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融資

進出口融資

融資方式
進出口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國内貿易以前多采取不規範的滞留應付款,在國内商業票據逐步發展之後,利用商業票據融資的方式得到了加大發展。在國際貿易中,規範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文名:進出口融資 外文名: 别名: 參與對象:銀行,進出口商 用途:增加現金流量,融資工具 滞留業務:進口押彙、透支額度、出口托收等 優點:國内商業銀行的融資品種日益豐富 發展業務:開證授信額度、打包放款等

社會影響

今年以來,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我國外貿出口的增長出現了一定的波動。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世界經濟複蘇的步伐艱難,全球市場需求持續低迷。同時,還有一個原因則是貿易融資出現短缺。在全球經濟增長乏力、疊加風險加大的背景下,一些跨國金融機構把資金撤回國内,影響了國際收支平衡,造成貿易融資短缺。

統計顯示,當前全球90%以上的貿易活動都離不開融資、擔保、保險或其它貿易金融服務的支撐。銀行的貿易融資服務不僅可以讓企業将應收賬款提前轉換為流動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企業還能借助銀行的信用提高自身在貿易中的信用等級,降低交易風險,促進交易的成功進行。因此,在外部需求大規模快速增加不太現實的背景下,要想提振外貿出口,促進穩增長目标的實現,大力發展外貿金融服務無疑是一種有效的路徑。

融資品種

随着我國對外貿易的迅猛發展,國内各商業銀行的融資品種日

益豐富。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一些業務品種,如開證授信額度、打包放款、提貨擔保等發展很快;另一些業務品種,如進口押彙、透支額度、出口托收項下押彙、貼現等,由于未得到進一步開發,處于停滞狀态。下面從拓展國際貿易結算業務和降低風險兩個角度介紹和剖析幾個未得到進一步開發或正處于停滞不前狀态的進出口融資品種。

進口押彙

進口押彙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後,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彙協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先行對外付款并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貨并在市場銷售後,将押彙本息歸還開證行。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是開證行給予開證申請人的将遠期信用證轉化為即期信用證+進口押彙這樣一種變通的資金融通方式。但由于一些銀行以進口押彙之名掩蓋墊款之實,故其業務發展受到一定限制。

其實,對于銀行而言,無論是與一般的流動資金貸款相比

,還是與遠期信用證相比,相當于專項貸款并使銀行押有貨物所有權的進口押彙,實際上安全得多,收益也更好。而對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押彙一方面使貸款期限比較靈活,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在人民币貸款利率與國外相應貼現利率基本持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人民币而不是外币押彙,以防範彙率風險。當然,從銀行的角度看,它還可以通過完善内部制度、收取一定保證金、嚴格審查進口商品并調查其市場前景等多種措施,以避開假押彙、真墊款和因進口商品不适銷對路造成不能及時歸還押彙本息的情況發生。

進口托收押彙

進口托收押彙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過托收行寄來的全套托收單據後,根據進口商提交的押彙申請、信托收據以及代收行與進口商簽訂的《進口托收押彙協議》,先行對外支付并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用銷售後的貨款歸還代收行押彙本息。

無論對于銀行或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托收押彙的優點和進口押彙相比,大體一緻。但銀行自身的風險卻遠遠超過進口押彙。因為進口押彙是建立在銀行負有第一性付款責任的信用證業務基礎上,如果單單相符、單證一緻,即使開證申請人不付款,開證行也必須履行對外付款的義務。這樣,如果剔除彙率風險和利息兩個因素,進口押彙并沒有給開證行帶來更大的風險。而進口托收則屬于商業信用,無論進口商是否付款,代收行都沒有責任。

但如果為進口商續做進口托收押彙,進口商無疑将原本給予出口商的商業信用轉給了代收行,從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風險。作為代收行,應當根據進口商的資信情況、業務情況、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其核定一個押彙額度,供其周轉使用,做到拓展業務和防範風險的有機結合。

限額内透支

所謂限額内透支,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和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客戶在其銀行往來帳戶上核定一個透支額度,允許客戶根據資金需求在限額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經

營中的銷售收入自動沖減透支餘額。國内銀行的存貸合一即屬透支融資方式。

限額内透支如客戶根據貿易合同,在收到貨物後需要向國外彙一筆錢,在帳戶裡無款或款項不足的情況下,它也不必提前兩周或一周向銀行申請貸款,而隻需在辦理好相關批彙手續後,在彙款當日提交支票購彙彙出即可。但目前國内銀行較少采用這種融資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它現實地降低了銀行的赢利水平。從長遠觀點看,随着我國服務業競争的不斷加劇,銀行利潤率的降低是必然趨勢。

進口代付

所謂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本息。

假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彙票為遠期,但開證/付款行将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

與進口押彙相比,上述兩種融資方式對進口商而言,其意義和進口押彙是一樣的,運作程序也相似,都是在開證前由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相關協議,到單後,開證申請人憑《信托收據》換取單據憑以提貨,到約定時間歸還本息。不同則有以下幾點:資金來源不同;信用證種類、利率不同。

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對開證行的風險在開證申請人的資信狀況、開證抵(質)押擔保狀況及對進口貨物的監控水平三個方面。如果是綜合授信項下,且出口商為世界上比較有名的公司、進口商品屬于比較适銷的商品,那麼開證行的風險是很小的,收益是豐厚的。

出口托收

出口托收押彙是指采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委托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後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出口保理押彙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後,發貨并将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出口信用項下貼現屬于銀行信用,隻要承兌彙票的銀行實力雄厚、資信良好,便基本無風險。問題是對中小銀行或經濟不穩定地區及與我國交往較少地區的銀行承兌的彙票如何辦理?根據實踐經驗,可采用三種方式操作:一是對資信良好有較強實力的出口商,可在綜合授信框架内辦理,适當控制規模。

二是争取出口商辦理出口信用險,在出口信用險項下辦理出口貼現。三是可聯系國外大銀行無追索權地買斷遠期彙票,雖然這樣貼現率在LIBOR+0.5-3%,可能會高一點,但出口地銀行會得到一定收益,出口商也會及時融通資金,因此是可行的。出口托收項下貼現與出口托收項下押彙一樣,同屬商業信用,風險遠比出口信用證項下風險要大。在業務操作中要做到的事項與出口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押彙要注意的五方面内容前四項是一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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