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形器

矯形器

步态矯形體外器具
矯形器是指裝配于人體四肢、軀幹等部位的體外器具的總稱,其目的是為了預防或矯正四肢、軀幹的畸形或治療骨關節及神經肌肉疾病并補償其功能。[1]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并非是治療骨折的唯一方法,其應用大多是相對的,并因骨科醫師對矯形器的了解和在骨折外固定的知識和經驗而有不同,應按病人具體的情況來決定用什麼矯形器來固定骨折。
    中文名:矯形器 外文名:Orthotics 用途:步态矯形 屬性:體外器具 注音:jiǎo xíng qì

基本功能

(1)穩定與支持:通過限制肢體或軀幹的異常運動來保持關節的穩定性,恢複承重或運動能力。

(2)固定與矯正:對已出現畸形的肢體或軀幹,通過固定病變部位來矯正畸形或防止畸形加重。

(3)保護與免負荷:通過固定病變的肢體或關節,限制其異常活動,保持肢體、關節的正常對線關系,對下肢承重關節可以減輕或免除長軸承重。

(4)代償與助動:通過某些裝置如橡皮筋、彈簧等來提供動力或儲能,代償已經失去的肌肉功能,或對肌力較弱部分給予一定的助力來輔助肢體活動或使癱瘓的肢體産生運動。

分類

根據安裝部位分為上肢矯形器、下肢矯形器和脊柱矯形器三大類。

    上肢矯形器

根據功能分為固定性(靜止性)和功能性(可動性)兩大類。前者沒有運動裝置,用于固定、支持、制動。後者有運動裝置,可允許肢體活動或控制、幫助肢體運動。

上肢矯形器基本上可分為兩類,即固定性(靜止性)矯形器和功能性(能動性)矯形器。固定性矯形器沒有可以活動的組成部分,主要用作固定肢體與功能位,限制異常活動,适用于上肢關節和腱鞘的炎症,促進骨折愈合等。功能性矯形器的特點是允許肢體有一定程度的活動,或通過支具的活動來達到治療目的。有時,一具上肢矯形器也可兼有固定性和功能性兩種作用。

上肢矯形器主要用于補償失去的肌力,扶持麻痹的肢體,保持或固定肢體與功能位,提供牽引力以防止攣縮,預防或矯正畸形。有時,也可作為一種附加裝置用于病人。随着整形外科特别是手外科,以及康複醫學的發展,上肢矯形器的品種日益複雜化,其中尤以各種手部支具的困難較多,需依靠醫生和制作者共同努力方能取得應有成效。

功能性上肢矯形器的力源可來自自身,也可來自外部。自身力由病人肢體的肌肉運動提供,可通過自主運動,也可通過電刺激。外源力可來自各種彈性物如彈簧、橡筋、彈性塑料等,也可通過氣動、電動或索控,後者系指用一根牽引索來使矯形器活動,例如,通過肩胛骨運動使肩帶移動并拉緊牽引索而使手部矯形器活動。

2.下肢矯形器

主要作用是支撐體重,輔助或替代肢體功能,限制下肢關節不必要的活動,保持下肢穩定,改善站立和步行時姿态,預防和矯正畸形。選用下肢矯形器必須注意穿戴後對肢體沒有明顯的壓迫,如用KAFO屈膝90°時不能壓迫腘窩,内側會陰處無壓迫;對下肢有水腫的患者矯形器不宜緊貼皮膚。

3.脊柱矯形器

主要用于固定和保護脊柱,矯正脊柱的異常力學關系,減輕軀幹的局部疼痛,保護病變部位免受進一步的損傷,支持麻痹的肌肉,預防、矯正畸形,通過對軀幹的支持、運動限制和對脊柱對線的再調整達到矯治脊柱疾患的目的。

使用程序

    檢查及診斷

包括患者的一般情況、病史、體格檢查,拟制作或穿戴矯形器部位的關節活動範圍和肌力情況,是否使用過矯形器極其使用情況。

2.矯形器處方

注明目的、要求、品種、材料、固定範圍、體位、作用力的分布、使用時間等。

3.裝配前治療

主要是增強肌力,改善關節活動範圍,提高協調能力,為使用矯形器創造條件。

4.矯形器制作

包括設計、測量、繪圖、取模、制造、裝配程序。

5.訓練和使用

矯形器正式使用前,要進行試穿(初檢),了解矯形器是否達到處方要求,舒适性及對線是否正确,動力裝置是否可靠,并進行相應的調整。然後,教會患者如何穿脫矯形器,如何穿上矯形器進行一些功能活動。訓練後,再檢查矯形器的裝配是否符合生物力學原理,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和效果,了解患者使用矯形器後的感覺和反應,這一過程稱為終檢。終檢合格後方可交付患者正式使用。對需長期使用矯形器的患者,應每3個月或半年随訪一次,以了解矯形器的使用效果及病情變化,必要時進行修改和調整。

功效作用

在醫學上,外固定是作為治療骨折的一種方法,有它最佳的作用和相對應的指征。為了合理使用矯形器在骨折應用的适應症,必需正确了解使用各種矯形器在固定治療骨折方面的優缺點。

一、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優點

1、能為骨折迅速提出良好的外固定,輔助治療及手術外固定。外固定能迅速将骨折固定,有利于減輕疼痛、減少失血和便于搬動病人做必要的檢查或立即進行手術,以控制威脅病人生命的有關損傷。

2、便于觀察和處理傷口而不幹擾骨折複位固定。對有骨折缺損的病人,在傷口感染控制後可旋行開放性自體松質移植。

3、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剛度具有可調性,可随着骨折的愈合進行調整。

4、現代外固定對骨旋力靈活,可根據骨折類型對骨折旋行斷端間軸加壓或給予橫向力固定,牽引保持傷肢長度。

5、可早期活動骨折上下關節,應力遮擋少,有利于骨折愈合。

6、矯形器用于骨外固定特别适用于治療感染性骨折和感染性骨不連。

7、矯形器用于外固定便于擡高傷肢,有利于改善血液循環,避免壓迫肢體後側組織,這在骨折合并肢體燒傷或皮膚廣泛剝脫傷時尤為重要。

8、易于穿戴及除去。

二、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上的适應症

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适應症可分為最佳和相對的兩大類。

1、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最佳适應症

1)伴有嚴重軟組織的四肢開放性骨折,特别是有廣泛軟組織傷的小腿骨折。

2)火器性骨折由于軟組織失活變化需要多次清創,使用矯形器便于觀察處理傷口和多次搬運病人。

3)重度燒傷伴有骨折,矯形器治療既可為骨折提供牢穩固定,也便于觀察治療創面,防止植皮區受壓和關節瘢痕攣縮。

4)伴有多發傷的開放性骨折或多發骨折,矯形器還可迅速将骨折制動,可減輕疼痛和降低進一步失血的危險,有利于抗休克和争取時間對威脅病人生命的損傷旋行手術。

5)感染性骨折和感染性骨不連,使用矯形器有利于傷口治療,同時可将骨折牢固地固定,能有效地兼顧治療。

6)骨折伴有神經與血管損傷。

7)肢體延長。

8)關節固定術。

9)股骨、胫骨、腓骨骨折術後固定。

10)脊柱各部位骨折後術後固定。

11)肱骨骨折複位後固定。

2、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相對适應

1)某些骨盆骨折與脫位,使用矯形器可穩定骨盆骨折,控制失血和減輕疼痛,減輕繁重護理,可補充傳統療法的不足。

2)骨關節端粉碎性複轍,如桡骨下端有移位的不穩定性骨折,在韌帶整複固定術的基礎上,用矯形器制動保持良好複位的效果優于其它治療方法。

3)尺骨鷹嘴骨折與髌骨骨折,矯形器的固定可對抗肱二頭肌和股四頭肌收縮,防止骨折再移位,同時能早期活動關節。

4)多發性閉合性骨折,用其它治療方法有困難,可用矯形器做為替代的方法。

5)股骨轉子骨折病人,不宜手術固定。用矯形器來固定治療可滿足骨折固定和早期活動的需要。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适應症大多是相對的,并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取決骨科醫師對這種療法的認識和應用技術的掌握。

三、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原則

矯形器是通過對骨或關節固定的一種方法,首先應選用矯形器的結構及其力學性能的了解,熟悉它的操作技術,才能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矯形器有很多種類型,各種類型各具有特點,可根據病情需要加以選擇。但各種矯形器在應用上有其共同的原則和基本技術的要求,并合理地掌握使用矯形器在骨折外固定的适應症,嚴格執行操作技術和在術後的固定,盡量避免缺點,才能充分發揮矯形器在骨科外固定治療骨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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