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國旗

緬甸國旗

緬甸聯邦共和國的旗幟
緬甸國旗是東南亞國家緬甸聯邦共和國所使用的旗幟。緬甸政府在2010年根據2008年通過的《緬甸聯邦共和國憲法》有關國家标志的規定,修改國旗圖案。并于2010年10月21日正式啟用新國旗,國旗樣式為黃綠紅三色加一顆白色五角星。黃色象征團結,綠色象征和平、安甯以及代表青蔥翠綠的國家,紅色象征勇敢和決心。白色五角星代表聯邦永久長存。比例有2:3、5:9、6:11三種。此三色旗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在日本支持下建國的緬甸國國旗相同,唯一的差異在于緬甸國國旗的中心不是白星,而是象征貢榜王朝的綠孔雀。
  • 中文名:緬甸國旗
  • 外文名:
  • 别名:
  • 定義:緬甸聯邦共和國所使用的旗幟
  • 修改時間:2010年
  • 相關法律:《緬甸聯邦共和國憲法》

新國旗

說明

2010年10月21日,根據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21日頒布的法令,緬甸正式啟用《緬甸聯邦共和國憲法》确定的新國旗、新國徽,國歌保持不變。緬甸的新國旗為黃綠紅三色,中有白色五角星。

含義解說

綠色代表和平、安甯、草木茂盛、青蔥翠綠的環境,黃色描繪出團結,紅色象征勇敢與決心。

白星反映出堅強聯邦永恒不墜的意義。

制定過程

2006年11月10日的一次憲法會議上提出新國旗方案,新國旗由等寬的綠、黃、紅三色橫條帶和左上角一顆白星組成。2007年9月又提出另一個方案,該方案中白星放在旗面中央并被放大,色條排列也變為黃、綠、紅。

2007年9月提議的新國旗包含在2008年緬甸憲法中,并在2008年緬甸憲法公投中獲得承認。政府官員被要求在當地時間2010年10月21日下午3點前降下舊國旗,還傳出要求保證焚毀所有舊國旗的命令。直到國旗更換後不久,國家媒體才宣布采用新國旗。

性質

陸上:民用旗、政府旗、軍旗

海上:民用旗、政府旗

首次亮相

廣州第16屆亞運會開幕式上,緬甸新國旗進行首次國際亮相,CCTV主持人白岩松對此進行特别解說。

象征意義

綠色代表和平、安甯、草木茂盛、青蔥翠綠的環境,黃色描繪出團結,紅色象征勇敢與決心。

舊國旗

概述

其舊國旗為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9:5。旗面為紅色,左上角有一深藍色的小長方形,裡面繪有白色的圖案——14顆五角星環繞着一個14齒的齒輪,齒輪中空,内有一株谷穗。紅色象征人民的英勇和果敢;白色象征人民純潔的天性和美德;藍色象征和平與統一;稻穗 象征農業國;十四個齒的齒輪象征新興的工業;十四顆小星則象征聯邦的十四個省、邦的統一和團結。齒輪和稻穗同國旗含義一樣。五角星象征獨立;齒輪正中的地圖表明國家疆域;兩側的雲紋狀裝飾帶象征幸福極樂的天國;兩側各一頭佛教吉祥物聖獅象征保衛國家的堅強力量;底部飾帶上是緬文國名。國旗很類似于中華民國的國旗,可能和二戰時期國軍在緬作戰有關系。(齒輪、稻穗和五角星有明顯的共産主義國家色彩,緬甸此舉意在向北京示好和表明立場)(另一說:英國殖民地區域通用的船旗均為“紅底,左上角的小方框裡為地區象征。”的格式。緬甸長期為英國殖民地,旗幟設計可能受到了這一影響。而與民國旗幟并無關系。) 附注:此旗為緬甸1948年建國以來的第二版本,于1974年更改憲法時通過。

最早國旗

緬甸出現真正意義上的國旗,是在貢榜王朝(1700年-1885年)時期,當時的王朝使用一面繪有孔雀的旗幟。

英屬緬甸時期(1824年-1943年),緬甸是英屬印度的其中一個邦,1939年以前使用大英帝國國旗。脫離英屬印度後,采用了英國殖民地通行樣式的旗幟。

日本于1942年入侵緬甸之後,扶植了一個傀儡政權“緬甸國”,于同年8月1日宣告成立。由巴莫出任總統一職;昂山出任國防部長一職。其國旗旗地為黃綠紅三色橫條,中間的圖案是英國殖民時期緬甸的象征——綠孔雀。這面旗幟與2010年以後緬甸使用的國旗有相似之處。

1948年緬甸脫離英國六十多年的的殖民統治,緬甸聯邦誕生。采用了新國旗,一直到1974年奈溫頒布新憲法,此旗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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