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

移民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國家移民管理局是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管理。全國公安邊防部隊現役編制全部轉換為人民警察編制。由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領導。2021年4月2日,國家移民管理機構啟用隊旗和标志。
    中文名:移民局 外文名:NATIONAL IMMIGRATION ADMINISTRATION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現任局長:許甘露 前身:公安邊防部隊

簡介

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于2018年4月2日組建成立,是公安部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國移民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拟訂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與規劃并協調組織實施,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負責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外國人來華口岸簽證、入境許可簽發管理和簽證延期換發;負責外國人來華留學管理、工作有關管理、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國籍管理、難民管理;負責出入境邊防檢查、邊民往來管理、邊境地區邊防管理;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陸)定居審批管理;牽頭協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查處妨害國(邊)境管理等違法犯罪行為;承擔移民領域國際合作等。

國家移民管理局領導管理全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機構、邊境管理機構各項工作,指導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業務工作。

國家移民管理局内設機構共設8司1委: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外國人管理司、公民出入境管理司、邊防檢查管理司、信息科技司、幹部人事司、後勤保障司以及機關黨委。

國家移民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分别為:出入境管理信息技術研究所、移民事務服務中心、警務保障中心。

出入境邊防檢查機構。在對外開放口岸設立出入境邊防檢查機構,實施出入境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的查驗管理、口岸限定區域管理,防範查處非法入出境活動等。

邊境管理機構。在沿邊地區設立邊境管理機構,實施進出邊境管理區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檢查管理、轄區治安管理、邊民往來管理,防範查處非法入出境活動,偵辦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等。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在省、市、縣公安機關設立出入境管理機構,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的授權和委托,承擔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受理簽發公民因私事出入境證件,實施外國人來華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日常管理,簽發口岸簽證及其他相應的證件,查處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等。

随着中國綜合國力進一步提升,來華工作生活的外國人不斷增加,對做好移民管理服務提出新要求。為加強對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統籌協調,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邊防檢查職責整合,建立健全簽證管理協調機制,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

2019年1月,國家移民管理局已啟動直屬的移民事務服務中心籌建工作,計劃于上半年運行。

2021年4月2日,國家移民管理機構啟用隊旗和标志。4月8日,國家移民管理機構12367服務平台和國家移民管理局英文版門戶網站上線運行。

主要職責

協調拟定移民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口岸證件查驗和邊民往來管理,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牽頭協調“三非”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服務管理,承擔移民領域國際合作等。

邊防檢查職責

(一)對出境、入境的人員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交通運輸工具及其載運的貨物實施邊防檢查;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出境、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進行監護;

(三)對口岸的限定區域進行警戒,維護出境、入境秩序;

(四)執行主管機關賦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務。

現任領導

許甘露: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國家移民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裕祿:國家移民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一級警監警銜

尹成基:國家移民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曲雲海:國家移民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昌華:國家移民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幹部人事司司長,一級警監警銜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5日,入選第三屆中國優秀扶貧案例報告會”消費扶貧“優秀案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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