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師

護師

初級技術職稱
護師是護理人員的初級技術職稱,相當于醫師或技師,可以是大中專學曆的護士工作五/三年後通過考試獲得,也可以是護理本科生在畢業後工作滿一年後通過考試獲得。[1]護士和護師的區别也就是助理醫師和醫師的區别。
    中文名:護師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職業要求:護理專業中專以上學曆,取得資格 護士節:5月12日 詞義:護理人員的初級技術職稱 學科:醫學科,護理科

職責介紹

護師的工作職責與護士沒有明顯的差異,但是在一個護理組中可能分工不同。即具有一般的護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獨立完成護理任務。

1、在病房護士長領導下和本科主管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2、參加病房的護理臨床實踐,指導護士正确執行醫囑及各項護理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參與病房危重、疑難病人的護理工作及難度較大護理技術操作,帶領護士完成新業務、新技術的臨床實踐。

4、協助護士長拟定護理計劃,參與病房管理工作。

5、參加科主任護師、主管護師組織的護理查房、會診和病曆讨論。主持本病房的護理查房。

6、協助護士長負責本病房護士和進修護士的業務培訓,主持編寫教材并擔任講課。對護士進行基礎考核。

7、協助護士長指定本病房的科研、技術革新計劃,提出科研課題,并組織實施。

8、對病房出現的護理差錯、事故進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護師技術資格考試習題集

一、參加藥(護、技)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護理(助産)專業專科學曆。

二、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曆,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曆,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曆或碩士學位。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曆,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曆,從事護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曆,從事護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護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内。

(四)僞造學曆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考試時間

初級護師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

考試科目

初級護師考試設置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護理學專業(初級護師)考試科目與内容:

基礎知識的考試内容是:臨床常見病、多發病的病因及發病機制。

專業知識的考試内容是:臨床常見病、多發病的臨床表現、護理問題、護理措施。

相關專業知識的考試内容是:臨床常見病、多發病輔助檢查、治療要點。

專業實踐能力的考試内容是:護理學基礎的有關理論與操作技術。

考試标準

護師考試成績各科目均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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