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十七世紀被歐洲人發現以前,路易斯安那州主要是美洲土著民居住。史載第一批前來該州的歐洲人是在1528年開始,西班牙人赫南多·迪·索多(Hernando de Soto)乃第一個發現路易斯安那州北方河谷的人。其時西班牙人在密西西比河河口駐紮。
史載第一批前來該州的歐洲人是在1528年開始,西班牙人赫南多·迪·索多(Hernando de Soto)乃第一個發現路易斯安那州北方河谷的人。其時西班牙人在密西西比河河口駐紮。
殖民
1682年,法國人熱内-羅貝·卡瓦利爾(Rene-Robert Cavalier, Sieur de La Salle)宣布路易斯安那州是法國的屬地。1762年西班牙從法國手中得到路易斯安那殖民地。但此後該州已是法國殖民地,有大量法國移民居住。至美國于1789年立國後,1803年美國向法國購得路易斯安那州,成為美國的一部分。
購地案
路易斯安那購地案(英文:Louisiana Purchase),美國于1803年以大約每英畝三美分向法國購買超過529,911,680英畝(2,144,476平方公裡)土地的交易案,該交易的總價為1500萬美元或相當于8000萬法郎(如以國内生産總值相對比例計算,此數在2004年相當4178億美元)。購地所涉土地面積是今日美國國土的22.3%,與當時美國原有國土面積大緻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