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減值損失

資産減值損失

會計術語
資産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産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産減值範圍主要是固定資産、無形資産以及除特别規定外的其他資産減值的處理。[1]《資産減值》準則改變了固定資産、無形資産等的減值準備計提後可以轉回的做法,資産減值損失一經确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消除了一些企業通過計提秘密準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資産減值損失在會計核算中屬于損益類科目。
    中文名:資産減值損失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asset impairment loss;Assets Devaluation 會計科目:損益類 所屬學科:會計學 适用:資産計算

準則

它主要涉及企業非流動資産,具體包括:

1.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n

2.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産n

3.固定資産n

4.生産性生物資産n

5.無形資産n

6.商譽n

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n

考慮到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商譽等資産發生減值後,一方面價值回升的可能性較小,通常是永久性減值;另一方面為了避免确認資産重估增值和操縱利潤,資産減值損失一經确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消除了一些企業通過計提秘密準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

主要内容

資産減值損失包括壞(呆)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減值、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投資性房地産減值準備、固定資産減值準備、在建工程(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生産性生物資産減值準備、無形資産減值準備、商譽減值準備、貸款損失準備、礦區權益減值等。

損失确定

1、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産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将資産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确認為資産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産減值準備。

2、資産減值損失确認後,減值資産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産在剩餘使用壽命内,系統地分攤調整後的資産賬面價值(扣除預計淨殘值)。

3、資産減值損失一經确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但對已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産确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産價值已恢複,原确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記入當期損益。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資産減值等準則計提各項資産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資産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根據資産減值等準則确定資産發生的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産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生産性生物資産——減值準備”、“無形資産減值準備”、“商譽——減值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抵債資産——跌價準備”、“損餘物資——跌價準備”等科目。

四、企業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貸款損失準備等後,相關資産的價值又得恢複,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内,按恢複增加的金額,借記“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抵債資産——跌價準備”、“損餘物資——跌價準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結算方法

1、固定資産,在建工程的增值稅不能抵扣,2009年以後可以抵扣了,要直接計入成本。

2、因為不能抵扣,所以要轉出

3、資産減值損失,如果資産不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者帶來的經濟利益低于其帳面價值,那麼該項資産就不能确認,或者不能再以原帳面價值予已确認,否則不符合資産的定義,也無法反映資産的實際價值,其結果會導緻企業資産虛增和利潤虛增。因此企業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帳面價值時,表明資産發生減值,企業應當确認資産減值損失,并把資産的帳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

資産可收回金額的估計應當根據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産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之間較高者确定

會計處理

發生時,借方,資産減值損失,貸方固定資産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産減值準備,商譽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生物性資産減值準備等等。

期末,餘額轉本年利潤

資産減值損失一經确認,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需要等到處置時才能轉出。

現在固定資産可以抵扣進項稅

核算

企業發生的資産減值損失,應設置“資産減值損失”科目核算,并在“資産減值損失”科目中按資産減值損失的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将“資産減值損失”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應無餘額。

計算

資産減值損失=資産賬面價值-資産可收回金額

資産賬面價值=資産賬面餘額-已提壞賬準備。

A公司應提減值準備=賬面餘額-已提壞賬準備-可收回金額=500-50-420=30

B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200-40=160,可收回金額為185.沒有減值,不用計提減值準備。

C公司應提減值準備=賬面餘額-已提壞賬準備-可收回金額=150-10-80=60

D公司應提減值準備=賬面餘額-已提壞賬準備-可收回金額=100-0-84=16

會計分錄:

借:資産減值損失-計提A公司壞賬準備30

資産減值損失-計提C公司壞賬準備60

資産減值損失-計提D公司壞賬準備16

貸:壞賬準備106

設計資産

商譽的計算問題

遇到的一般都是非同一控制下形成的控股合并,商譽即是實際付出的合并成本大于應該享有的被投資的單位的可辨認淨資産的公允價值的份額的部分。如果是全資子公司的,商譽就是全部是母公司應該在合并報表中确認的;如果不是全資子公司的,那麼合并報表中的商譽是不包括少數股東權益享有的商譽。

商譽減值測試的實質

之前已經進行了講解,商譽是資産負債表必須要進行減值測試的資産,相比于其他的資産來說,商譽比較特殊。因為除了商譽和攤銷年限不确定的無形資産以外的幾個資産都是出現了減值迹象以後才進行減值測試,商譽則是必須在每個資産負債表日都要進行減值測試。

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其實就是集團公司對于旗下的子公司的淨資産進行減值測試,所以這裡的資産組其實就是整個子公司。對于商譽來說由于不能分攤到具體那個資産組,那麼處理是類似于不能合理分攤的總部資産。處理不同的是商譽的和整個子公司作為整體以後,如果發生減值的,減值首先要遞減商譽,如果是非全資子公司的,減值應該遞減全部的商譽(包含少數股東權益部分的商譽),然後如果一項資産存在可收回金額的,那麼減值的分攤額度是有限制的,分攤減值後的賬面價值不能夠低于該項資産的可收回金額,那麼這個減值的額度就是該項資産的分攤減值的限額。

關于商譽減值減值的處理方法

(1)首先要對于不含有商譽的資産組進行減值測試。如果資産組發生價值了,那麼商譽是肯定發生減值了,那麼把商譽整體确認減值,把計算出來的減值确認為資産組的減值。如果不包含商譽的資産組沒有發生減值的,為了進一步判斷商譽是否發生了減值,那麼需要進入第二步。

(2)對包含商譽的資産組進行減值測試。如果發生減值的應該先抵減商譽的價值;如果抵減完畢之後有差額的,應該确認為資産組的減值。其中對于商譽減值的部分應該按照股權比例确定集團公司應該反映的商譽減值準備;同時對于資産組來說,确認的減值仍然需要按照股權比例計算應該分擔的減值,确認為當期的減值損失。

4、商譽的減值測試方法程序是固定的,第一步說白了就是一個試探性的步驟。如果檢測發現資産組發生減值的,那麼證明商譽已經全部減值,資産組确認的減值可以認為是不包含商譽的資産組應該确認的減值,那麼這個時候商譽的減值測試到此為止,不必要進入到第二步了;如果第一步測試表明資産組沒有發生減值的,那麼為了進一步确認商譽是否發生了減值就需要進入到第二步的處理。

所以商譽減值的處理程序基本上都是有用的,第一步無法解決的進入到第二步。這種計算方法基本上類似于計算機額程序設計,第一個步驟能夠完成的工作不會轉入第二個步驟;第一個步驟不能完成的工作自動轉入第二個步驟,這樣的處理方式應該說是比較先進的。

涉及的資産

資産減值中涉及到的都是減值無法轉回的長期性資産,這些資産都會涉及到一個可收回金額的問題:公允價值扣除處置費用和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者中的高者。這個處理基本上可以結合一下固定資産和無形資産的相關處理,這是個串聯的線索;另外的線索就是固定資産和無形資産兩者處理有很多值得比較記憶的情況:比如折舊和攤銷的起止時間問題,計提減值以後折舊和攤銷的計提原則問題,後續費用是否資本化也需要注意:固定資産存在後續費用資本化的處理,無形資産是不存在的。

另外特别注意的是固定資産有很多折舊方法,無形資産似乎隻有一種,其實認識是不對的,無形資産如果能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應該按照現金流量的特點來選擇攤銷方法,直線法攤銷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當然應試來說,掌握直線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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