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監理工程師

設備監理工程師

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設備監理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後,根據設備監理合同獨立執行設備工程監理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2005年我國首次展開了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的考試工作。
    中文名:設備監理工程師 外文名: 别名: 時間:2005年 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國家:工業發達國家

職業定位

注冊設備監理師是指從事設備監理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主體是設備監理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大部分人員是在科研、設計、生産制造單位中從事過設備設計、制造、檢驗的有豐富理論和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設備監理是一個新興行業,由于承擔着重大的技術和經濟責任,因此對注冊設備監理師條件要求較高,其考試試題難度較大,以此保證設備監理人員的質量。n

注冊設備監理師作為設備監理活動的主體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世界各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在設備工程項目中普遍推行設備監理制度,設備監理成為發達國家通行的慣例和設備工程建設程序的一部分。注冊設備監理師是監理活動的組織者和執行者。随着國内投資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許多大型工業項目引入了設備監理制,三峽工程更是把設備監理制作為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并且在确保三峽水電設備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監理工程師也應具備良好的素質,對監理工程師要有較高學曆的要求,是保障監理工程師隊伍素質的重要基礎,也是向國際水平靠近所必需的

考試依據

考試依據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40号)。

适用範圍

适用于在建設項目中對重要設備形成過程中的質量、進度等環節工作進行控制、見證、檢驗和審核的設備監理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

資格考試

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是由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四個科目:《設備工作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合同管理》、《質量、投資、進度控制》、《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4個科目。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兩年内累積通過所有四個科目的考試,部分人員免試兩科,實行一年通過。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n

(一)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曆,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n

(二)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專學曆,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n

(三)取得工程技術專業本科學曆,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n

(四)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n

(五)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上述規定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考試并申請注冊。

免試條件

凡符合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隻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n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

報名辦法

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後按規定程序核發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關證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n

中央管理的企業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考試設置《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工程監理合同管理》、《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4個科目,分4個半天進行,前三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最後一科考試時間為4小時。n

其中《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合同管理》和《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科目為客觀題試卷,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試卷,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考試時間

2010年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時間安排n9月4日上午8:30-11:30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5:00設備監理合同管理n9月5日上午8:30-11:30質量、投資、進度控制n下午2:00-6:00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成績管理

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内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組織實施

考試在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領導下進行,成立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并由兩部門成立辦公室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質檢總局,負責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考試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n

各地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部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确定。n

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國家質檢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合格标準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标準

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140

84

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

120

72

設備監理工程師考試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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