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報告書

環境影響報告書

環境影響評價的書面表現形式
環境影響報告書,是指簡易形式為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評價過程與内容的書面表現形式。[1]
  • 中文名:環境影響報告書
  • 外文名: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注音:huán jìng yǐng xiǎng bào gào
  • 釋義: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書面文件
  • 内容:項目概況、環境現狀、環境影響

定義

由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完成并提交的、将從保護環境的目的出發,對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通過綜合評價,論證和選擇最佳方案,聽取各方面意見,使之達到布局合理,環境污染與破壞的可能性最小的一系列活動所取得的資料與結果及其他相關資料如實記錄、反映出來的建設項目的程序性與實體性相結合的文件。

基本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總體結構符合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構應符合國家環評技術導則的要求,内容全面,重點突出。

2、基礎數據可靠

基礎數據是評價的基礎,基礎數據如果有錯誤,特别是污染源排放量有錯誤,即使選用正确的計算模式和精确計算,其計算結果也是錯誤的。因此,基礎數據必須可靠。若不同來源的同一參數數據出現不同時應進行核實。

3、預測模式及參數選擇合理

環境影響評價預測模式都有一定的适用條件,參數也因污染物和環境條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預測模式和參數選擇應具體分析,應選擇模式的推導條件和評價條件相近或相同的模式。

4、結論觀點明确,客觀可信

結論中必須對建設項目的可行性、選址的合理性做出明确的回答,不能模棱兩可。結論必須以報告書中客觀的論證為依據,不能帶有感情色彩。

5、表達準确,篇幅合理

語句通順、條理清楚、文字簡練,篇幅不宜過長。凡帶有綜合性、結論性的圖表應放到報告書的正文中,對有參考價值的圖表應放到報告書的附件中,以減少篇幅。

6、署名符合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有評價資格證書、報告書的署名,報告書編制人員按行政總負責人、技術總負責人、技術審核人、項目總負責人依次署名蓋章,報告編寫人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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