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察

環境監察

執法活動
環境監察要突出“現場”和“處理”這兩個概念,即環境監察是在環境現場進行的執法活動,環境監察不是“環境管理”而是“日常、現場、監督、處理”。環境監察是一種具體的、直接的、“微觀”的環境保護執法行為,是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實施統一監督、強化執法的主要途徑之一,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施環境監督管理的重要舉措。
    中文名:環境監察 外文名: 别名: 監察對象:環境

簡介

環境監察要突出“現場”和“處理”這兩個概念,即環境監察是在環境現場進行的執法活動,環境監察不是“環境管理”而是“日常、現場、監督、處理”。

環境監察是一種具體的、直接的、“微觀”的環境保護執法行為,是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實施統一監督、強化執法的主要途徑之一,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施環境監督管理的重要舉措。

特點

委托、直接、強制、及時、公正

類型

按時間的不同可分為:事前監察、事中監察和事後監察;按環境監察的活動範圍可分為:一般監察與重點監察;按環境監察的目的可分為守法監察與執法監察。

基本任務

環境監察的主要任務,是在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領導下,依法對轄區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況和對海洋及生态破壞事件實施現場監督、檢查,并參與處理。

環境監察的核心是日常監督執法。環境監察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在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所管轄的轄區内進行,通常情況下同級之間不能夠直接越區執法。

職責

1)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2)依據主管環境保護部門的委托依法對轄區内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按規定進行處理。

3)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超标排污費和排污水費的征收工作。

4)負責排污費财務管理和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以及排污費财務、統計報表的編報彙審工作。

5)負責對海洋和生态破壞事件的調查,并參與處理。

6)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7)參與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劃的編制,負責該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負責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察工作經驗。

9)承擔主管或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務。

10)核安全設施的監督檢查。

11)自然生态保護監察。

12)農業生态環境監察。

稽查

1、日常稽查2、專項稽查3、專案稽查。

發展曆程

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1、探索起步階段(1986年以前)2、環境監理試點階段(1986-1992)3、環境監察工作深化、完善和發展階段。

現狀

按照國務院要求,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已啟動了2004年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衆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廣大環境監察人員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抓住影響群衆健康的環境污染現象,緊扣阻礙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環境問題,鎖定環境違法的企業和行為,嚴查嚴辦,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保障群衆身體健康。

會議還對2004年環保專項整治行動提出了6個方面的具體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将解決關系群衆切身利益的環境污染問題放在重要位置,對2003年以來群衆投訴反映的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對2000年以來的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嚴厲查處死灰複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對企業排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于基層人民政府制定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環境執法的形勢仍十分嚴峻。粗放式經濟增長方式造成的環境危害越來越嚴重,企業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矛盾日益尖銳,污染嚴重的小企業成片反彈,部分大中型企業偷排偷放,違法排污導緻嚴重損害群衆生産生活的環境權益、影響群衆生命财産安全的環境污染事故屢屢發生。同時,環境執法工作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政不作為的現象仍在部分地區嚴重存在。

會議要求,各級環境監察部門充分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教育手段,紮實深入開展整治違法企業專項行動。全國各地要全面開通12369環保舉報熱線,公布舉報電話,推行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動群衆。發揮新聞媒介的監督作用,公開曝光環境違法企業,使環境違法無處可藏;堅決追究環境違法的責任,徹底取締和關閉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對屢查屢犯者一律實施停産整頓,對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不但要追究違法排污者的責任,還要追究地方保護、包庇縱容環境違法行為人員的責任,使環境違法行為缺少滋生的土壤。認真執行環境經濟政策,加大排污費的征收力度和經濟處罰力度,使環境違法者在經濟上不僅無利可圖,還要付出不可承受的代價;同時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推行環境執法公示制,增強執法工作的透明度,落實群衆的知情權、參與權。

政務公開制度

簡稱環境監察五公開:

1、公開辦事機構和人員身份

2、公開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3、公開排污收費标準

4、公開行政處罰情況

5、公開舉報電話和投訴部門

面臨問題

近年來,随着經濟的快速增長,環境監察領域的逐步拓展,環境監察工作日益繁重。然而由于現有環保法律不完善、監察力量薄弱、監察手段落後、管理體制不順等原因,環境監察工作不斷暴露出一些問題,提高環境監察效能已刻不容緩。

作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提高環境監察效能,提出首先要明确環境監察執法主體資格,理順執法體制,其次通過加強硬件建設和隊伍建設來強化執法手段和執法水平,并通過進一步完善公衆參與機制和環境稽查機制,推動環境監察部門全面提高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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