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家屬随軍政策

軍人家屬随軍政策

政治政策
國務院、中央軍委2011年3月批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于調整軍人家屬随軍政策的意見》。駐全國一般地區部隊幹部的家屬随軍條件由副營職或服役滿15年統一調整為正連職等5項新的軍人家屬随軍條件,與以往相比明顯放寬。據悉,調整後,全軍将有近10萬名官兵受益。
    中文名:軍人家屬随軍政策 外文名: 發布單位: 建立時間:1963年 完善和規範:1991年 政策機構:國務院、中央軍委 政策人群:軍人及其家屬 調整:2011年3月 受益人數:近10萬名官兵

簡介

《軍人家屬随軍政策》建立于1963年,1991年作了進一步完善和規範。該政策是國務院、中央軍委根據軍事職業特點,給予軍人的一項特殊政策,對穩定部隊、增強軍事職業吸引力和促進部隊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調整

國務院、中央軍委2011年3月批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于調整軍人家屬随軍政策的意見》。新的軍人家屬随軍條件與以往相比明顯放寬:n一是将駐全國一般地區部隊幹部的家屬随軍條件由副營職或服役滿15年統一調整為正連職;n二是取消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幹部的家屬随軍條件;n三是取消在特殊崗位工作幹部的家屬随軍條件;n四是将駐京城區部隊幹部的家屬随軍條件由正營職或服役滿15年的副營職統一調整為副營職;n五是将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士官的家屬随軍條件由三級軍士長以上士官調整為四級軍士長以上士官。n為保持軍地政策的一緻性,按不同地區設置随軍條件,向艱苦邊遠地區、島嶼部隊和特殊崗位傾斜。西藏自治區與艱苦地區同等對待 。n

内容n

符合随軍條件的軍人家屬,按照個人意願選擇随軍或不随軍,軍委總部分别制定了相應的待遇保障政策。選擇随軍的家屬,經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後,在部隊駐地統一按城鎮戶口辦理落戶;随軍配偶由部隊商當地政府部門納入安置計劃,自主擇業的,享受減免營業稅等優惠政策;随遷子女可在駐地地方或軍隊園校入托入學;無工作無收入随軍家屬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補貼,并由部隊統一辦理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地區如何界定n1.艱苦邊遠地區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地區範圍執行。n2.考慮西藏自治區的艱苦性和特殊性,這次調整明确西藏自治區與艱苦地區同等對待。n3.島嶼部隊的界定,按照總後勤部2009年《關于調整完善高山海島津貼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的島嶼範圍執行。n4.特殊崗位的界定,保持了與原政策的一緻性,包括空勤幹部,在艦、艇、船上服役的幹部,在導彈、衛星試驗基地從事試驗或在戰略導彈部隊從事裝備檢驗工作的幹部。軍人家屬享受的待遇n為無工作無收入随軍家屬統一辦理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家屬随軍的幹部和士官按職級保障公寓住房,連隊幹部和士官配偶随軍的,休息日和節假日可按規定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n根據7月四總部頒發的《關于進一步規範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幹規定》指出:配偶未随軍又确在駐地長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離隊住宿條件的其他士官一樣,在休息日、節假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n具體的保障政策n按照個人意願選擇随軍或不随軍,軍委總部分别制定相應的待遇保障政策。n1.選擇随軍的家屬,經批準在部隊駐地統一按城鎮戶口辦理落戶;n2.随軍配偶由部隊商當地政府部門納入安置計劃,自主擇業享受減免營業稅等優惠政策;n3.随遷子女可在軍地園校入托入學;n4.無工作無收入随軍家屬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補助,(部隊統一辦理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n5.家屬随軍的幹部和士官按職級保障公寓住房;n6.連隊幹部和士官配偶随軍的,休息日和節假日可按規定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n7.家屬符合随軍條件而選擇不随軍的幹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補助。n符合随軍條件的無工作軍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論是否随軍,均享受相關優惠醫療待遇。n家屬保險繳納條件n符合享受條件的情況有6種:n1、未就業且無收入的;n2、勞動關系挂靠在企事業單位,實際未就業的且無收入的;n3、從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性、季節性等工作,且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n4、就業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按規定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n5、未就業且無收入,因軍人調動暫時沒有随調的;n6、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其他情形。n由軍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請,并提供完整證明材料後,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享受随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待遇。n待業家屬待遇标準n随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補貼、養老保險補貼和醫療保險補貼三個部分。具體是:n1、基本生活補貼按照部隊駐地艱苦邊遠程度不同劃分,艱苦邊遠程度越高标準越高。n2、養老保險由個人按規定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費,由軍人所在單位财務部門代扣代繳,全部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關系轉至地方時,國家按照1998年1月1日以後個人各年度實際繳費基數12%的總和計算給予補助,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并轉移至地方社保經辦機構。n3、醫療保險按照本人領取基本生活補貼的1%标準按月繳費,國家按照同等數額予以補助,全部記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随軍家屬就業問題n從實際情況看,随軍家屬依靠政府指令性安置越來越困難,就業主要方式是自主擇業、自主創業。放寬随軍條件後,她們随軍時年齡小了,就業競争力提高了,有利于促進就業。新的随軍政策出台後,需要重點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暢通社會就業渠道,提高就業安置率。借助地方政府實施“就業再就業工程”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随軍家屬自主擇業、主動創業。二是充分借助營區消費市場,吸納更多的随軍家屬就業。一些部隊通過開辦營區服務網點,有效解決了部隊部分随軍家屬的就業問題。這是個見效快、簡便易行的好辦法,總部将繼續指導部隊尤其是缺乏社會就業依托的部隊做好這項工作。n子女就學問題n政策調整後增加的随軍子女都處在幼兒教育階段,軍隊現有幼兒園能夠滿足新增子女入園需求。考慮新增随軍子女大多數在作戰部隊幼兒園,總部即将下發的《軍隊幼兒園和子女學校“十二五”工作規劃》,對作戰部隊幼兒園和子女學校建設作出規劃和部署,為軍人子女教育提供良好保障。n随軍家屬住房保障n随軍政策調整後,全軍新增住房需求共9萬多套(2011年),拟采取全部新建公寓房保障的辦法予以解決,總部已研究拟制了具體計劃。n随軍家屬醫療問題n新增符合随軍條件的軍人家屬,比照現行軍人家屬醫療保障政策給予保障。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指導軍隊各級做好新增随軍家屬醫療保障與現行政策的銜接配套工作,實力審核、醫療卡辦理、體系劃分、經費核撥等按現行政策規定辦理。

意義

軍人在從事軍事勞動、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他們的家屬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獻和犧牲。由于軍人職業的要求,軍人不能守小家而不顧大家,一個家庭的擔子幾乎全部落在其家屬的肩上,上要贍養老人,下要撫養小孩,倆人的擔子一人挑,解除了軍人的後顧之憂,為軍人安心部隊工作,積極為部隊做貢獻,立下了漢馬功勞。可以說軍人家屬在國防建設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軍人家屬在二線保障:他們比其他社會成員為國防建設付出了更多的勞動,她們是國防建設的二線“軍人”,因此,她們理應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并應給予一定的優撫和照顧。

這次調整是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根據軍事職業特點和國家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發展形勢,本着“統籌設計、突出重點、适度優待、傾斜基層”的原則作出的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向一線傾斜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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