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私有化

國有企業私有化

企業由國有變為私有
國有企業私有化涉及到巨額資金流動,銀行要對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收入的資金流動過程進行全程監控。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專門機構的人員隻能夠從現有的政府機關,企業,高校和相關的服務部門,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企業咨詢公司等單位臨時抽調和招聘組成。國有企業私有化是一項運動,需要有法律程序,有計劃有組織的進行,接受公衆的監督。
    中文名:國有企業私有化 外文名:Privatization of state enterprises 别名: 衡量标準:“國有企業”的産權關系

什麼是國有企業私有化

國有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産歸國家所有,并按《中化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是在社會化大生産條件下,為彌補市場失靈,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諸方面具有特性的現代契約組織。它的内涵是資産屬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終極所有權的企業。

國有企業不僅承擔着中國經濟穩定器、助推器的作用,而且負有保障國計民生,與國外巨頭在國際市場上一較高低的責任。在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中,國有企業改革的難度是很大的,而它之所以難,就是難在總是會不斷的受到私有化思潮的影響和幹擾。

國有企業私有化,是指引入競争,打破壟斷國企壟斷,給民營公司、外資公司或個人等非國家控股的企業或個人一個競争的機會,使得市場能夠達到充分競争。衡量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個标準,是看這家“國有企業”的産權關系,如果國有股份和其他股份比較起來,不在這家改制後的企業占有主導地位,甚至完全沒有國有股份,這家“國有企業”就可以被稱之為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家企業。

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形式

第一,國有企業上市,通過證券市場出售一部分國有資産給個人。這一做法雖然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就開始了,但到九十年代才形成高潮。盡管在上市過程中,一部分企業同時增發股票以融資,但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把原有的一部分國有資産以股票形式出售給私人,實現部分的私有化。國有企業在證券市場上上市并且分階段出售國有股份,是國際上對國有企業實行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國自然也不例外。

第二,國有股減持給個人。它和第一種形式相聯系,是分階段私有化的通行做法。中國政府雖然在前兩年宣布暫停國有股減持,但實際上各上市公司減持國有股的現象始終沒有停止過。

第三,mbo,管理者購買自己管理的企業。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個重要方式是直接出售給特定的購買者。中國出售的大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沒有用mbo的名稱,但政府強調企業出售時,管理者要得大頭,尤其是原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要持大股,所以,中國出售國有企業的主要方式雖然是向企業管理者和職工出售,但由于企業管理者占大部分股份,所以它是一種變形的管理者自購企業mbo。

第四,出售給他人。這也是中國出售企業的一個方式。但它的重要性比較小。一般情形下,政府為了宣傳,或者企業确實無人肯買,才會采用這種方式。

對中國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建議

第一、學術界和政策制定部門必須明确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原則是為市場經濟建設基礎。而制度建設本身是需要支付成本的。用股市圈錢這樣的改革方法雖然表面上或者暫時支付的成本比較小,或者不明顯。但是,最終這些成本将露出水面,被公衆所感覺到。因此,所有的制度建設方面的機會主義行為最終是要受到懲罰的。

政府本身不能夠有自私的謀利行為,将賣不出去的東西想盡辦法推銷出去,使自己損失最小。本人感到特别可悲的是,中國的經濟學界和政策制定部門經常被那些在制度建設方面的短期行為的理論所左右,而失去對經濟學最基本原則的堅持。

第二、要正确看待國有企業經理人在國有企業私有化中的地位。我們必須承認,企業家是社會的重要資源,經濟政策要保護企業家經營企業的積極性。但是,這種保護應該是給企業家以合法的公開的渠道增加個人資産,而不是通過資産流失,比如送股的方法使企業家擁有股權。

經營效益好的企業家可以得到比較高的報酬和獎勵。這些報酬和獎勵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鼓勵企業家将他們的收入用于企業投資,對于投資的收入,比如購買本企業股票的收入可以減免個人所得稅。采取送股或者其它資産流失的手段來增加企業家的股份,不是保護了企業家,而是有害的。因為這樣使企業家有不安全感,容易導緻短期行為。

第三、要建立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專門機構。私有化是一場運動,必須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現有的國資局隻能夠負責國有企業的日常管理,不能夠領導私有化運動。因為他們長期以來在這個系統工作,有大量的人事關系,不便于公平操作。國有企業私有化的專門機構的人員隻能夠從現有的政府機關,企業,高校和相關的服務部門,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企業咨詢公司等單位臨時抽調和招聘組成。隻有這樣一個類似于德國信托局的獨立組織,才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克服資産評估不公,拍賣程序不公的問題。

由于中國的國有企業的特點是分為中央所有和地方所有。因此,可以成立中央和省兩個層次的國有企業私有化機構。省的國有企業私有化機構除了負責省級國有企業的私有化任務以外,也負責省以下地方政府所有的企業的私有化工作。

第四、發揮金融監控的作用。國有企業私有化涉及到巨額資金流動,銀行要對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收入的資金流動過程進行全程監控。中國目前的最主要問題是仍然允許巨額的現金交易。這在發達國家都是不允許的。現金交易為國有資産流失提供了逃脫銀行監控的方便之門。如果中國還不可能實行全面的現金交易限制,至少可以規定國有企業私有化不可以使用現金交易,必須采用銀行轉帳的方式。有必要規定專門的銀行作為國有企業私有化的銀行,以便于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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