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鑒别
取本品适量(約相當于硝酸咪康唑10mg),加無水乙醇10ml,置熱水浴中加熱,使之溶解,冷卻、離心,取上清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硝酸咪康唑對照品10mg,加無水乙醇10ml,作為對照品溶液。照硝酸咪康唑有關物質項下薄層色譜法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别點于同一薄層闆上。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顔色和位置應與對照品溶液的主斑點相同。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附錄ⅤD)測定。色譜條件與系統适用性試驗用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0.5%醋酸铵溶液-乙腈和甲醇(1:1)混合液(15:85)為流動相;檢測波長為230nm。硝酸咪康唑峰與内标物質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内标溶液的制備取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适量,加甲醇-氯仿(1:1)制成每1ml中含1.6mg的溶液,搖勻,即得。
測定法取本品約2.5g,精密稱定,置50ml量瓶中,精密加内标溶液25ml,加甲醇-氯仿(1:1)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取續濾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硝酸咪康唑對照品50mg,精密稱定,置50ml量瓶中,精密加内标溶液25ml,加甲醇-氯仿(1:1)稀釋至刻度,搖勻,同法測定。按内标法以峰面積計算供試品中C18H14Cl4N2O.HNO3的含量。
藥理作用
咪康唑為人工合成的I-苯乙基咪唑衍生物,為廣譜抗真菌藥,對皮真菌、念珠菌、醇母菌及其它藻類、子囊菌、隐球菌等具有抑制和殺滅作用,同時對革蘭氏陽性球菌和杆菌也有很強的抗菌力。咪康唑作用于菌體細胞膜,改變其通透性,阻止營養物攝取,導緻其死亡。本品在甲醇中略溶,在氯仿或乙醇中微溶,在水和乙醚中不溶。在4mg/L以下的濃度可抑制大部分臨床分離的真菌。另外,咪康唑對金葡菌和鍊球菌及革蘭陽性球菌和炭疽菌等也有效。
适應症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每日2次,敷藥膏于患處,用手指塗擦,使藥物全部滲入皮膚。待患處損害全部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一周,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每日一次,敷少許藥膏于患處,用手指塗勻。患甲松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确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寝前用塗藥器将藥膏(約5g)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内也可進行。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緻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并将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5.用于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将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衍生膠囊
藥理毒理
本品屬廣譜抗真菌藥。本品在4mg/L濃度時可抑制大部分真菌生長,芽生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對其呈現高度敏感,隐球菌屬、念珠菌屬、球孢子菌屬等亦對本品敏感。本品通過幹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制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并改變其通透性,以緻重要的細胞内物質外漏;本品也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内過氧化氫積聚導緻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制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動力學
本品口服吸收差,口服1g後血藥峰濃度僅為1mg/L。血分布半衰期(t1/2α)約為0.4小時,血消除半衰期(t1/2β)約為2.1小時,終末半衰期(t1/2)為20~24小時,血清蛋白結合率為90%。在體内分布廣泛,可滲入炎症的關節、眼球的玻璃體及腹腔中,但在腦脊液、痰液、房水中濃度均甚低,對血腦屏障的穿透性亦差。本品主要經肝髒代謝滅活為無活性的代謝物。口服量的14%~22%自尿排出,主要為無活性的代謝物,其中不到1%為原形物。口服量的50%以原形自糞便排出。
用法用量
飯後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一日0.5~1g。小兒口服初始劑量為每日30~60mg/kg,而後減為每日10~20mg/kg;嬰兒每日30mg/kg,分2次給藥。療程視病情而定。
不良反應
1.消化道反應如惡心、嘔吐、腹瀉和食欲減退;2.少數患者可發生皮膚瘙癢、皮疹、頭暈、發冷、發熱等,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3.偶可發生正常紅細胞性貧血、粒細胞和血小闆減少、高脂血症(如膽固醇和三酰甘油的升高)。偶可緻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輕度升高。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試驗顯示咪康唑對胎兒有毒性,因此孕婦禁用本品;本品是否會分泌進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薦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由于兒童處在生長發育期,肝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老年患者用藥:對肝功能出現減退的老年患者,用藥量應酌減。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香豆素或茚滿二酮衍生物等抗凝藥合用時,可增強此類藥物的作用,導緻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對患者應嚴密觀察,監測凝血酶原時間,調整抗凝藥的劑量。
2.本品可使環孢素的血藥濃度增高,并可能使腎毒性發生的危險性增加,當兩藥合用時,應對環孢素的血藥濃度進行監測。
3.利福平可增強本品的代謝,增加肝髒毒性,合用時可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導緻治療失敗。與異煙肼合用時亦可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故應謹慎合用上述藥物。
4.苯妥英鈉與本品合用可引起兩種藥物代謝的改變,并使本品的達峰時間延遲,兩藥合用時應嚴密觀察其反應。5.本品與降糖藥合用時,可由于抑制後者的代謝而緻嚴重低血糖症。
6.本品與西沙必利合用屬禁忌,因合用時抑制細胞色素P-450代謝通道,可導緻心律紊亂。
7.本品若與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合用也有發生心律失常的危險,故也應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