全市星級飯店職業經理、職業鑒定等的認證培訓;

4、做好各種競賽活動的組織、選拔和推薦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楊忠庭

黨組成員、調研員

孫年法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王志凱

黨組成員、副局長

令狐東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麗宏

黨組成員、調研員

楊連中

工作動态

2013年7月16日,副市長陳竹琴主持召開加快推進運城市文化旅遊産業發展座談會。

會上,市旅遊、文物、規劃、鹽湖生态保護與開發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結合各自領域工作,彙報了目前運城市文化旅遊産業發展基本情況和下一步打算,介紹了“關公文化建築群”申遺工作情況、南山生态智慧城項目建設情況等,并就加快推動文化旅遊産業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陳竹琴指出,運城曆史悠久、文化燦爛,發展文化旅遊産業具有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市委、市政府把文化旅遊産業發展确定為“五大戰略重點”之一,對于文化旅遊産業來說是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希望能與青旅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盡快實現合作,進行具體對接,共同打造運城的文化旅遊産業,實現互利共赢。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