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迹鑒定

筆迹鑒定

鑒别書寫人的專門技術
筆迹鑒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征、在書寫的字迹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鑒别書寫人的專門技術。主要任務是通過筆迹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迹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迹,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迹是否為某嫌疑人的筆迹。筆迹鑒定不僅能檢驗正常筆迹,還可以檢驗書寫條件(包括書寫姿勢、書寫工具、襯墊物等)變化筆迹、故意僞裝筆迹(包括左手筆迹、尺劃筆迹)、摹仿筆迹和繪畫筆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筆書寫時,也可以用筆痕特征充實認定書寫人的根據。[1]
    書名: 别名: 作者: 類别: 原作品: 譯者: 出版社: 頁數: 定價: 開本: 裝幀: ISBN: 中文名:筆迹鑒定 綜合鑒定:分别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 含義:鑒别書寫人的專門技術 分别檢驗:發現檢材筆迹與樣本筆迹各自特征 真實程度:變化或僞裝的原因與程度 檢材特征:對檢材字迹逐字逐畫進行對照觀察

綜合鑒定

筆迹鑒定是同一認定鑒定,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分别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但不同方法。

比較檢驗

簡述

比較檢驗的主要任務是确定檢材筆迹和樣本筆迹兩者之間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為綜合評斷提供依據。比較檢驗的内容有四個方面:

檢驗内容

比較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征、文字布局特征、書面語言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單字或筆畫單個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各組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各類特征的相同與不同;

對于字迹多的檢材,比較檢驗時要對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進行精确地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的量與質方面的異同。比較筆迹特征異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觀察比較為主,并借助于攝影儀、比較顯微鏡、幻燈片進行形态比較。

綜合評斷

綜合評斷是對檢材筆迹與樣本筆迹的相同特征與不同特征的價值進行科學分析,确定兩者符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及其性質,并進而做出靜定結論。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究差一點開始。鑒定任何筆迹,都會出現一定的特征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點,是要确定差異點的性質。其性質有本質差異和非本質差異兩方面。非本質差異說明檢材筆迹與樣本筆迹不同特征數量與質量所占的比例較小,本質差異表明兩者不同特征的數量、質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說明兩者為不同人書寫習慣體系的反映。

筆迹鑒定既要重視對差異點的評斷,也要重視對符合點的評斷,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異點屬于非本質的性質以後,就貿然做出肯定同一結論是不科學的。符合點也有本質的符合和非本質的符合之分,如果檢材筆迹與樣本筆迹相同特征的數量、質量占絕對優勢,即構成本質符合性質;如果兩者相同特征在數量、質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屬于非本質性的符合。經過差異點和符合點的評斷,如果檢材筆迹與樣品筆迹之間,出現了本質符合和非本質差異,或者本質差異與非本質符合的的結果,既可做出檢材筆迹與樣品筆迹是同一人書寫或不是同一人書寫的确切結論。

曆史研究

中國古代研究

中國古代有關于漢字筆迹特征的論述,但是沒有系統的分類

中國古代對于書法是極為重視的,書法作品和書法論着是相當多的。一些筆迹特征與心理特征的分析論述也多見于關于書法的着作之中。如唐代的孫過廷在《書譜》中說:“質直者則徑庭不遒;剛很者不倔強無間;矜斂者弊于拘束;脫易者失于規矩;溫柔者傷于軟緩;躁勇者過于剽迫;孤疑者溺于滞澀;遲重者終于蹇鈍;輕瑣者染于俗吏”。論述了不同心理特征反映了不同的筆迹特征。明代的項穆在《書法雅言》中說,人的性格有剛毅和溫柔之異,手有聰與鈍之别,故其筆迹必然不同。性格謹守的人,字多比較拘謹、内斂;性情放縱的人,字多情懦而不開張;性情直爽的人,字多比較挺拔而沒有過多的遒美。宋代的邵康節在《梅花易數》這部書中,有着相當多的關于筆迹特征的論述。可以說是中國古代關于筆迹的論述内容最豐富的一本書。書中說道;“一生孤獨,見于字畫之欹斜;半世貧窮,乃筆端之愚濁”。又如“畫似棱棱之枯木,孤苦伶仃”等等。當然,邵康節是從周易八卦的角度去研究和分析筆迹特征的,這種研究的科學定位人們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角度如何,它畢竟是關于筆迹特征的研究。雖然邵康節對筆迹特征與心理特征有很多的闡述,但是,并沒有對筆迹的特征做專門的系統分類。中國古代關于筆迹特征的闡述還有很多,但是從筆迹分類的角度進行的論述,卻不見文字記載。

鑒定角度

中國現代從筆迹鑒定的角度對漢字筆迹的分類

1938年,著名學者馮文堯在其着作《刑事警察科學知識全書》中,将筆迹特征分為“全部觀察與局部觀察”兩種。“全部觀察”包括十類:(1)風格:字之全盤氣勢;(2)布局之松散、緊湊、平均、偏窄,正業或奇巧;(3)筆勢之疾瀝,偏正或貫中;(4)字之體勢:如王、顔、蘇、柳、米……漢碑、魏碑等;(5)字迹間隔之寬窄與距離之遠近;(6)字之勻整、歪斜與參差;(7)字之神态。如遲澀、飛動、局促、玲珑、庸俗、軟弱、潔淨、污濁;(8)字型之大小。如長短、歪斜、松緊、肥瘦、老嫩;(9)字之數量及标點符号之位置與樣式;(10)錯字之檢舉。

“局部觀察特征”包括以下五類:(1)用筆之神趣:如頓筆、挫筆、提筆、轉筆、折筆、蹲筆、駐筆、掩筆、尖筆等;(2)起筆與終筆的态勢:如藏鋒與露鋒、正鋒與偏鋒、直筆與側筆、縮筆與方筆、仰筆與方筆;(3)點之仰複,盡之平畢,直之剛健,以及起、策、啄、轉折承接處角度;(4)個人獨特之筆畫或花樣;(5)字之臨取、曆取……等等。

筆迹分類

1943年,犯罪學家徐聖熙,将筆迹特征分為八種:(1)字行的趨向;(2)字迹傾斜的角度;(3)字體的大小;(4)字體的不同樣式;(5)整齊或雜亂;(6)連續或間斷;(7)筆畫的輕重;(8)運筆的快慢。

1949年以後,筆迹的分類較多,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958年中國筆迹鑒定專家的分類,将筆迹特征分為一般特征和個别特征兩個方面。筆迹的一般特征是指筆迹的熟練程度、大小、間隔、傾斜度、連貫性、均勻程度、字型和壓力的大小等;筆迹的個别特征包括十個方面。主要有運筆、搭配比例、筆順、字的寫法、标點符号的寫法等。另一個有代表性的分類是1999年,賈玉文教授将筆迹特征分為九大類:(1)概貌特征;(2)局部安排特征;(3)寫法特征;(4)錯别字特征;(5)搭配比例特征;(6)筆順特征;(7)運筆特征;(8)筆痕特征;(9)書面語言特征極其應用等。

專家見解

著名筆迹鑒定專家塗麗雲教授結合自己的鑒定實踐,對筆迹的分類的分類有了自己的認識。她認為:“在鑒定中得以證實并廣泛應用的筆迹特征主要有以下這些内容:書面言語特征、文字布局特征、書法水平特征、字體字型特征、寫法特征、錯别字特征、筆順特征、運筆特征、搭配比例特征、比痕特征、标點符号及阿拉伯數字特征”。此外,塗教授又加上一個特征“字的神韻特征”。

以上是從筆迹鑒定的角度對漢字筆迹進行的分類,由于研究目的與任務的不同,因此分類具有明顯的鑒定特點。

心理學分類

中國現代從筆迹心理學或筆迹學角度對筆迹特征的分類

中國筆迹學專家韓進先生從五個方面分析了漢字筆迹特征:(1)篇。包括全篇布局、空白邊、行距、行裝、字距、簽名、格式、标點符号、運筆走勢、筆壓、速度、字體傾斜、字體大小等;(2)字。包括運筆流暢程度、字體的外型輪廓(方形、圓形、長形、扁形、梯形、倒梯形、橫梯形、不規則形、放射形、中空形)、字體的不同結構的部位特征等;(3)偏旁特征;(4)線條(筆畫)特征。包括點、橫、豎、撇、捺的寫法;(5)局部。包括起筆、運筆、收筆等。

筆記特征

筆迹心理學專家劉兆鐘先生将筆迹的特征分為八個方面:(1)筆畫的特征。包括筆畫的長大勁健、短小有力、筆畫粗而有勁、連環盤繞、筆畫剛健、筆畫粗細均勻、筆畫拘謹、塗滿錯處不讓辨認……等44個特征;(2)速度(6個特征)和力度(4個特征);(3)間架結構特征(6個特征);(4)墨色特征(7個特征);(5)字形特征(16個特征);(6)字行的特征。包括字行的運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間距、字行與邊白的距離、字行在格内的位置等;(7)書體的特征。包括喜寫楷書、草書……等10個方面的特征;(8)章法特征。包括排列整齊、渾然一體、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協調……等10個方面的特征。此外汪昌禹先生将筆迹特征分為七個方面。他的分類與劉兆鐘的分類有很多共同之處。四、對于兩種不同角度的漢字筆迹特征分類的比較前面的兩種分類是從筆迹鑒定和筆迹心理分析的兩個角度進行的。因此,在筆迹的分類上,既有許多相同之處,又有一定的差異。由于筆迹鑒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鑒定筆迹的異同與真僞,因此,在筆迹的分類上,側重于把握住那些能夠反映出不同特點的筆迹特征。比如“筆痕特征”,在筆迹的鑒定方面,對于是用什麼樣的筆書寫的,是新筆還是舊筆,是完整的筆尖還是破損的筆尖書寫的等,對于筆迹鑒定和偵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對于心理分析的價值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語言特征”。從筆迹鑒定的角度看,“語言特征”反映了一個人的語言習慣和語文水平,比如用詞的習慣、詞彙水平的高低、語法與修辭的特點和水平等個性特點。這些方面對于筆迹鑒定來說,由于能夠反映一個人的語言特點,因此,分析筆迹的這些差異性特征,對于區别筆迹的異同是很重要的。而對于筆迹心理分析來說,書寫的語言内容在一定情況下也有助于筆迹的心理分析。但是在一般情況下,筆迹分析是不注意其書寫内容的,甚至刻意回避書寫内容對筆迹分析的影響作用。

區别

根據筆迹不同分類可以看出,雖然這兩種分類有一定的差異,但是,這些分類基本上

都反映了筆迹的基本特征,隻是從筆迹鑒定角度進行的分類顯得更全面一些。而從筆迹分析的角度進行的分類,更體現出筆迹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兩大分類角度的具體分類上也有一定的差異。比如韓進先生和劉兆鐘先生的分類,差異還是比較明顯的。綜觀不同的分類,雖然看上去各有特點,五花八門,但是,就筆迹的基本特征來看,都被包含其中了,隻是在細分的角度有一些不同的劃分和側重點不同。

文件檢驗

文件物證

所謂文件一般指的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在工作生活交往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材料。在物證技術領域内,文件被賦于了更加廣泛的内涵:即指載以語言文字或圖形的各種書面材料。為了進一步認識物證技術中所謂"文件",這裡從不同角度将文件劃分為若幹個種類:

按制作方法不同可将其分為書寫文件、印刷文件以及它們的複制品;按表現形式不同可分為文字材料、表格、圖畫和照片等;按用途不同可分為證件、公文、信函、書刊、報紙、契據、貨币及各種票證;按載體材質不同還可分為普通材質文件和特殊材質文件,普通材質文件是指由專用于書寫、印刷材料制成的文件,特殊材質文件是指用非專用于書寫、印刷材料制成的文件,如案件中常會遇到的用木棍、磚頭、銳器等在建築物體、地面、樹木等客體上刻寫印制的文字圖形等。

文件不僅種類繁多而且用途也非常廣泛,它廣泛的應用于人與人、個人與集體、集體與國家乃至國與國的交往中。正由于此,它常常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或常常與各種案件發生聯系,從而成為文件檢驗的對象:文件物證。

文件物證與一般書證不同,它是以文件物質屬性證明案件事實的各種書面材料,文件的物質屬性主要包括文件的存在方式、文件的外部形态以及文件的特征特性等。而書證是以其所記載的内容證明案件事實的,作為書證的文件使用時一般不需要檢驗,隻須對其内容進行調查研究,确定其内容是否真實可靠。隻有在對書證物質屬性發生懷疑或是書證内容無法辯認時才需要對其進行技術鑒定,如懷疑其被篡改僞造或是文字内容模糊不清時。這時該書證就不僅僅是一般意義上的書證了,它同時也具有了物證的屬性。作為物證的文件大多也具有書證的性質,如反動标語、反動傳單以及被篡改僞造的票據等,其内容所能說明的屬于書證,其物質特性證明的則屬于物證。而文件檢驗技術檢驗鑒定的隻是其物質屬性的哪一部分,屬于書證的哪部分内容不應涉及。對于物證的文件一般都要運用專門的知識或一定的技術手段進行檢驗鑒定,以達到以文件物質屬性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定義

文件檢驗是以衆多學科知識為基礎,研究識别鑒定文件物證理論和方法的科學,是确定文件與案件事實與當事人或嫌疑人關系的偵查和司法鑒定的手段。

文件檢驗的定義有三層涵義:

第一,文件檢驗是研究識别鑒定文件物證理論和方法的科學。它所研究的對象是與案件有關的各種文件物證,主要研究文件物證的各種現象及内在的規律特點,還研究各種因素對文件物證所産生的影響,以揭示,kkklk識别鑒定文件物證的科學方法。

第二,文件檢驗是多種學科知識和研究成果的産物。由于文件物證種類繁多、形式各異,實踐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又十分複雜,這就決定了文件檢驗的基礎科學知識相當廣泛,涉及到哲學、文字學、語言學、心理學、生理學、物理學、數學、化學等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的各個領域。離開上述科學知識和方法,文檢工作就無法開展,同時各個學科的發展、相互滲透與綜合又為文件檢驗技術開辟了更加廣闊的前景。

第三,文件檢驗的目的是為偵查和訴訟審判工作服務的。一方面,文檢技術是刑事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安、檢察機關的偵查手段之一,通過對文件物證的檢驗鑒定,可為偵查工作指明方向或證實犯罪;另一方面,文檢技術也是司法鑒定的一項重要内容,其鑒定結論也是證明案件事實的重要訴訟證據。

内容體系

概述

文件檢驗的對象是案件中的各種文件物證,但由于文件物證複雜多樣,與案件中的聯系及檢驗的目的和方法又不盡相同,使文件檢驗内容較廣分支較多。主要包括筆迹檢驗、言語識别(含聲紋鑒定)、印刷文件檢驗、污損文件檢驗、文件物質材料檢驗和人相檢驗六大内容。但考慮到實際工作狀況及一些内容的特殊性,這裡把聲紋鑒定、文件物質材料檢驗和人相檢驗抽離出去專門闡述,其餘内容不變。

筆迹檢驗

筆迹檢驗的對象是案件中的各種筆迹物證。筆迹檢驗是在研究認識個人書寫習慣的基礎上,對兩部分筆迹進行比較鑒别,以确定它們是否為一人所寫的檢驗過程。通過筆迹檢驗可以證明:物證筆迹是否為某人所寫;幾起案件中的物證筆迹是否為一人所寫;一份物證筆迹材料中的幾個部分是一人所寫還是多人所寫。

言語識别

言語識别的對象是案件中的言語材料,主要是書面言語材料。言語識别主要依據個人言語材料中反映出的地域特征、時代特征、社會特征以及個人心理生理特征,對作案人自身特點進行分析和刻畫,也是案情分析的主要内容。通過言語識别可以确定作案人的籍貫(或居住地)、年齡、職業身份、文化程度和社會經曆等,還可确定是否為精神病人、聾啞病人作案的事實。

印刷文件

印刷文件檢驗的對象是各種印刷文件物證。印刷文件包括各種制版印刷的文件、打印複印的文件以及壓印的印文戳記等。印刷文件檢驗是在研究認識各種印刷方法和印刷工具材料特性的基礎上,對印刷文件物證進行的分析判斷。通過檢驗可以确定文件物證的印刷方法;可以确定可疑文件是否為僞造的;可以确定文件物證是否為某一印刷工具所印刷;還可确定可疑的文件物證與某單位或某嫌疑人占有的同種印刷品之間的頁次關系等。

污損文件

污損文件檢驗的對象是各種被污染損壞、難以辯認或是懷疑被篡改僞造的文件物證。污損文件檢驗是在研究認識各種污損文件物證形成和變化規律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理化技術手段,對污損文件物證進行的整複和顯現,或确定文件物證的制成時間揭露變造事實。

文件材料

文件物質材料主要包括制作文件的墨水、油墨、紙張、膠水、漿糊等。文件物質材料檢驗是運用一定的物理或化學技術手段,對文件物證的物質材料從結構、成分及其它特征上進行鑒别,以确定其種類牌号及來源出處;同時還可确定它與某嫌疑人占有的類似物質材料是否在種類上相同,為澄清嫌疑認定罪犯提供旁證。

人相檢驗

人相檢驗的對象是案件中的各種物證人民法院照片。人相檢驗是通過物證人相與嫌疑人人相之間的比較鑒别,确定它們是否為一人人相的檢驗過程。通過人相檢驗可以解決:證件上的人相照片是否為持證人人相;某嫌疑人是否為被追捕通緝的罪犯;一無名屍體是否為某失蹤人的等。

曆史沿革

文件檢驗有着同利用文件進行犯罪一樣古老的曆史。早在公元前二世紀,我國史書上就有了漢武帝查驗藏匿于牛腹内帛書并識别帛書書寫人的案例記載,因此我國是世界上最早運用文檢技術的國家之一。唐宋以後,筆迹檢驗在偵查判案中得到了較為普遍的應用,印章印文、貨币真僞的鑒别也已出現。

但對文件檢驗進行系統的理論研究則主要是在近代。首先是歐美國家,十九世紀末期以後陸續出版了一批文件檢驗專着,如美國于十九世紀末出版的<<文件鑒定手冊>>,1910年出版的<<可疑文件>>,法國也于十九世紀末出版了貝蒂隆的<<筆迹的比對和同一認定>>等,代表了當時文件檢驗的實際水平。筆迹的比對和同一認定可疑文件文件鑒定手冊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後,國民黨警察部門也開始了對文件檢驗理論和方法的研究。1943年徐聖熙編着出版的<<筆迹學>>是我國曆史上第一部文件檢驗專着,1949年馮文堯在其編寫的<<刑事警察科學知識全書>>增訂版中更是包羅了近代文件檢驗的所有内容。但這些書籍基本上是歐美國家的翻版,其理論研究缺乏深度,實踐水平也較低。刑事警察科學知識全書筆迹學

新中國的成立開始了我國現代文件檢驗的曆史。從五十年代中期至今,我國的公安、司法部門先後培養了數千名的文檢專業技術人員,主要分布在縣以上的公安司法機關開展文檢工作。1974年公安部126研究所(即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在北京成立,該所文檢研究室成為我國文件鑒定和科研的中心。1981年成立的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其前身為中央警校、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學校)還設置了四年本科制的文件檢驗專業,開創了我國文檢專業高等教育的曆史。

随着我國文檢專業隊伍的不斷壯大,文件檢驗的理論研究也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有關文件檢驗方面的學術研讨會定期召開,有關文件檢驗方面的論文和專着紛紛發表和出版,一些新的文件檢驗分支不斷出現。在廣大文檢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文件檢驗的理論和實踐不斷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我國自己特色的文檢學科體系,在對敵鬥争和整個司法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申請書

申請人:陝西漢泰律師事務所

西安市民生機械基礎工程公司訴陝西省漢中華信礦品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承擔待班費一案,我所接受陝西省漢中華信礦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王新律師為本案被告人陝西省漢中華信礦品有限公司擔任訴訟代理人,因案件需要現申請對涉案的原、被告雙方的補充協議上鄧尚模的簽名進行筆迹鑒定。

此緻

陝西省漢中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陝西漢泰律師事務所

律師:王新律師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案例分析

借據的筆迹鑒定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2009年4月,原告憑一紙借據起訴被告借款不還,但原告提供的借據上,欠款人的名字中,有一個字與被告的名字“音同字不同”。而被告否認存在借款事實和借據的真實性。原告及其代理律師則要求被告對其主張負舉證責任,而本人作為被告的代理人,認為應由原告對借條的真實性負舉證責任,最後法院要求原告應提出對借條筆迹鑒定申請,否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對筆迹鑒定的申請由誰提出,應當根據具體案情的不同而分配。當原告所提供證據達到了證明借貸關系成立或證明了借條系被告所書,完成了舉證責任時,被告如否認是其簽字則由被告申請作筆迹鑒定;當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證明責任時,則首先應當由原告自己申請作筆迹鑒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證明責任。隻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條是被告所簽的舉證責任後,被告抗辯時,舉證責任才依法發生轉移,由被告對抗辯事實進行舉證,這是對“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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