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商品房認購書指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一份合同,而且獨立于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并不是購房過程中的必須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認購書視為要約合同。雖然認購書所約定的購買行為有效,但是買賣雙方仍需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因此,最終的購房法律文本隻有購房合同。即便購房者不簽認購書,開發商也無權要求購房者簽訂。
問題
在正式房地産買賣合同簽訂之前,買方一般先與發展商簽訂購房臨時認購書。《認購書》雖然是臨時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在簽訂正式的房地産買賣、租賃等合同前,又訂立《意向書》、《預訂書》等的,如确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權利義務内容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該《意向書》、《預訂書》等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可見,臨時認購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随便簽訂,否則将會嚴重影響你的利益。
最新資訊
接群衆投訴反映,靜安福新名苑、浦東海富城市花園、嘉定雲上名邸、南山虹橋領峯四個樓盤存在違反認購規則等行為,其中,福新名苑已認購公示。上海相關房管部門正在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整改期間,暫停福新名苑樓盤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